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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✿ 6月试阅 ✿] 陈毓华《福妻兴家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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喵喵 发表于 2015-9-1 13:42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书名:《福妻兴家业》
作者:陈毓华
出版社:新月文化
出版日期:2015年6月24日
女主角:邬深深
男主角:战止

【内容简介】

穿越到这古代的北大荒三年,邬深深只有一个体认──
「想活下去,就得什麽都会!」他们的日子简直是从泥里爬出来的,
身体原主的父亲已死,弟妹还小,母亲又是遇事只会掉泪的林黛玉性子,
她只能庆幸自己这一世重新拥有了一具健康的身体,如此而已。
转运的开始,是她遇上一个和她抢夺猎物的男人,
这胡子男剽悍得很,身材匀称,放到现代就是可口的小鲜肉一枚,
更有一把好力气,重要的是,傻傻的,竟自个儿上门要她「收」了他──
教他怎麽种田好上缴赋税,他愿来她家当长工干粗活当报酬。
正好,她想发展养鹿事业,有他帮手做陷阱,那些傻鹿群成了她的发财金,
她买荒地盖鹿场、建榨油坊,和外国商人做生意,赚得流油,
之前没眼光退了她亲事的前未婚夫一家倒了大楣,被告勾结知府、鱼肉乡里,
这才不是老天爷开了眼,而是她家长工的手笔,
就知道他们这种被流放到边境来的大官不简单,种田不会,腹黑手段一大堆,
只是他没先警告和他扯上边,她会面临被黑衣人暗杀的风险,
更没说他早已看上她,置了新宅子後成天巴望着娶她回家换他养她,
好了,现在她嫁了,可是他要回南边去拚军功算怎麽回事,
他不知道他把种田的力气拿来耕耘她肚皮,即将要有「收获」了吗……




    第一章 吃苦耐劳的生活

    九月初的老林子,阔叶树就有些黄了,针叶树看似纹丝不动的高耸遮天,颜色参差,使得整个林子五颜六色,美不胜收。

    往地上一瞧,落在陈年腐叶上的松针颇为可观,脚踩在上头,也有半个脚跟这麽深。

    不绝於耳的鸟叫虫鸣,偶尔添上鸟羽的振翅声,茂密林子的光影将一支藏匿在老松树干後面的箭镞切割得有些零碎,叫人看不清楚。

    目标锁定,箭势陡发,一只喝过水、尽顾着觅食,离了群的马鹿听到动静还来不及窜逃,已经倒地不起。

    不坏,晚上有炖肉吃了。

    藏身在老松树後面的纤细身子往前挪了几步,正要收获自己的猎物,岂料一双大手抢在她前头,毫不客气的抓起那只马鹿。

    「这是做什麽?」邬深深沉下声音道。猎户也有猎户的规矩,这人想干麽,黑吃黑吗?太不上道了。

    看清眼前的人,她认得他。

    半个月前搬进屯子,七、八家外来户中的其中一户。

    里正说了,这些外来户都是朝廷流放的罪犯,有的举家数十口,拖儿带女的,也不乏家人都死在长途跋涉途中,剩下只身一人的。

    犯事的大头要不在刑场上头颅滚滚,就地正法了,要不还关在刑部大牢里受罪,能留住一条命的流人,绝大部分都属於杀鸡儆猴、受株连分子。

    所谓祸及九族,家族里远远近近的亲戚,反正只要沾上边,皇帝才不管你有没有拿过好处,视为同一条绳上的蚂蚱,大笔一挥,发配到苦寒之地来了。

    能跋山涉水、翻山越岭来到东北这苦寒地区的流人她远远看过,一个个瘦骨如柴,赤脚单衣,也难怪,怎麽可能还锦衣玉食,家产财物都被查抄一空,荡然无存,流放途中,枷锁千里,每人每天据说约只有一升粮食,这能顶什麽用?饿死途中的屡见不鲜,能撑到这里来的要不手上还有点银子,在路上能换得好一点的待遇,要不就是精神和忍耐力非比寻常。

    屯子里的乡亲们对他们又是同情,又是尊重,给他们送柴、送高粱米、送黏豆包,把房子租给他们,自然,身无分文的也只能继续住在遣戍地的流放所里。

    「这猎物是我的。」他看起来很高大,声音低沉醇厚,留着落腮胡子,但瘦得厉害,手里的鹿身上有两支箭,一支在腹部,一支由鼻心贯入脑子。

    腹部那支箭是她的。

    她看得出来他手上的弓是由骨头皮胶做成的复合弓,起码有二石以上,一石大概有一百二十斤左右,要没强悍的臂力别说举不起这麽重的弓,遑论能把箭强悍的穿透鹿脑,而她自己手上的还是她爹留下来的,就是一把很普通的猎弓,论臂力,她不及男子。

    但这也不代表这猎物就不是她的。

    「你拿什麽证明你的箭比我快?」到手的猎物拱手送人,做不到。

    东北的气候一年里有很长时间完全无法在野外活动,不多存点粮食,娘和弟妹怎麽过冬,尤其这是头马鹿,体形似骏马,可不是鼯鼠、斑鸠那类小东西,马鹿的肉可食,皮可制革,鹿胎、鹿尾、鹿筋、鹿鞭、鹿血、鹿肉等都可入药。

    这头鹿够他们一家吃上大半个月了。

    一条乌油油的长辫子,身上没半件饰物,短褂、长裤、小绑腿,背着弓和竹篓,脸蛋清秀,一双大眼异常的明亮。

    「姑娘意欲如何?」这是半点不让吗?

    要论个是非,他也不是没法子分辨谁的准头比较快,了不起下个猎物两人来比快就是了,高下立判。

    「我也不占你便宜,就均分,鹿茸、鹿肉你我各一半,回屯子我让家人去取,如何?」邬深深正视他,她可没那水磨工夫陪他乾耗。

    鹿茸可值钱了,应该说马鹿的全身都是宝,要多分不行,各据一半,已经是公平了。

    「你知道我家在何处?」这头鹿明明是他的,占他便宜还占得理直气壮,毫不惭愧,女人呐。

    「屯子就那麽大,问一下总归跑不掉。」

    「也罢。」他可是个大男人,和一个村姑争什麽?

    刀锋眉,面容寡淡,不带一丝人情味,虽然轮廓犹带青涩,尽管粗衣布衫,依旧有种极浓的金戈铁马气势,尤其那双棱角峥嵘的眼像极了一把吞吐青光的出鞘宝剑,彷佛那从骨子里射出来的慑人气度是与生俱来的。「在下姓战,战止,住屯子北边最後面的那户人家。」

    「我姓邬。」

    她知道,这批流放名单中有许多平民百姓听都没听过的大官,他是其中一个。

    战氏手握兵权,在东南沿海经营数代,受封为觐国公,祖上有两代都死在海战上,也因为天工皇朝有这所谓的海龙战家,将东南沿海守得固若金汤,倭人数十年来犯,每回都是无功而返,对战氏恨得咬牙切齿。

    西北有蒙氏一族镇着,世人谓「南战西蒙」,北边不时有外族来侵,但都只是小打小闹,百姓还称得上平安丰足,不过前年秋天,乌尔干人崛起,蒙氏一时支应不了,觐国公奉命北上西伐支援蒙氏,却败於陈桥。

    朝中反对战家一派,上书状告觐国公通敌叛国,举证历历,皇帝老儿一怒派京中金吾卫将战犯押解回京,尽管半途觐国公伤重而亡,今上听闻大怒後仍不解气,遂将战氏一族女子贬为庶人,男子五岁以上永世流放东北,至於敢站出来替觐国公或战家说话的那少数几人……咳,也很倒楣的被株连,流放来到这北大荒。

    烈火烹油、鲜花着锦的海龙战家一夕风流云散。

    虽说免死流放,可是东北是什麽地方,偏远而艰苦,这些高官子弟身娇肉贵,多数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来到边境生活,连如何烧火、下厨都不会……

    也不知道他除了会打战,来到这穷山恶水能不能活得下去?

    死去的人可怜,但活着的呢?挣扎在生活温饱中,也许比一死了之的人还要痛苦。

    屯子里只有不到六十户人家,里正就是最大的「官」,这些流人即便名头再响亮,对沙头沟的人来说,在好奇後每天该干啥还是干啥去,毕竟要维持家人生计才是最重要的事。

    这也不能怪他们,京城离东北好几千里远,即便改朝换代好几茬,对於每天睁眼就要操心有没有顿饱饭吃、住在寒天苦地的他们来说,那遥远京城所发生的事和他们实在扯不上干系。

    「我回去把肉分了,送过去姑娘家。」战止淡道。

    「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?」即便心存一丝怜悯,却不知这人人品如何—— 她哪里知道人家正以为被占了便宜。

    「战某不是那种人。」被质疑,他有些不高兴。果然是乡下女子,见识少,视野狭隘,无知。

    「知道了。」用得着吹胡子瞪眼吗?她按住那马鹿,抽出她的箭,甩了血渍,放回箭筒。

    「这箭已经沾了动物的血,姑娘还要收回?」他有些不解。

    「洗洗就能用了。」看起来虽然落魄,骨子里还是吃米不知米价的京城公子哥。她的每一支箭可是用捡回来的废铁亲手磨成的,千金难买。

    话不投机半句多,邬深深转身往林子深处走去。

    战止安静的五官像骤然碎裂的瓷,去捡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割破手指。

   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战止了,他怎麽会忘记这件事?一念及此,急促的呼吸就像满钵要倾盆而出的水。

    他忍痛咽下这口气,但那股气仍梗在喉间,戳得他生疼。

    他咬紧牙关随意扛起那头马鹿,茫然的瞧了一眼这面生的林子,想到眼前浮现弟弟那饿到直啃手指的模样,眼睛一闭,重新睁开的同时,断然的转身随着她的步伐跟了过去。

    既然都来到这里了,还有什麽放不下身段尊严的?

    邬深深不是没听到身後的窸窣声,她没理会,这林子不是谁家私有的,他想往哪走,她管不着。

    来到一片高处,底下树丛间,她忽然发现什麽,弯腰蹲下,用弓把杂草一拨,面色一喜,从腰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,细心的铲起周边的泥土。

    「这不是杂草吗?你拔它有何用处?」

    阴影罩上她,声音似带着几分羞愧。

    她下巴有些收紧,并不想理睬,可一抬眼,邬深深留意到他眼神细微的变化,他即便再如何的试图放松,如刀削的面上仍带着几分僵硬,长年板着脸习惯了,想要变得柔软几分,那柔软怎麽看都觉得别扭和怪异。

    「这山……我初来乍到,跟着姑娘是我唐突,让你生气了?」

    她的眼中带着显而易见的疏离,看向他的目光涌着一闪而逝的警惕。

    他们没有那麽熟好吗?对那半只马鹿要和别人分享,她怎麽想都心有不甘。

    这座山那麽辽阔,用得着她走到哪他跟到哪吗?就算迷路,在这个麦收结束之际,林子里多得是忙里偷闲,进山采榛子、蘑菇的人,只要他肯开尊口,有得是愿意带他下山的人。

    但是他站在那里,那态度很难让人挑出刺来。

    帮人一把的确没什麽,当年要不是陆大叔独排众议带着她一个女娃上山打猎、采山货、挖野蔘,哪有今日他们邬家?

    邬深深面无表情,慢慢扬起一双漆黑的眼睛,语气仍有些僵硬,没多少热情。「没有生气。」

    「那太好了,在下……我带着弟弟来到这里……」他头一回开口说这麽多话,像绞尽脑汁,又像从来没有过这种低声下气的经验,从来大军压境都不知道何谓紧张的他居然觉得胸口这股气憋太久,有些隐隐作痛。

    「笑不出来就别笑。」

    瞧着他无论如何努力,嘴角怎麽也勾勒不上去,最後形成一个怪异的弧度,尤其说完就很想给自己一拳的样子,邬深深实在看不下去,只觉得他面上的挣扎与矛盾太扎眼。

    这时代的尊卑阶级再如何严格,站在这里的他不论以前有多高不可攀,如今被剥夺了一切,一个大男人还带着弟弟的流人,算了,有什麽好计较的?就看在远亲不如近邻的分上,就当多个拖油瓶吧,至於男女大防,只要不是太过,他们这样的穷人不时兴这些穷讲究。

    她的心还是不够硬。

    战止重重的吐出一口气,他想说点什麽,却因为从来没有对谁表达过感谢的话,显得很是笨拙,想来想去,舌尖仍旧吐不出半个字眼。

    「你看这座山如何?」邬深深开口问道。

    「气势雄伟,绿波如烟。」

    「万事万物都有共存的理由,你只要知道靠山吃山,要活下去并不难。」她拎起挖出来的五叶草摆到战止面前说道:「这叫刺五加,以五片叶子交加为上等,可以治风湿、壮筋骨,扶正固本的药,与人蔘有相似的疗效,这种东西以根为主,挖采之後剥其根皮晒乾,拿到药舖去可以换钱。」

    「那若有肿疮外伤,该用什麽药草好?」他有他的骄傲,但是医药不是他的领域,此时也不介意不耻下问。

    「自然看大夫最好。」

    战止噎住不语。

    邬深深飞快扫了一眼他板得很硬的脸,将刺五加放进自己的竹篓。好吧,这人缺乏幽默感,还是很乾涸的那种。

    「若要救急……也不是没有。」

    她在这座山头出入了三年,虽然熟悉度比不上屯子里许多老猎户,大伤小伤也不是没有过,但总不会把毒草当药草给吃或是抹了。

    战止也不知道她是怎麽找到的,只见她左转右拐,从容自若的像行走在自家庭院中,最後突兀的停在山坡上的树林边缘,不动了。

    「你过来看看这个。」她对他勾指。

    战止又僵了僵。她这是没把自己当女子,还是没把他当男人?居然用这麽轻佻的动作叫一个男子。

    这女子看似清冷,眼神里什麽都没有,她不像以前那些名门闺秀看到他动不动就脸红,没有那些暧昧不清的纠缠,既不问他家中是否有人受伤,也不装腔作势,行事风格乾净俐落,就连勾指也勾得那麽匪气,好像他才是那个良家妇女。

    她指着一丛如小菊花状的植物,「这叫刘寄奴,可以治金疮出血,无论擦伤刀伤都适用,回去用石臼捣烂敷在患处便可。」

    「邬姑娘懂医?」他动手就要去拔。

    「我不懂,药草不要用手拔,这个借你。」她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神情将腰际的小铲子拿出来。「若想长久在山上找吃的,一定要准备一把趁手的小刀,用途无穷。」

    对她来说,上山必备的工具一定要有小刀、弓箭、铲子和麻绳、编织袋、竹篓,缺一不可。

    「多谢姑娘指点。」那把小铲子的木头手把还带着微微的温度,那是来自她手掌的微温。

    邬深深盯着他挖药草。「我挖药草为的是去药舖换钱,囫囵吞枣懂了一点。」

    她是家中老大,风雨再大,也得撑起给家人遮风避雨的屋檐,无论是设陷阱逮动物、识药草、认野菜……都是来到这里以後学的,只有射箭是她上辈子……还是年轻时学的本事。

    都说吃苦耐劳是女孩子的本能,她不自觉地露出苦笑。上一世活得冤,这一世也好不到哪去——

    上一世她可是慕尼黑奥运标靶射箭和越野射箭的个人赛亚军,为国争光,咳,讲得很好听,灿烂一瞬後,顶着光环,归於平淡,在学校谋了个体育老师的差事,成了育人子弟的老师。

    只不过这样的生活也只有几年。

    想成为选手时日复一日艰苦的训练,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,那种超负荷的非人训练的後遗症在时推日移下,一样样跑出来了。

    是谁说年轻有本钱的?

    伤病缠身,十指严重变形错位,工作没了,论及婚嫁的男友跑了,他说不会有人愿意娶一个残废的女人,娶回家无法向父母交代。

    父母面前她一滴泪都没有掉,暗夜无人时却痛哭失声。

    她最遗憾的事,她练箭是希望给父母更好的生活,谁知道後来却变成他们肩头上难以承受的负担。

    那段没有任何退路的艰苦岁月,在她穿越过来的这一世重演,林黛玉般的便宜母亲、幼小的弟妹,她不自力更生怎麽办?

    她有更胜他人一筹的地方吗?

    没有,只有更多的吃苦耐劳……

    摇摇头,她勉力收拾难耐的心绪。

    为了平衡情绪,她步子踱开了去。

    邬深深再回来时,战止手中抱了一大丛的刘寄奴,面色除了平静还是平静,不过他其实有多看了她几眼。

    「你……回来了。」

    一个女子再能干,只身在这密如绿海、野兽出没的森林里,难免令人多替她惦想几分,树叶簌簌,林子里有许多声音,他试着去听她的脚步声,居然没猜错。

    「药草放我竹篓里吧。」不算弓箭的话,他几乎是空手而来,什麽装备也没有,反正她的竹篓里也没多少东西,几把草药增加不了什麽负荷。

    「不好劳烦姑娘。」是人都会客气一下吧?即便他是个武人,也受过儒学教育,得按儒家规范做人。

    「你客气,就吃亏。」

    她不是朴实的东北汉子,但是她的性格里有东北汉子的耿直,你说不必,我也不罗唆,反正吃亏的人不会是我就是了。

    这姑娘讲话清清楚楚,毫不扭捏,直白又爽利。「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。」

    他把药草全部投入里面,抱拳道了谢,然後「咦」了一声,捻起一根顶端蜷在一起如小拳头般的叶子,竹篓里有一堆。

    他扬扬手里的怪东西。

    「这叫蕨菜,可以用水烫,沾酱吃,可以炒鸡蛋、炒肉,都非常好吃,不用觉得奇怪,这里的人都是这麽过日子的,枸杞苗、野蒜、野小葱、野韭菜、荠菜、折耳根,都能吃,夏天的时候,一棵树、一棵树摸过去,总能摸到很多知了猴,回家用盐炒,好吃极了,秋天可以逮蚂蚱和蛐蛐烧来吃,尤其蚂蚱和蛐蛐的腿。」她随手捻来。

    他没说话,把小拳头的蕨菜放了回去。

    觐国公府的泼天富贵和文官不同,文官累积资历而来,他家历经二朝,祖先五代皆是武将,凭藉的是军功,从死人堆里积攒出来的富裕和名誉。

    他十二岁被祖父丢到军营去时,与京中显贵子弟并无不同,他们从不用操心米珠薪桂的问题,去了沿海後,在军营和父亲、弟兄们一起吃粗糙的大锅饭,见那些与天搏斗,与海讨食渔夫的艰辛,才知道这世上不是人人一睡醒就有饭吃的。

    几场海上战役,他累官至三品,然而,家族倾覆,他甚连补救斡旋的时间都没有,瞬间成了他人案板上的鱼肉,遭流放到这里来。

    他没吃过蚂蚱和蛐蛐,也没吃过她口中任何的一种野菜,至於知了猴嘛,往昔,只觉得这些蝉吵得人脑门生疼,巴不得下人赶紧把牠们黏除,还他一片清静,没想到如今却有人告诉他,这些匪夷所思的东西能吃。

    而且,她的神色看起来还有几分欢喜,那几分欢喜看在他眼里却觉得莫名心酸。

    如今落魄的自己,比任何一个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都不如,他有武艺傍身,不怕会饿死……至於未来?现在该考虑的是如何站稳脚跟,填饱弟弟和自己的肚皮……

    他的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。

    他阖上桀骜的双眼,阖上重重心思。

    「你背上那篓子我来背,当作答谢姑娘。」

    有人要替自己背篓子,能让自己少一分负担有何不好,她很大方的卸下竹篓,成全他的绅士风度。

    战止再度领略她的毫不踌躇,一手背起竹篓,一手拎起地上的马鹿,扛上肩,轻松至极。

    这头马鹿起码有二百斤重,屯子里也不是每户人家的汉子都能一手扛起,邬深深啧啧称奇之余,不禁心想着如果她家有这麽个免费劳力就好了。

    这念头也是一晃就过去了,她两世加起来的经验告诉她靠山山倒,靠人人跑,她家小弟年幼就不论了,家中勉强称得上劳力的只有她和小她两岁、今年十二的妹妹浅浅。

    为什麽没把她娘算进去?

    她娘不捣乱就算阿弥陀佛了。

    不谈她娘,一谈她就会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    今天收获虽然不多,但一整头的马鹿……好啦,半头,也够弟妹雀跃好一阵子了。

    他们家毕竟不是天天有肉吃的。

    鹿皮、鹿茸、鹿肉、鹿骨头,可以换多少银子回来啊?

    往细的说,鹿皮可以用来给壮哥儿做一件皮袄子,鹿骨头可以用来熬汤,冷吱吱的晚上有口热汤喝,简直是人间美事,鹿肉嘛,自然要腌起来,留着冬天不能出门的时候加菜用……

    穿越过来三年,她已经极少去想那嘴馋时只要踏出家门,或是用一根手指滑滑手机订宅配,就有鲜肉可吃的世界,腌肉、腌菜……这有得吃就该偷笑的世界,谁会考虑什麽三高、钠含量会不会过多的问题。

    这里不是她记忆中上下五千年的任何一个朝代,不是。

    「走吧,一过中午气温降得快,我们得趁这时候早点下山。」就算不是自己认得的朝代,她也得活下去不是?毕竟前世的她已经不存在,就算死都不愿意阖眼—— 就因为不甘愿,可是命运太过强大,而她只是一只蝼蚁。

    「我以为天色还早。」他不以为意。

    邬深深忍住黯然。「你瞧,」她伸出五指,「这风吹在人手上、脸上已经感觉得到阵阵寒意,林子里九月的天气凉得快,尤其是山上,要是多贪这两个时辰,只要是人就会冻成冰棍子了。」

    在这里她住了三年,今早下了第一场早霜,冬天不远了,更重要的是,她怕冷,很怕的那种。

    两人沉默的走在山道上,到来黄泥岔路,战止站在山脚下回头一看那密密的林子,入眼所及的老林子也才多久时间,已经蒙上一层神秘又令人敬畏的雾气,这位乡下姑娘的经验果然比他要丰富上许多。

    「竹篓还我吧,我家得往这边。」邬深深停下脚步,把头偏向左边那条路。

    「我去认个门。」战止领先往前。

    「欸?」认认认什麽门?

    「晚些我把鹿肉分了,不是得往你家送?」

    对喔,她怎麽忘了这麽重要的事。

    於是,沿着那条泥路又往前走过一道独木桥,就看见一间木屋。白杨树、篱笆、柴门,他眼力好,就连檐廊下挂着的辣椒乾、包谷棒也都看到了,这样的屋子给人一种坚实和温暖的感觉。

    「那木屋就是我家。」她可没想过要把这男人往家门口领,她家一屋子妇孺,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,到此为止便可。

    战止把竹篓交还她,沉默的反身往自己家去了。

    邬家这间木屋是她那便宜父亲—— 邬淮还在世时留下的唯一家产,外观看起来不大,篱笆在这儿叫杖子。

    这屯子素有「穷夹杖子富打墙」一说,其实,杖子和打墙的作用都是一样的,为了防止野兽出没伤人或祸害家畜,到了冬天也有屏障风雪的作用。

    如果这家院子是用墙围起来的,表示这家人家境殷实,如果这家的院子用的是杖子,不用说,家境显然就差了点。

    而她家用的是圆木杖子围起来的,据娘说,爹还未过世时本来是打算要把墙砌起来的。

    那个她未曾谋过面的爹是个猎户,据那不靠谱的娘偶尔提起,她爹在的时候,他们家的确是有存点银子的,只不过世事无常,邬淮上山被熊瞎子抓了,用光家里的存银,最後也没能把人救回来。

    这个家没了当家作主的男人,只剩下孤儿寡母。

    最要不得的是那只顾着伤春悲秋、要死要活,一心追随丈夫而去的娘亲,她这身体的原主上要防着母亲不时寻死,下要护着弟妹,张罗家中所有一切,小小年纪,心力交瘁,居然活活把自己给累死了。

    要她说,这也算解脱吧。

    第二章 邬家一家人

    荒谬的是,两个看似毫无相干人的死,给了心有不甘、心愿未了的叶子雁一个重生的机会,当她意识清醒的时候发现,自己穿越到这个她想都没想过,古老到令人难以接受,一无所知的世界来。

    家世、权力、金钱、美貌……很抱歉,原主都没有,还有,她这取而代之的人,谋生技能都要从头学习—— 她像是陷入一个更深的泥淖里。

    可是这世间万事哪能要求尽如人意?能再活一遍,即便这个世界没有她要的那个人,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家庭和生活,可是,她回不去了,前世老迈的自己,那躯壳早已腐朽,这一世唯一庆幸的是,她拥有健康,光滑的肌肤,没有病痛的身体,正常的十指,还有无穷尽的体力,老天把上辈子她缺乏的东西还给了她。

    刚穿越过来那时,因为这副健康的身躯,她激动得几度滑下泪来。

    一个人孤独寂寞的走到终点,匪夷所思的回到起点,世间没有绝对,冥冥中,难道是老天爷怜悯她才让她走这一遭?

    这种匪夷所思的因缘际会,她跌跌撞撞的用装了个老灵魂的身体担起了原主的责任,起初是不得不,可人心是肉做的,熟悉之後,慢慢疼惜起一双真心把她当阿姊看待的弟妹。

    圈起来的院子里有口水井,一座苞米楼子,屋檐下放着大大小小的酱缸,菜地里的白菜、土豆、萝卜、胡萝卜都快可以收了,收成之後放进菜窖,冬天就不会没有蔬菜吃。

    院里,在乾草堆里觅食放养的一只乳羊、一只大白鹅、三只鸡听见声响,嘎嘎、咯咯,间或咩叫了声,居然排列整齐的飞跑过来,迎接主人回家似的。

    这会儿,邬深深的眼角眉梢这才活了过来——

    邬家的屋子是全部木造的,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原木松香味,延伸出去两间耳房,东西两间房後头是灶间,正中三间相通为堂屋,堂屋中地上有个土坑,四周砌以条石,中央有个火塘,火塘上直接支了一口锅子,正咕噜咕噜的熬着炖菜汤。

    一个紮着两条小长辫儿的小姑娘,带着尚未长开的青涩稚气,俐落的拿着长勺在搅拌锅里的汤,见着推门而入的邬深深,笑咪咪的说道:「阿姊今儿回来得忒早。」

    「因为今天运气好。」邬深深卸下肩上的竹篓,嗅嗅空气中弥漫的香气。「你煮什麽好吃的?我老远就闻到了。」

    「不知道你中午会回来,就只有炖菜和昨晚剩下的黄馍馍。」

    这半年他们家境逐渐转好,吃得上用硬糜子混着软糜子,以石磨磨成糜子粉做成的黄馍馍了,而半年前,他们吃的还是会刮人喉咙,吞不下去,却为了要活命也吐不出来的糠馍馍。

    外头有羊,有鹅,有鸡,这她以前都不敢想的,这些转变都是因为她眼前的长姊。

    「得,就这麽凑合着,晚上咱们就有肉吃了。」邬深深去掏腰包里本来带到山上要当午饭的馍馍,另外还摸出两颗野梨,都给了妹妹。

    「山上的野梨熟了?」邬浅浅笑道,露出浅浅两个小梨涡,可爱极了。

    「你和壮哥儿一人一个。」

    这个家如果说她主外,那麽主内的就是妹妹浅浅,她能煮一手好菜,总揽家中杂务,家中几亩旱田自从邬淮过世後,两年前被叔父藉口他们这一房没有成年男丁,收了回去,所以那名义上该是他们的田地也没他们什麽事。

    浅浅主要是打理家务,早上起来要熬粥、喂鸡鹅,吃过早饭,要去河边洗衣服,去菜地除草抓虫,顺便摘中午要吃的菜,做完这些也该做午饭了,下午到晚上之前要是没事,虽然说可以歇口气,但要织布、纳鞋底、缝补衣裳,没一刻能停,十二岁年纪,精明干练得没半点事能难倒她。

    邬深深深深觉得往後哪个男人能娶到自家妹子,不知晓得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。

    邬浅浅瞄了瞄没有太多东西的竹篓,并没有看到松鼠还是兔子的影子,还欲开口,就有道像只小鸟似的影子飞奔过来,扑进邬深深怀里。

    他仰着小脸蛋,甜甜喊着,「阿姊、阿姊,我听到你说有肉……」

    明明都满五岁的孩子,身子骨却单薄细弱宛如三岁孩童。

    说起来这实在是肖氏的一把心酸泪,肖氏怀着他的时候碰上邬淮过世,伤心忧郁过度,加上来回劳累奔波,不足月就生下壮哥儿这遗腹子。

    那时的邬家别说一颗鸡蛋,丧夫加上生产,肖氏连碗汤水都吃不上,更别奢望坐上月子了。

    因为身子血亏,没有足够的母奶可以哺乳,加上早产的孩子体虚,每天因为饥饿啼哭不休,脸色胀紫的壮哥儿眼看就要夭折,要不是有陆家大娘和四周邻里接济糜子熬成稀薄的米汤,勉强养大他,她这个弟弟就真的要没了。

    可能先天亏得狠了,虽然後来邬深深想尽办法,以一头野山猪换了下奶的母羊,每天将羊奶去腥後给他喝,留下可以产蛋的野鸡,她勤奋的上山打猎,挖陷阱、做套子,为的就是希望三不五时都能让弟妹有口肉汤喝,浅浅养着养着,虽然不见身上有肉,身子倒是顺顺利利的,少有病痛,可是体弱的壮哥儿也不知道把东西都吃到哪儿去了,就算她费尽心思,他依旧瘦骨如柴。

    真要说,农村里没有儿子真说不上话,只因儿子代表劳力,没有劳力,一个家哪能撑得起来?

    而邬淮要是没有留下这麽个遗腹子,冲着他们一家在旁人眼中只有女儿的「绝户」,家产就得由其他族人瓜分,更甭提现下能安稳的为他们一家人遮风避雨了。

    所以这个家缺一个都不行。

    邬深深把弟弟抱起来,看着脆嫩得如同新生幼芽,风轻吹过就会折了的壮哥儿,蹭着他软细的头发,毫不犹豫的亲了他一口。

    「原来我们家的壮哥儿是顺风耳,不用支着耳朵听就知道有肉吃了,好厉害!」

    「阿姊和二姊说的话我都听到了。」他双臂环抱着邬深深的脖子。

    他知道顺风耳是谁,阿姊曾给他讲过床边故事,祂和千里眼是妈祖娘娘的左右手,是会保佑讨海渔民的好神明。

    邬浅浅转头去灶间给邬深深打了兑好的温水,「壮哥儿,你不是喊肚子饿,让阿姊洗洗手,马上就可以用饭了。」

    至今还没有大名的壮哥儿虽然不是很情愿,还是磨蹭的下了地,但仍倚赖的用一双水汪汪的眼巴巴的瞅着自家大姊。

    这个时代一天吃两餐,邬家却是三顿饭不少。

    以前没有能力的时候,邬深深会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弟妹,现在她有能力了,更没有委屈自己和家人的道理。

    邬家人和别人家还有一点不一样的是,他们家都是等邬深深回来之後才开饭的。

    这规矩也不是谁定的,是弟妹一片拳拳体贴之心,邬深深从不曾这样要求自家弟妹,尤其壮哥儿体弱,没有非等她回来才能开饭的必要,哪知道邬浅浅左耳听了,右耳索性给弟弟养成吃点心习惯,好让他可以撑到大姊回来,不至於饿过头。

    家里掌中馈的是妹妹,邬深深知道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道理,既然没饿到弟弟,也就随她去了。

    日子一久,等邬深深回家才能开饭,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。

    「壮哥儿去喊娘出来吃饭。」邬浅浅差遣弟弟去跑腿,不然他能就这样傻傻的瞅着大姊,直到她手上的事了了为止。「饭後有阿姊带回来的野梨。」

    老林子里的野梨个头不大,带点微酸,但是胜在汁多味美,对於阿姊带回来的食物他通常十分捧场,听说有水果吃,重重的点了下头,迈着小短腿进了肖氏的房间。

    邬深深洗了脸後,把脸盆的水往外泼去,擦过手後就去给妹妹打下手。

    「明天要没什麽事,一起上山吧。」

    「真的?」

    今天算是探路,因为几个月前浅浅就已经在念叨山上的浆果如何又如何、坚果如何又如何,她要还听不懂自家妹子的意思怎麽当阿姊,这不是嘴馋了嘛。「明儿可以带两个麻袋去耙乾松针。」

    秋冬季节,地上枯黄的松针极轻,一麻袋了不起扛起来十几斤,实在轻便,用这来引火最好,一遇火苗马上就点着。

    「阿姊今儿在山上发现榛子丛了?」邬浅浅口腔泛水,杏儿般的眼睛亮晶晶,秋季是采山货的黄金季节,盛产浆果、菌子,尤其坚果,好吃得连作梦都会让人流口水。

    「不知道谁老说自己是大姑娘了,惦记的还是吃。」邬深深刮了一下妹妹的翘鼻子,表情宠溺。

    榛子也就是山板栗,在各种坚果类里面最可口、最有价值的也是它,要是在几年前那绝对都是要拿去卖钱换银两的,这会儿她已经舍得留下来给弟妹吃充作零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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