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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初融《三嫁摄政王》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腐爱    时间: 2023-2-17 17:00
标题: 初融《三嫁摄政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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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《三嫁摄政王》
作者:初融
系列:蓝海E132701
出版社:新月文化
出版日期:2023年02月22日

【内容简介】

失忆娇妻好扑倒,认错十八式先备好!

沈纵发现明芙失忆后忘了两人已经在和离书上捺指印,
每天夫君夫君喊不停,只想跟他腻歪在一起,
他去外地出公差,她因为太想他,女扮男装混入军营;
他染疫症她谎称早就得过不怕传染,衣不解带地照顾他;
还因为他都不碰她去找小倌谈心,以为他「不行」!
她都不懂他是担心她将来会后悔!算了,既然如此他不忍了,
饿虎扑娇妻,自此两人感情更是甜得不行,甚至大办第二次婚宴,
无奈出来混迟早要还,她恢复记忆第一件事就是再和离一次,
逼得他堂堂摄政王腆着脸向皇帝侄儿讨教「认错十八式」,
以前所有做得不好、惹她伤心难过的地方他统统都要改过!
她离开京城去越州想重新开始,他厚着脸皮追着去,
却没料到两人之间早已横插了「第三者」……

  第一章 受伤之后转了性

  明芙在和离书上捺下拇指印,长吁了口气。

  一切都准备妥当,只待沈纵回府在和离书上捺下他的指印,从此他们便再无瓜葛。

  婢女月半推门进来,走到明芙身边禀报,「郡主,林管事来传话,说王爷今日回府。」

  明芙收起桌上的和离书,平淡道:「知道了。」

  月半挠了挠头,京城人人都传摄政王夫妇琴瑟和鸣、伉俪情深,可是在她看来这些话都是谣传。郡主对王爷其实没什么感情,像得知离京数月的丈夫即将归来,脸上丝毫不见重逢的喜悦。

  不过主人家两口子的事不是她一个下人该管的,她就当什么也不知道,把嘴巴封上,做好自己的本分活便是。

  月半在原地等了片刻,见明芙没什么其他要吩咐的,便退下了。

  明芙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,想起沈纵那张冷脸便扁了扁嘴。

  沈纵离京三个月有余,期间连一封家书都没寄回来。若是换了旁的女人,早就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被丈夫厌弃了,但明芙心里却丝毫不起波澜,反正他们一向各过各的。

  两人本就不是一路人,只是为了各自目的勉强凑在一起过日子的假恩爱夫妻罢了。

  明芙在越州乡间长大,到十六岁才知道自己是已故护国侯夫妇的独女。

  当年越州水患连连,流匪四起,护国侯奉旨前往剿匪。护国侯夫人不愿与夫婿分离,不顾家人劝阻,带着四岁大的女儿跟护国侯一起去了越州。

  结果刚进越州地界便遇上流匪作乱,兵荒马乱之际把女儿给弄丢了,这才致使骨肉分离十几年。

  明芙被接回护国侯府后,由明老夫人亲自教养,短短两年便由原先粗鄙的乡野丫头摇身一变成了大家闺秀。没过多久,又在摄政王沈纵的求娶之下,成了人人艳羡的摄政王妃,一路扶摇直上。

  沈纵是已故宣德帝一母同胞的亲弟弟。当初宣德帝病重,太子年幼,宣德帝无奈,临终前封沈纵当了摄政王,总领朝政大事,辅佐太子登基。

  太子登基之初,几个自命不凡的老臣欺他年幼,想趁机拿捏,结果没过几日,这几个老臣就都被沈纵打发回老家了。

  沈纵行事果决,不讲情面,以铁血手腕迅速把控朝政。然他初涉朝政不久,根基未稳,难免遭人非议有不臣之心。

  彼时他恰好到了适婚之龄,身居高位,手握重权,娶妻首选不能选娘家太能干的。

  护国侯府乃是百年清流世家,世袭至今已无多少实权在手,又因护国侯多年前为剿匪而亡,死时无子承其爵位,宣德帝感念其功德,便封了新寻回的护国侯独女明芙为郡主。

  娶明芙这样家世好,但在朝中没有势力的女子为妻,最合适不过。一来配得上他的身分,二来能安朝臣之心,乃是一举两得。而明芙嫁给沈纵,也让没落已久的护国侯府有了摄政王权势的庇护。

  明芙和沈纵的成亲毫无感情基础,成亲当晚便察觉彼此不是一路人,不久后她便搬出主屋,和他分了房。除了每个月朔望日,按祖制和他行夫妻同房之事,她私下很少与他独处。

  明芙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和沈纵成亲三年来的点点滴滴,发现自己和他说过最多的话,就是每月朔望行敦伦之礼时喊的那声「轻一点」。

  沈纵不好女色也不喜舞乐,生活极其规律无趣,每日除了上朝,便是在书房办公,除了公事,别的事他一概不关心。

  两人互不干涉彼此生活,对外却是相敬如宾的好夫妇,因为他们彼此都明白,只有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,才能更好的达到彼此目的。

 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。

  三年前沈纵在朝堂根基未稳,自然需要她这样一位夫人来安抚人心。可如今他已在朝堂站稳脚跟,有没有她已经无关紧要了,加上明老夫人去世数个月,护国侯的爵位也由旁系承袭,她在京城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。

  他们这段政治联姻已经变得可有可无。

  明芙仔细想过了,与其和沈纵将就过一辈子,不如好聚好散,不再耽误彼此,装了三年「好」夫妻,她装累了,是时候该和离了。

  明芙靠在软榻上小憩,想起五年前自己刚到京城那会儿,背着一只破旧的大麻袋,穿着越州富户丢在门外不要的旧衣裳,站在桥上望向京城的繁华街市。

  有座金顶大轿沿街而过,轿上坐着位金冠玉面郎君,清俊又矜贵,煞是好看,身边的百姓都喊他「小王爷」。

  那是明芙第一次见到沈纵,他穿着金丝银线织成的华服,端坐在金顶大轿里,让人觉得遥不可及,那时候她便觉得自己与那金冠玉面公子格格不入。

  事实证明,明芙的第一感觉没有错,他们的确合不来。

  正想着心事,明芙忽然听见外头有些喧闹,出去一看,发现林管事正吩咐仆役搬着一只大木箱往里走。

  「这是何物?」

  林管事一抬头,看是明芙,连忙回道:「是成王府送来的,说是特意送给郡主和王爷的好东西。」

  明芙有些好奇,上前打开箱子,是出一尊金灿灿的观音像,面容慈祥,右手托着净瓶,左手抱着个胖娃娃,一看便知是送子观音。

  和离前收到一尊送子观音,明芙的心情有些微妙。

  前几日她去参加成王小女儿的满月宴,满月宴上,到处摆满了春日盛开的鲜花,她不耐花粉,到了花多的地方便容易打喷嚏,且会眼睛发痒,所以当时她忍不住流了眼泪。

  成王妃见她流泪,以为她成亲三年夫妇和美却迟迟无子,看到别人儿女成群触景伤情。

  明芙当下便跟成王妃解释了自己流泪的原因。

  不过成王妃并不相信,认定明芙是在逞强,还凑在明芙耳边神神秘秘道:「我这有个三年抱俩的秘方,灵得很,过几日差人送到你府上。」

  明芙婉言谢绝了,然而这尊「秘方」还是被送了过来。

  「阿嚏……」明芙吸了吸鼻子,眼泪溢出眼眶。春天的花粉害人不浅呐!

  都怪沈纵前几个月莫名其妙在院子里种一堆芍药花,害得她眼泪鼻涕又止不住了。

  恰巧此时,沈纵回府了,推门进院子抬头便看见明芙含泪的样子,一双惹人怜的杏眼覆着雾气,眼角晶莹微露,小巧的鼻尖微微泛红,风一吹碎发划过脸颊,平添几分娇柔之感。

  美人垂泪,此情此景,让人打心底里生出怜惜。

  看着明芙含泪的眼眸,沈纵心底没来由地一慌,他早已习惯了她平日冷若冰霜的模样,这是他第一次见她哭。

 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?

  明芙见沈纵回来了,擦掉眼角的泪珠。

  沈纵想开口劝慰几句,却不知该说些什么,两人一时无话。

  最后是明芙打破沉默开了口,「我有件重要的事要找你好好谈谈,你几时有空,我去书房找你。」

  沈纵看了看手里的公文,「还有几份急件要处理,大概需要半个时辰。」

  「好,过半个时辰我过去找你。」明芙说完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  沈纵看向摆在一旁的大木箱,方才明芙就是对着这只箱子里的东西在哭,他走近一看,不由愣住,随即陷入深思。

  好端端的,府里多了一尊送子观音不说,明芙竟然还对着它哭了,这一切都太匪夷所思,沈纵思来想去只寻到一个答案——她想要孩子。

  一旦想通其中关节,一切疑问便迎刃而解。他们成亲三年一直没有孩子,明芙看到送子观音一时难忍心中渴盼流了泪。

  沈纵回了书房,手上批着公文,脑子里却不断闪过明芙流泪的样子,胸口有些发闷。

  他们之间感情淡淡,三年来同房的次数屈指可数,一是因为他平日事忙,二是因为明芙十分排斥与他同房,每回他们同房,她的脸上都写满了「煎熬」两字。

  看她这副模样他也不好受。刚成亲的时候每月朔望日他们都有同房,后来知道明芙不喜,他便不怎么和她做那事了,不常同房,自然没那么容易要上孩子。

  子嗣一事,他一向看得很淡,只是没想到明芙那么想要孩子。

  方才明芙说有重要的事要找他,若是没猜错,应该是想同他商量要孩子的事,正好往后公务没以前那么多,他也有了空闲,她既然那么想要,那便要吧。

  看来今晚得让人多备点热水了。

  许是因为数月没有做过那事了,想着一会儿明芙会主动过来,沈纵心里不禁升起一股邪火,怎料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雷鸣,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
  外头似乎起风了,天色也不好,眼看着暴雨将至。

  这时房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,明芙推门走了进来,立定在案前直接道:「沈纵,我来是想和你谈谈……」

  见明芙来了,沈纵心头一阵热浪翻涌,没等她把话说完,便急着开口:「若是你很想,我没什么意见。」

  明芙没想到他答应得那么爽快,不禁愣了愣。

  既然他那么爽快,自己也不能拖泥带水,她赶紧道:「既然你没意见,那就趁现在赶紧把事办了吧。」

  沈纵面色羞赧,现在?在书房?这也太着急了些,起码先好好沐浴一番再……况且这种事也不一定办一次就能中,着急也没用。

  他轻咳一声,「这事急不得,越急越办不成,慢慢来会比较好。」

  明芙点了点头,拿出和离书,「那成,这张和离书你慢慢看,要是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把拇指印给捺了。」

  「和离书?」不是要生孩子吗?

  沈纵看着摊在桌上的和离书,抬头又对上明芙冷漠决绝的眼神,脸色慢慢沉了下来。

  明芙端庄娴静,规矩懂事,举手投足皆为闺秀典范,从容貌到出身,全身上下连头发丝都挑剔不出任何毛病。

  任谁看来,他们这段联姻都是天作之合,连沈纵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
  她性子冷,话不多,不太爱搭理人,正好他也不喜多话,且她不是个多事的人,平日他们各管各的,她很少主动找他,他公务亦繁忙,这样倒也舒心。若不是她每次对着他都是一张冷若冰霜的脸,眼里还总透着似有若无的厌烦,他几乎以为他们真是对感情好的夫妻。

  这种日子过惯了,他也没觉得哪里不好,毕竟像这种利益联姻,私底下没有几对是能融洽的,能像他们这般做好表面功夫已属不易。

  明芙见他迟迟没有回应,皱了皱眉,「和离书有什么问题吗?」

  沈纵摇头,「没问题。」

  这和离书字斟句酌、条理清晰,一看就是准备了很久,铁了心要和他分开。

  「既然没问题,你便把指印捺了吧。」

  沈纵看着和离书自嘲一哂,方才他是怎么回事,竟以为这个从来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会想和他要孩子?

  既然她铁了心要与他分开,他自然不会勉强。他抬手蘸了印泥,在和离书上捺下指印。

  明芙伸手拿走和离书时不自觉露齿一笑,让沈纵顿时心头一堵,「现在笑得那么开怀,方才又为何在院子里哭红了眼?」

  哭红了眼?明芙歪头,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他是误把她对花粉不耐掉泪当成了她在哭。

  「你误会了,我没哭,只是对花粉不太耐受,如今正值春季,百花争相开放,恰巧你又在院子里种了许多芍药,弄得我眼睛痒,这才忍不住流了泪。」

  沈纵一时无语,成亲三年他从未注意到她对花粉不耐受的事。不过现在知道也没用了,和离之后,她的事一概与他无关。

  明芙正要推门离去,沈纵抬头喊住她,「等等。」

  明芙紧了紧手上的和离书,看向沈纵,「还有何事?」

  他凉凉道:「我只是想提醒你,和离书需要加盖官媒印方可生效,否则就是废纸一张。你可千万别忘了,免得到时候与我牵扯不清。」话到最后竟有一点气性。

  明芙神色平淡回敬道:「你放心,我脑子没毛病。」好不容易脱离苦海,鬼才要和他牵扯不清。

  明芙出了书房,外头已经狂风大作、电闪雷鸣,雨势很大,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停不了,今日是赶不及去让官媒盖印了,不过也不差这一两天。

  把和离书收进袖口,她脚步匆匆地往自己住的小院赶,途经长满芍药的后院时却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她吸了吸鼻子,心想沈纵爱花,可她偏偏花粉不耐受,再漂亮的花放到她眼前她也不懂得欣赏。

  明芙忿忿地想,院子里这么好一块地,种芍药还不如种大白菜。

  等她和离后,她要带着这些年存的私房钱,回越州置一间大宅子,在后院辟一块土地种满大白菜,还要挖一个小池塘,里面种菱角和莲藕,再养几尾大肥鱼,夏天煮菱角,秋天便吃糯糯的糖莲藕,简直美滋滋!

  对了,宅子太大一个人住太浪费,或许她还可以像永福大长公主一般,养几个面首讨自己开心,精壮勇猛、温润如玉、才华横溢、貌若潘安……现在她有钱了,没有什么小白脸是养不起的了。

  不知怎的,明芙脑子里忽然闪过了沈纵的脸。

  沈纵看着清瘦,力气却不小,尤其是与她同房之时,总要弄得她腰酸腿软动弹不得才肯甘休,按这么算,他确实勇猛非常。

  不止如此,他身居高位却宠辱不惊,博古通今、学识渊博绝对能称得上才华横溢,至于脸……这世上怕是很难找出几个比他长得更好看的人。

  这么一想,明芙瞬间没了养面首的念头。

  花这冤枉钱养面首,还不如别和离,留在王府白嫖沈纵。

  廊下狂风呼啸,明芙伸手拢了拢被风吹开的衣襟,这时和离书从袖口滑了出来,「嗖」地一下被风吹远。

  明芙连忙追在后面要捡,和离书被雨水打湿了,她整个人也被雨淋透了,等把和离书捡起来护在胸口,眼眶一热,眼泪吧嗒吧嗒地掉。

  沈纵很好,可他们从来不会相拥入眠,她的床榻另一边总是冰冷的,即便同床共枕,也只是按部就班地履行夫妻应尽的职责,连一个吻都不曾有过。

  都怪院里的芍药,害她眼泪止不住了。

  等她与沈纵和离后,就找个温暖又会疼人的男子做夫君,每夜枕着他的手臂入眠,在他怀里撒娇打滚,还要与他吻到难舍难分,永永远远甜甜蜜蜜你侬我侬腻在一起。

  君当作磐石,妾当作蒲苇,蒲苇纫如丝,磐石无……

  「砰!」

  摆在高楼窗台上的花盆被大风吹倒,直直砸在明芙的脑袋上,她软趴趴地倒在雨幕中,鲜血自额角淌了下来,顺着雨水晕染了一片……

  书房内,沈纵处理完文书,靠着椅背,疲惫地捏了捏眉心,闭眼全是明芙转身离开时的身影。

  那封和离书字字句句都在夸他好,最后还祝他再结良缘,没有一丝怨言,也没有一丝不舍。

  其实他对明芙也没有不舍,只是觉得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三年的人骤然间就要离去,心里有些不习惯罢了。

  沈纵望了眼窗外,心烦意乱,把林管事叫了进来,吩咐道:「等雨停了,去把院里的芍药都掘了。」

  其实人都要走了,掘不掘也无所谓了。

  林管事应了声「是」,推门离开。谁知没过多久,他又踅了回来,脸上满是慌张焦急,进门连口气都不带喘地直接喊道:「王爷,出、出事了,郡主她——」

  「她怎么了?」

  「被、被花盆砸了脑袋,昏迷不醒。」

  沈纵闻言,吩咐林管事马上把太医院擅长治外伤和脑病的太医都请来,自己则立即往明芙住的小院赶去。

  太医们很快冒雨赶了过来,帮明芙止了血、包扎好伤口,又在她的脑袋上施针。

  做完这些,几个太医依旧神色凝重,只说明芙本来身子就虚,伤势又重,失血过多加上淋了雨引发高热,情况不容乐观。只能先喂些汤药,看看情况会不会好点,如果今晚人能清醒过来便算好,否则怕是凶多吉少了。

  沈纵点了点头,让几个太医今晚在王府留宿,以便观察病情,又吩咐下人拿着方子去抓药,处理完一切才进屋去看明芙。

  明芙躺在床上,双眼紧闭,脸上失了血气,只剩下惨澹的白。

  沈纵以前从未仔细留意过,如今才发现她真的很瘦,身子单薄得彷佛风一吹就会散架。

  过了一会儿,月半端着熬好的药进来,要喂明芙喝,不过因为明芙昏迷张不开嘴,而月半动作不利索,喂的药有一半洒在了外面。

  深红色的药汁顺着明芙的脸颊往下,全部滴在洁白的枕巾上。

  沈纵盯着脏了的枕巾直皱眉,他平生最无法忍受的就是洁白的东西上有红色污点,那总会让他想起母妃去世前,挂在床边沾满血渍的白色幔帐。

  服侍他许久的林管事见状赶紧让人把枕巾换了。

  沈纵伸手抢过月半手里的药碗,不耐道:「我来喂,你去拿个小勺子过来。」

  月半不敢多话,忙去厨房找了小勺子给沈纵。

  沈纵接过指甲盖大的小勺子,一点一点地把药汁喂给明芙。

  几个时辰过去,天快亮了,明芙依然没有苏醒的迹象。

  月半又煎了服药端过来。

  太医号过脉,摇了摇头,不敢多说。

  沈纵没说话,只是接过月半手里的药碗,吹了吹滚烫的药汁,继续用小勺子一点一点地把药喂给明芙。

  他的眼神晦暗不明,小声在明芙耳边威胁道:「明芙,我们还没和离,如果你现在死了,这辈子也别想甩掉我,将来还会和我葬在一起,到阴间当对死鬼夫妇。」

  不想这样的话,现在立刻马上醒过来。

  明芙的手指动了动。

  沈纵见她有了反应,咬牙再道:「如果你敢死,我不只要和你葬在一起,下辈子还娶你,死也不跟你和离,生生世世都缠着你!」

  怕就给我起来!

  明芙醒了。

  沈纵看着睁开眼的明芙,心里五味杂陈,想不到她跟他和离的意念如此强烈。

  他把手里剩下的半碗药递给她,「醒了就把药喝了。」

  明芙蒙胧含水的双眸直勾勾盯着沈纵,一丝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,微微张开嘴,「啊——」

  沈纵蹙眉,不解她这一声「啊」是什么意思,总不可能是在撒娇要他喂吧?

  他摇头失笑,一定是他想多了,依她冷淡的性子,绝对做不出这等撒娇邀宠之事的。她好不容易醒来,此刻怕是急着离他远远的,怎么可能让他接近?

  明芙见沈纵没有动作,委屈地扁了扁小嘴,指着他手里的药碗,双手紧张地抓着被子,红着脸,羞答答地小声开口,「要公子喂。」

  明芙乖巧地坐起身,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望着怔住的他,又唤了一声,「公子?」

  沈纵被她的眼神一烫,撇过头避开。

  这一声「公子」叫得婉转轻柔,似撒了蜜的云层一般又甜又软,可沈纵捧着药碗的手却是一僵,心中升起一丝疑惑。

  成亲三年,明芙对他从来都是冷淡而疏离,她习惯称他为「王爷」,平日懒得跟他客气的时候会直呼其名,刚成婚那会儿似乎也曾唤过他几声「夫君」,但他从未听她叫过什么「公子」,更不会这么黏黏糊糊地跟他讲话。

 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。

  他转回头,仔细打量明芙,却见她微喘着气,白皙的脸颊透着丝红晕,一双眼疲惫地睁着,身体轻轻打着寒颤。

  是了,她虽然醒了,可仍发着高热,身子疲软没有力气,说话自然是软绵绵的,至于「公子」这个称呼,不过是对男子的一种尊称罢了。

  许是和离了,她觉得换个新称呼叫比较合适?

  另外,她病得迷迷糊糊,要他帮忙喂药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,何况这药都已经喂了一半,也不在乎把另一半也喂了。

  沈纵舀了一小勺汤药,抬手举到明芙嘴边,她马上张开小嘴,乖乖地把小勺子上的药汁嘬掉。

  明芙额际传来阵阵莫名的刺痛感,脑袋昏昏沉沉的,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。

  自己刚从越州来京城没几个月,祖母嫌她举止粗鄙总是学不好规矩,把她锁进黑漆漆的祠堂。

  她怕黑,哭着求着让祖母放她出去,发誓自己一定会好好学规矩再也不敢偷懒了,可是祖母不肯,要她对着爹娘的牌位好好反省,跪到长了记性为止。

  一连被关了三天,滴水未进,她实在撑不住昏了过去。

  然后她好像作了很长很长一段梦,梦见小时候无依无靠流浪街头,饿了去捡馒头被大狗追咬得满身是血,也梦见寒冬腊月冻得实在不行,躲在越州乡间破庙的稻草堆里瑟瑟发抖,还有回京之后祖母对她失望的眼神和贵女们嘲讽她粗鄙时的笑声……

  本以为会一直陷在梦中,可有个声音一直在叫她,那声音低沉清冽,很熟悉也很让人心安,意识模糊间声音断断续续传来,他似乎在说死也要和她葬在一起,要和她做一对鬼夫妻,下辈子要娶她,生生世世都要缠着她。

  唔……好热烈。这个人怎么这么肉麻不要脸,她这辈子都还没嫁呢!就想着下辈子要娶她,还要生生世世都缠着她。

  昏睡中,明芙觉得心忽然跳得很快,原来她不是没人要的姑娘,还有个人这么想要她。

  心间涌进一丝丝甜,嘴里却被灌进了苦苦的药汁。

  她好像病了,是那个人在喂她药,他袖口上的熏香好熟悉。

  想睁眼看看他,于是她拚命抬起眼皮,暖光照进瞳仁,暖光中的人影逐渐由模糊变清晰。眼前人正与她对视,他的一双眼瞳似秋水映寒星,看似清浅冰冷,却透着微光照亮黑夜。

  她忍不住想起昏迷时听见他说的那些话,脸颊烧了起来。哪有人这样的?羞死人了。

  明芙脑袋晕晕的,好多事没想明白,比如她明明被关在祠堂,为什么醒来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?还有她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?

  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,是眼前这个男人救了她,她认得出男人衣袖上的熏香,昏迷的时候是他喂她喝药,也是他一直在唤她。

  他好像很在意她,在意得不得了,于是明芙壮着胆子撒娇要他喂药,他果真顺着她照做了。

  药好苦,但心好甜。

  沈纵并不知明芙心中所想,他只是觉得她哪里奇怪,但又说不上来。喂完药,他又请太医替她把脉。

  「如何了?」

  老太医捋着胡须道:「既然醒了,表示性命暂且无虞。从脉象上看,除了失血过多和发热体虚之外也无其他不妥。不过郡主伤了头,一切还不好说,暂且休养几日再看情况。」

  沈纵送走太医,回到屋里,发着烧的明芙呼吸微微急促,见他来了,努力挂上笑,「公子,阿芙会好起来的,你不要担心。」

  沈纵被这话震得浑身一僵,生病的明芙太过娇柔,一时让他不知该如何应对,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,客套道:「你好好休息。」

  明芙听话地躺下。

  沈纵松了口气,正要离开。

  明芙从身后伸手勾住他的小指,「打雷了,我一个人会怕,你不要走。」

  沈纵一阵惊疑,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。

  他们成婚不久便分房睡,这三年来多少个雷雨夜也没听她喊过一声怕。

  天空忽然传来一声响雷,明芙惊得一缩,鼻子一红,眼里瞬间含了水。

  这是沈纵第二次看见明芙流泪了,上回是花粉之故,这回却是真哭。

  他有些无措,「你……别哭。」

  明芙乖乖点头,眨掉眼泪。

  她乖巧强撑的样子让他觉得心里不自在,终是对她妥协了,「我不走。」

  外边打雷闪电,明芙牢牢牵住沈纵的大手,感受着从他掌心传来的温度,她安心地闭上眼睛。

  雷雨很快就停了,沈纵的手被明芙握得很紧,他等她睡熟了才轻轻掰开她的手掌离去。

  回到书房,书案上又堆了一大叠刚送来的文书,待处理完全部公文已是第二天晌午,沈纵揉了揉眉心,靠在椅子上闭目小憩。

  林管事匆匆进书房,告诉他明芙醒了烧也退了,闹着要见他。

  明芙要见他,除了和离,还能有什么事?只是烧才刚退她就急着和离?

  「我知道了。」沈纵应下,起身去了明芙房间。

  刚走到房门口,还没来得及推门进去,门便从里面被打开,明芙娇小的人影出现在他眼前,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。

  明芙抬头,对上沈纵的眼睛,露出甜笑,「公子。」

  沈纵身子有些僵硬,「烧退了?」

  明芙点点头。

  「你等一会儿,我去请太医。」沈纵说完,转身欲走。

  明芙伸手扯住他的衣裳,他转头就见她低垂着头,脸颊红得厉害。

  该不会是烧还没退?

  沈纵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,确认烧退了,放下心,刚要收回手,手却被她捉住了,他还没反应过来,先感觉到掌心传来轻柔微凉的触感。

  明芙在他手心落下一吻,眼里闪着光,「公子,阿芙想好了,我们不要做鬼夫妻,也不要等下辈子。公子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,阿、阿芙唯有以身相许了,这辈子阿芙就做你的妻。」

  沈纵震惊了,整个人陷入混乱,这都什么跟什么?

  他看了眼明芙头上的伤,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他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,问道:「明芙,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成亲三年了?」

  明芙吃惊地张了张嘴,随后小脑袋摇了摇头。自己竟然嫁人了?嫁的还是这深爱自己的男人!

  沈纵立马叫来所有太医,不多时,一群太医围着明芙又是把脉又是扎针,问了一大串问题,终于下了判断。

  屋外,老太医走到沈纵面前擦了把汗,禀报道:「郡主患了失忆之症,最近四五年发生的事她都记不得了。」

  沈纵沉下脸,「有得治吗?」

  「这……这个病症无药可治,什么时候会好也不一定,或许明天就好了,或许一辈子都好不了。但切记不要刻意刺激郡主,她本就体虚,脑袋里淤血尚未消尽,就怕她接受不了刺激会加重病情,好好调养,说不定过些时日自然而然就恢复记忆了。」

  听完太医的话,沈纵陷入长久的沉默。

  如果明芙一辈子都记不起来该怎么办?她失忆了,他在她昏迷时说的那一番话,她又偏偏只听进去了一半,因此对他们之间的感情产生了极大的误解。

  无论如何得想办法解开这个误会。

  沈纵叹了口气,进屋找明芙。

  明芙看见他耳根一下子红了起来。原来一直照顾她的公子早就是她的夫君,他们都成亲三年了。

  她迫不及待从床上爬了下来,光着脚丫跑到沈纵身边,轻轻喊了声,「夫、夫……君。」

  第一次喊,明芙还有些怕羞,见沈纵愣在原地不动,她揉了揉刚被太医用针扎过的脑袋,委屈巴巴地扑进他怀里,「夫君,阿芙疼……要夫君揉揉才会好。」

  沈纵知道明芙之所以会往他怀里钻,是因为她忘记了他们要和离的事,并且深信他对她痴情一片,解决误会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恢复记忆,但她这病受不得打击,现在只能多顺着她一点,让她先把身体养好再慢慢想办法。

  沈纵有些无奈,抬手揉了揉明芙的脑袋,「是这里疼?」

  明芙点点头,随后又摇摇头。

  沈纵皱眉,「到底哪儿疼?」

  明芙嘿嘿一笑,红了脸,「全、全身都疼,都要揉揉。」

  沈纵:「……」

  明芙见他僵住了,心想他一定是大白天害羞,还是等晚上夜深人静两人温存的时候再让夫君揉吧,他们都成亲三年,夫君肯定已经揉得很熟练了。

  想着想着,明芙饿了,从昨天开始除了汤药什么都没吃,肚子饿得咕噜叫。

  沈纵也许久未进食了,便让林管事传膳。

  等林管事传了一桌子膳过来,明芙乖乖坐到桌边。

  沈纵道:「用吧。」

  菜肴很诱人,可是明芙只喝了一小碗鸡汤、吃了两块枣泥糕,便放下筷子不敢再吃。

  祖母不许她贪图口腹之欲,总教导她名门闺秀吃要有吃的样子,上了餐桌暴饮暴食不成体统。名门闺秀不仅要懂规矩,还要注重门面,绝不能把自己吃成水桶腰,出去丢了护国侯府的颜面。

  有次她多吃了一盘花生,祖母就罚了她二十棍家法,从此她再也不敢贪嘴。还好她从前在越州饥一顿饱一顿,早就饿习惯了。

  沈纵很少和明芙一起用膳,之前从未留意过她吃多吃少的问题,今日见她一天未进食却只吃这么点东西,看着她单薄得彷佛被风一吹就会飘走的身子,还有太医说她体虚的事,便顺手往她碗里放了一只鸡腿,「多吃些养好身体。」

  早日把身体养好,说不定记忆也会恢复得快点。

  明芙看着碗里肥嫩嫩的大鸡腿心里酸酸的,很想哭又很高兴,抬头看向沈纵的眼里泛起了一点点泪光。

  以后她不用忍饿了,夫君很疼她,肯定不忍心她挨饿。

  明芙张嘴咬了一口大鸡腿,满嘴油汪汪的,露出心满意足的笑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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