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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✿ 4月试阅 ✿] 寄秋《一城主母》(庶女出头天之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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喵喵 发表于 2017-4-13 09:00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

书名:《一城主母》(庶女出头天之一)
作者:寄秋
出版社:新月文化
出版日期:2017年4月19日
女主角:成清宁
男主角:皇甫桓

【内容简介】

当王妃当到要跑路,这实在是……太聪明啦,
就说这天下哪个人心机玩得过她家不败战神──秦王皇甫桓,
那傻皇帝以为把王爷叫去做参军、留她这王妃在京里当人质,不怕王爷不听话,
殊不知她「夫跑妇随」,到平沙城後看谁能奈他们夫妻何!
不过不长眼的人真不少,城里王府下人不知她厉害,被她拿来立威刚好而已,
她上街逛逛,找找赚钱的Idea,竟遇到想带她回去当小妾的地痞,
喔喔,这下有人要GG了,没看到护妻冲第一的王爷正站在他身後吗?
只是说起来这西北真是穷,要粮没粮,商业也不发达,集市里摊贩闲到打苍蝇,
不怕,就靠她这个穿越人来个全能大改造,
盖几百亩大集市让人做生意,她光摊位收租金就收到手软,
改良农田种水稻,她立志种出天下三大粮仓之一,
有钱有粮再养上好兵好马,他们自个儿就是西北的王,还管皇帝使啥么蛾子,
没想到贤内助做太好让人以为她是软柿子好拿捏,
敌国战败公主加上她娘家庶妹都想嫁给王爷当侧妃,
得,她俩谁有本事能说服王爷休妻别娶,她就下堂成全……




  第一章 平沙城的秦王府

  「这就是平沙城?!」

  嫌弃的语气。

  「是的,平沙城。」

  骄傲的神情。

  「没花没树?」

  不会吧!这是座城,怎麽安静得像一座废墟?

  灰白的石墙抹上掺了糯米水的石灰,垒垒石块十分壮观,还有几块石块突出墙面,被投石器投出的石弹撞出的凹洞有用粗糙手法修补过的痕迹,一眼望去便能瞧见令人鼻酸的「补丁」。

  有必要这麽克难吗?省银子省到这种地步,一件体面的衣服是做人的门面,城墙亦然,起码弄得好看点,让过往的商旅看得赏心悦目,认为这座城还有希望,并不颓败。

  比起京城的繁荣、商铺密集,这里显得荒凉多了,人人脸上没多少笑容,僵直的背、风乾的脸庞、长满老茧的手,以及那空洞的眼神,好像人生下来是为了等死,活着不过是为了体会死亡的恐惧。

  长年生活在战火中,城里的居民已习惯用冷漠面对人生,他们不知道今日的亲友明天还在不在,嗷嗷待哺的孩子能否长大。

  「有黄沙万里的雄壮。」男儿当枕戈待旦,挥刀向胡虏。

  「是呀!黄沙拌饭,吃在嘴里满口沙,西北的百姓牙口肯定很好。」连沙子都嚼得动,还吃得津津有味。

  她听过沙尘暴,但还没真正见识过,而这会儿才是秋天,边关的风已呼呼地猛吹,再过几个月风大得还不得把人吹走。

  以她的小身板还是少出门,要不然得到天上找她,都成了人形风筝。

  听到王妃诸多挑剔的批评,秦王皇甫桓好笑地扶扶她藕臂。「等到了春天,草长地绿,满地盛开花朵,水是甜的,风是暖和的,五彩斑斓的鸟儿在林间唱歌,河水清澈见底。」

  那时不会打仗,牧民们要去放牧,他们一年的粮食就看这一季,把牛、羊给养肥了,到了酷寒的冬天才不会挨饿。

  「林子里除了鸟还有蛇,五彩斑斓的毒蛇经过冬眠醒来後特别饿,胃口好得见到什麽都往肚里吞。」蛇吃鸟,有鸟的地方一定有蛇出没,这叫自然界的食物链。

  她不能只往好处想就好吗?皇甫桓无奈的摇头。「宁儿,你还没见过平沙城的美,等你住上一段日子後,便会晓得它有别京城的辽阔,你会觉得心境变开阔了,无处不美。」

  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壮丽,天地一线的相连,日出有如勇士们在火焰中跳舞、鼓动人心,月落则像草原少女的娇羞,霞红满腮。

  对皇甫桓而言,西北才是他的家,打他八岁起跟着先帝南征北战,历经过无数大小战役,大都以对北夷作战为主,直到先帝过世,他才单打独斗地率领西北军抗北夷。

  他长期驻紮在此,以平沙城为据点,城内也有规制不亚於京城王府的府邸,同样也是秦王府。

  不过说句老实话,形同虚设,他很少回府,大多时候与兵士们同住军营,朝起练兵,午时侦察,夜里晚睡研究敌方的布阵和可能的袭击方式,他几乎没把自己当王爷看待。

  「那倒是,这儿的确是地广人稀,我若是在草原走失了,可能要等到十天半个月後才有人发现我的屍体。」因为土地太广阔了,往往几里内不见人踪,风沙会掩去人的足迹,使得人消失在茫茫荒野之中。

  「宁儿呀!我的王妃,看来你很不满意我的西北。」骑在马背上的皇甫桓单手环着坐他身前的妻子,一手拉着缰绳,微带调侃的打趣,取笑她嘴刁人悍,蛮横得像个土财主。

  成清宁柔荑往丈夫粗厚黝黑的手背一搭,抬头朝他一笑,「你错了,相反地,我很中意这片贫瘠的土地,百废待举,民不聊生,百姓越困苦我就越有赚头,你想我可以用多廉价的工资雇用他们为我干活,顶着秦王妃的身分,我能大量购地……

  「还有还有,那些商铺经营得多惨澹,不就有我大展手脚的机会?要是把一座死气沉沉的城池发展成如京城那般繁华兴隆,你说我能赚多少银子?」

  她来对了。

  瞧见她一提到银子就两眼发亮的神情,皇甫桓忍不住仰头大笑,环抱妻子的手又紧了一分。「你呀!是无可救药的财迷,人家只担心没饭吃,你却想着怎麽从中获利。」

  「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我眼中看的是商机,怎麽才能把银子赚到我的银库里,而你庸俗了,只瞧见黄沙漫漫,我已经神化到见山不是山,你却仍留在见山是山的凡人境界。」越是贫瘠的土地越有生机,谁说沙漠里开不出美丽花朵?

  若是繁华似锦的烟雨江南,能赚钱的行业早被当地的世族给占尽了,他们有几代人,甚至是百年以上传承的根基,外人若想强行分一杯羹是难上加难的事。

  反而是商路不顺的荒凉西北地域大有可为,长年的战争使得民不聊生,即使有辽阔的田地也少人耕种,地方上的特产也运不出地头,使得贫者越穷,土地也越见荒芜。

  在她穿越之前的现代,风沙特大的西北地区已逐渐沙漠化,很多能种植的土地绿意渐失,一寸一寸被黄沙淹没,每年冬、春两季的沙尘暴特别严重,到了无法居住的地步,水源也普遍缺乏。

  不过眼前的平沙城,除了觉得风大了点,成清宁倒认为比後世的荒漠好太多了,虽然一年里头能耕种的时间短,但春末到入秋这几个月里还是能种植些高耐旱的作物,只要不被蛮夷的马蹄践踏,便能自给自足一年的粮食。

  这就是人们眼中的光彩,一旦吃饱了,有了希望和明天,百姓们还会墨守成规毫无作为吗?

  人是不知足的,没有的时候便想着有口饭吃就很好了,有饭吃时就想攒几十文铜板打酒喝,喝了酒後便想要老婆孩子热炕头,如果家有存粮、手中有银那就更好了。

  他们欠缺的是机会,以及一名叫人寄予厚望的领头人,此人非她莫属。

  「宁儿呀宁儿,本王的王妃,你几时摆在神坛上受人供奉了,连赚钱这麽『风雅』的事都被你神化。」嘴角上扬的皇甫桓打趣怀中的人儿,没握着缰绳的那只手轻抚白玉般无瑕的耳垂,莹白色的耳珠宛如羊脂白玉。

  纵使脸皮厚如城墙的成清宁被丈夫一调戏,也忍不住羞红了双颊,美目轻睐,「哼!你嫉妒我。」

  「是呀!的确嫉妒,当日迎娶时也不晓得会娶到如你这般聪慧过人的如花美眷,後来一听见那声『好看的大哥哥』,你不知道我有多欢喜,差一点跳起来拥你入怀。」错愕、惊讶,随後而来的是一抹说不上来的放松和满足。

  其实,他心中早已经有她了,一道小小的、俏皮的影子,不时在他脑海中萦绕,与她重逢时他太惊喜了,几乎忘却自己的脸毁腿瘸,一时没把持住就和她做了夫妻。

  如果是她嫡姊成清仪,他原本的做法是晾着她,给予秦王妃之名却无夫妻之实,他碰也不会碰她一下,待来日皇兄不再忌讳他时,他便返回西北,留下王妃独守王府。

  他给她要的尊荣,一个秦王妃头衔,再多也就没有了。

  偏偏来个庶妹替嫁,那真是意外之喜,不在意他的面残腿疾,待他如以往,让他忍不住动心了,决意护其一生。

  想起恍若昨日才发生的惊喜,皇甫桓眼底溢满笑意,深情且温柔的凝视坐在身前的娇妻,心中满满都是她一人。

  他何其幸运,遇到一生挚爱,老天爷待他不薄。

  一听赞美就得意的成清宁微抬起秀美下颚,骄傲地道:「什麽锅配什麽盖,咱们是天生注定的一对儿。」

  「你呀!还真会顺着竿子往上爬,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房。」但他就喜欢她眼中从不沮丧的光彩,再艰难的困境中依旧扬散着对明日的希望,不管山再高,相信着只要有恒心和毅力就一定爬得过去。

  「还不是你惯的,桓哥哥,以後我们就要住在这里了吧?」再看了一眼人烟稀少的街道,成清宁反而有「家」的安心。

  这儿没有皇帝老儿的威胁,没有朝廷的尔虞我诈,只有一心对外,抗敌驱虏。

  「你看了之後还满意吗?」看着妻子娇嫩而白皙的面庞,他是不舍和心疼的,毕竟西北的风沙不养人,一到起风季节,漫天飞起的风沙会让她水嫩的肌肤变粗糙,烈日当空的夏天会把人晒得有如一块黑炭,她的如玉美肌将不复存在。

  皇甫桓已经有一点点担心了,觉得不该把妻子带到西北,她该养在风和日丽的土地上,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,而不是跟着他吃苦,长途跋涉的奔波,朝不保夕的担忧。

  可是他离不开她,看不到她他会更忧心,虽然他们反覆地商讨好几遍逃离京城的计策,但是没能接到她之前,他心中非常忐忑不安,一直到她出现在他眼帘里,这颗吊着的心才安放了下来。

  也幸好他有「腿疾」,行动不便,以马车代步稍微拖延了一下,她才能连夜赶路赶上大军,瞧她风尘仆仆带着憔悴样,却又在瞧见他之後满心欢喜的神情,他铁石似的心一下子软如一滩水,除了拥她入怀他什麽也不想做。

  这是他秦王的王妃,他铭记在心头的刻痕,永难抹灭。

  看着他一脸满怀壮志的傲然,成清宁好笑的偎向他怀中。「不满意也来不及了,京城那边,皇上准气得跳脚,不知该下令捉回我这个未经允许私自离京的秦王妃,还是一旨调令解除你身为『参军』的职务。」

  参军,这任命绝对是一大讽刺,带领大大小小无数战役的主帅,举朝皆知的杀神,百年内唯一的战神,给予一个五品的官职是一种羞辱,他只能出谋划策而不能上战场,对长年在马背上征战的他而言很伤颜面。

  但是又有什麽办法呢?谁叫秦王是个残疾人士,不良於行,能让他随军出征已是皇恩浩荡,夫复何求?

  只是皇甫褚怎麽也料想不到,皇甫桓的无法行走源自於中毒,他一直不肯解毒起因於「功高震主」这四个字,他宁可委屈自身也不愿同室操戈、兄弟阋墙,所以始终隐忍着,消极面对,盼有一天能消弭皇上的猜忌。

  可是在位者的疑心是消除不了的,一日为君便会日日提防身边的人,无父无母,无妻无子,无兄弟手足,坐在那位置的人是孤家寡人,他唯一相信的只有自己。

  不过正如成清宁所预料的,远在京里的皇甫褚的确气得大发雷霆,脸色铁青的瞪向跪在底下的大内侍卫,无法置信一群调教多年的高手居然看不住一名柔弱的小女人。

  他生气,他愤怒,他颈边有青筋浮动,气到想灭了秦王府满门,一个个五马分屍,暴屍七日方可罢休。

  然而他什麽也不能做,一来秦王府的主子走得一个不剩,剩下的仆役奴婢并不多,仅够维护一府的日常运作,而且大部分是他和其他府邸塞进去的人,杀了无济於事,自断羽翼罢了。

  二来,东凉国的犯境太过凶猛,已接连夺下数城,若是此时处置了秦王的家眷,只怕寒了前方将士的心,因此他动不了,只能咬紧後槽牙,恨恨地看着秦王妃金蝉脱壳。

  本来皇甫褚还打算拿捏秦王妃的娘家人,至少她的姨娘、兄弟不能脱逃,偏偏她留下一封文情并茂的书信,言明思君成疾,辗转难眠,故而千里寻夫去,望皇上体谅她相思若狂,一日不见君便五内俱焚,夫妻愿患难与共,护我大明。

  谁不知道秦王、秦王妃太过腻歪,自从成婚以来便形影不离,秤不离砣般宛如一个人似,秦王妃虽有点小小的财迷,但秦王的护妻、宠妻是有目共睹的,难怪秦王甫一离京,被宠惯的秦王妃便不适应,就是有银子也满足不了身边少了一个人的空虚。

  因此她会不畏路途遥远,孤身上路的赴边关寻秦王也是情理之中,柔弱少妇总需要丈夫的呵护。

  能怪她私自离京吗?

  如果是贤明君王的话不仅不能怪罪,还得赞一句勇气可佳,身弱心坚。吃了暗亏的皇甫褚也只能忍气咽下怒火。

  所以御书房里的纸镇毁了一个又一个,堆积如山的奏章被扫落一地,面色乍红乍紫的帝王怒不可遏,直想找人出气,这时谁凑上前想讨几句好反倒是没好果子吃。

  听到妻子提到皇帝,皇甫桓冷笑,「他还没昏庸到不顾大明江山,因为他有意无意的压制,近年来少有能带兵打仗的出众将领,即便有也在我的西北军中,他看了眼红也不敢重用。」

  怕兵变,因此不给实权,外蛮不来犯时倒是可行之举,可是万一兵临城下,那便是自取灭亡,君臣不同心则难护大树,各自为政地成了一盘散沙,皇上是在自斩胳臂。

  「所以他明知你走不了,上不了马也不得不用你,你有行军布阵之才,善於筹划攻防的脑子,还有在军中不坠的威名,他舍你其谁,可心里还是想着怎麽拿捏你的软肋。」

  皇帝的心思不就是想控制住秦王,使其不生反心,可不让马儿吃饱却要马儿日行千里,他倒是想得美,好处全让他一人占尽,旁人想喝口汤都没机会。

  一路风尘仆仆赶来和丈夫相会,其实成清宁的脸色并不佳,她赶路赶得头昏脑胀,再平稳的马车也禁不起路面的颠簸,她一面吐一面逼自己硬吞比石头还硬的乾粮。

  可是即使如此,她一见到多日不见的夫婿,清澈如晴空的美目仍漾着动人光彩,为能夫妻团聚而欢喜。

  皇甫桓面泛苦涩,握缰的手倏地一紧,「我和他是一母同胞的兄弟,他居然不信我,连我也防。」

  这才是莫大的悲哀,叫人心寒。

  「一山本就难容二虎,感情再好的兄弟也会因分家而闹分歧,何况那个位置太诱人了,少有人不受诱惑,古往今来哪个皇帝不把座下龙位看得比命还重,疑邻盗斧。」他看谁都有嫌疑,企图谋夺他的至尊宝座。

  「我不要。」要来何用?

  他从不想困在四方墙里,每天面对处理不完的政务和後宫嫔妃层出不穷的争宠手段,前朝要平衡,後宫要顾及,一个皇上不能分成成千上万个,那麽多的事哪忙得过来?

  「不要你是嘴上说说,你问其他人信不信,除了那个呆呆的被你拐来西北当监军的九皇子,谁信你没有夺位的野心?」和氏无罪,怀璧其罪,一个人太过强大,总难免引来各方的猜忌和不安。

  一想到心性还没被带歪的小九,皇甫桓冷硬的嘴角微微上扬。「若是他,倒是容得下我。」

  九皇子皇甫寻向来崇拜他的小皇叔,立志要成为像他这样的大英雄。

  「你是想……」成清宁不点破。

  他笑了笑,「有何不可?」

  她吁了口气。「不管你做什麽,我都站在你身边,夫荣妻贵,你当大将军我陪你打仗,你当乞丐我陪你沿街乞讨。」

  为之动容的皇甫桓失笑地揉揉她明显减肉的小手。「我不会让自己落到那般凄惨的下场,至少我还有西北。」

  他多年前便布下的一条退路。

  「是呀!你有西北和你的西北军。」即使他不再挂帅,在西北军民的心中,仍是一座不可撼动的大山。

  「怎麽,我好像听见宁儿语气中的不满和嫌弃?」他调侃着,操控着马儿朝东大街走去。

  皇甫桓只带了五百名府兵和一千名亲卫入城,其余大军仍按照原本行进路线前往战火正炽的前线,由明面上是皇上的亲信,实则是他部属的将领带领,浩浩荡荡地前往支援。

  其实和东凉国的这场仗并未如传回京城的那样危急,被连下三城更是谎报的军情,事实上是由秦王一手掌控战况的进展,所谓的女战神代战公主萨瓦琳也没那麽神,她所占领的小乡镇原属东凉国,是他让守军放水,「物归原主」罢了,再让人夸大她的战绩,使皇帝为之忌惮。

  皇帝怕了,他才有离京的机会,这是他的战术之一。

  至於偷渡王妃出京,那就难度高了些,一向将领领兵在外,其家眷等就得守在京城,如同人质一般。

  皇上对他有所忌讳,因此更要扣住秦王妃,当作手中的利器好胁制他,王妃不论身在何处都有人监视她的一举一动,她想走比登天还难,笼中的鸟儿如何能飞走?

  所幸成清宁太聪慧了,使计金蝉脱壳逃出大内爪牙的耳目,趁着夜黑风高走地道离开。

  京里的皇甫褚是事隔半个月才发现秦王妃不见了,那时他想派人去追也已经来不及,人早在千里之外。

  气得双手发颤的皇帝根本拿这对狡猾的夫妻没辙,只能双目赤红的在御书房大发脾气,严惩失职的大内侍卫。

  「这便是秦王府。」

  望着足足有十来尺高的大石墙,成清宁看得有几分傻眼,也惊叹人力的无远弗届,无所不能。

  远看不过是一面墙而已,青灰色中带着尘土的颜色,长年的风沙侵袭,其实墙面的色调几乎与路面同色,只余一点点灰青犹自挣扎,不肯失色的展露曾经的光华。

  这高墙根本看不到尽头,以长七寸、高五寸、宽三寸的石砖堆砌而成,石砖并不十分光滑,偶有棱角突出墙面,形成天然的防御墙,使其他人不敢轻易靠近。

  门口有两座铜铸狻猊,一公一母重达千斤,朱漆大门扣着双龙龙首门环,呈眦目怒视状,叫人望而生畏。

  一入内,又是一番别开生面的景致。

  没有花园阁楼、水榭小桥,倒似一座碉堡,处处充满杀伐果决的阳刚味,本该供人居住的宅邸居然有条跑马道。

  同样是八进八出的府邸,西北的秦王府比起京城的秦王府足足大了两倍有余,占地约四百亩左右,府中有座能够行船的天然湖泊,湖深不见底,碧色如茵,京中秦王府以太湖石砌成的小湖和它一比,根本是个池塘而已。

  大,宽敞,一望无际。

  西北的秦王府不讲究排场,看重的是实用性,虽说八进的大宅有十数座院落和上百间房舍,可见得着的仆役和奴婢竟寥寥可数,偌大的宅子服侍的下人不到百名,绝大多数来来回回走动的是身着戎装的兵士。

  府里养了近一万名的府兵,因此地方不得不大,有兵械室、演武场、马场,平日换防的落脚亭子,万名府兵分三班日夜巡逻,几千名弟兄将王府防守得固若金汤,闲杂人等难以入内。

  但是这些府兵并不住在府内,西北多高山峻岭,平沙城的秦王府便依着山势建筑而成,东边那一块是天然屏障的群山,有一条蜿蜒小道直通山後,在那里有个驻紮了十万兵马的营区,都是秦王最信任的亲兵,他们戍守着城中安危。

  这些山十分高峻,一直延伸到城外十几里处,为了防止敌人趁隙入侵,特意将城墙建到山头,有一道十寸厚的石门阻隔里外,进可攻,退可守,万一敌人来势太过凶猛,山後的十万将士便可由石门直接入秦王府,保存再战的实力。

  因此,秦王府内最多的不是金银财宝,往地下挖掘的储藏室里面放有几百万石粮食,预防不时之需,就连後山的山壁也是挖空的,一来住人,二来存粮。

  不过目前它是空的,中了毒箭以致身体成疾的秦王已多年未归,所以西北的军政有一点乱象。

  唯一不变的是高耸的城墙,完全由厚重的石头堆垒而成,不打仗时,成千上万的将士便以打石磨砖来锻链体魄,每一块砖石都是兵士们打出来的,未假手任何百姓。

  就连王府房舍的外墙也是使用这种石砖,厚、沉、结实,不易摧毁,因为太靠近边关了,为防敌人的投石机将石头投入城内造成房舍毁损,因此住在城内的大户人家都以实用为主,确保身家安全比较重要。

  成清宁一来,她第一个要面对的是缺粮问题。

  不是军队缺粮,而是秦王府无粮。

  长期留京的皇甫桓无法以秦王的身分徵粮,他名下几千顷土地也因管理松散而荒废,原本几百万石粮食,在数年间逐渐消耗,如今只有粒米不存的空仓,连硕鼠都不见一只。

  为了防秦王,皇帝特意派了他信任的人来此地驻守,所以要私筹粮草非常困难,京里来的人盯得很是严密,一有风吹草动便要搜查、搜查、再搜查,搞得军心有点涣散。

  好在皇甫桓在军中的威望犹在,虽然西北的军政不如往昔,但是一听到他要返回西北的消息,西北的军民为之振奋,纷纷整肃军容,扫街以待,盼能恢复往日的辉煌。

  「你不用坐镇西北军帐吗?怎麽还能跟着我闲晃。」好歹挂着参军的虚衔,不能无所事事。

  走得不快的皇甫桓双腿动作仍有些不顺,但不仔细看是看不出他的腿曾经受过伤。「不急,两方的战况还在胶着中,你头一回到西北,我总要抽出空陪陪你,免得你日後埋怨我。」

  「战情一切都在掌控中?」成清宁问道。

  黑眸深如潭,闪着锐利。「你在城中不会有任何危险,东凉国的国力支撑不了多久。」

  後继无力,他们没有足够的粮草能及时补足。

  「不是有北夷部落的剩余战力,没踩死的蠍子反扑力更大,你别太自负了,以为胜券在握,这世上太难测的是人心,也许在你离开的这段时日,有人比你更得人心。」

  万无一失是口号,不见得做得到,人性趋利,有利可图的事谁会轻易放过,不想立功受爵、封妻荫子的将军不是好将军,他们也想出头天。

  「不可能。」他带出来的兵个个铁血丹心,忠肝义胆。

  利用行军的这段日子,原本还坐着轮椅的皇甫桓已能行走自如,只是长年中毒的腿刚除了毒素,两条腿的肌肉尚未恢复往日健壮,脱下衣服还能瞧见两腿的萎缩。

  可是他不怕吃苦的一再练习走路,大军一停下来休息他便躲在营帐内偷偷的走动,因此三年未落地的双足渐渐恢复昔日的健壮,双腿也慢慢地长出肌肉,尽管上下马还不够利索,但不着急,康复之日指日可待。

  「嗟!一起杀过蛮子溅过血就一定忠心吗?西北太贫瘠了,若有机会,谁不想回转繁华似锦的京城,在天子脚下要什麽好东西没有,傍对了大树可是扶摇直上,官运亨通。」

  像她刚穿越过来时不就是紧抱嫡姊成清仪的大腿,藉由嫡姊去认得艰涩的文字,学习本朝的文化历史风俗,更快融入她所陌生的朝代,成为土生土长的原住民。

  皇甫桓笑着轻拧她鼻头,铁臂一伸搂她入怀。「在战场上同生共死的兄弟不像你想的那麽复杂,他们是一条筋的武人,只求能吃得饱、穿得暖就好,光要活下来就是一件难事,谁有空闲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,你太低看这些汉子了。」

  秦王府很大,走上一天也不一定逛得完,皇甫桓带着妻子走过中堂,穿过花叶已枯黄的垂花门,一丝带着水气的凉意迎面而来,水清如碧的湖面映入眼帘,一尾大鱼翻浪跃起。

  八进八出的大宅子真是大得吓死人,每一进都有两跨院或三跨院的大院落,他们夫妇俩的跨院也有三进,和下属议事的书房在一进院里,二进院住的是服侍的丫鬟和婆子,三进院才是两人的寝居之处,主院旁各有东、西五间厢房,有的用来做库房,有的是绣房和小书房,还有一间不小的小厨房,专供主子使用。

  「唉!西北百姓也是活得很辛苦,冬长夏短风沙大,耕种不易,想得一口吃食不容易。」在现代,西北地区沙漠化很严重,每年的沙尘暴影响整个南方,绿化运动做得再多也赶不上气候的恶化。

  但是现在还来得及,多种树,少砍伐,鼓励种植,数百年甚至是千年以後,西北也有一片绿意,而非黄沙漫漫。

  看她颦眉生愁的模样,皇甫桓不免好笑的扬唇,「西北没你想像的贫困,你别吓得以为要吃糠咽菜,我们有皮毛,大山里有药草,若是运到南边去贩售,那是一笔不算小的收入。」

  其实西北的军需有一大半是他们自行筹措来的,京里来的物资不是来得晚便是缺衣少食的,且在经过层层的剥削後,来到将士手中的东西往往不到一半,其中还有次品。

  皇甫桓敲打了几次稍有改善,但还是不足,若是碰上天灾荒年,送到西北的物资就更少了。

  为防缺粮的危机,皇甫桓早早囤军种粮,四个军屯分东、西、南、北,不操练时就去种田,即使一年只有一获,收成还不是很好,但总比挨饿好,起码有口吃的能填饱肚子。

  而这些屯兵大多是带着家眷的,他们可以圈地耕种,开垦出多少亩土地都可收归己有,成为私产,所收的作物只需上缴两成,其余归耕种者所有。

  这便是税金,只不过不是缴给朝廷,而是秦王,几百万石的粮草便是由此而来。

  这些年少了秦王坐镇西北,北方的蛮子不时来偷个粮、打个劫,烧杀掳掠的骚扰边关,以至於无人敢种粮,怕颗粒无收,全便宜了该死的蛮子。

  「药草?皮毛?」

  一见她双眸发亮,皇甫桓不禁莞尔。「你又想到什麽赚钱大计了,堂堂王妃都钻进钱眼了。」

  「谈银子俗气,可没银子寸步难行,西北的山区应该有不少品相不错的香草、药草,我想拿来做精油、香精、药皂、熏香……」一想到滚滚而来的银子河,成清宁笑得倒是有几分贼兮兮,彷佛身背金山,脚踩银砖,穿金戴玉。

  「宁儿,你是秦王妃,你不缺银子。」他是少了她吃还是少了她穿,怎麽老是一副钱精样?

  成清宁语带嫌弃的斜视他。「没人嫌银子多,要不然军队里的冬衣和粮食是大风吹来的不成,少了银子看谁舍我其谁的捐粮!」

  这年头的傻瓜真不多,就她家王爷一个。

  「咱们王府的银两够多了。」全由她支配。

  「足够养活西北大军吗?」

  如果京城那边和西北军……不,和秦王撕破脸,那麽每年上千万两白银的军饷该由谁支出,绵延数千里的西北防线就要被君王舍弃了吗?

  一年、两年,秦王府或许尚可应付,若是十年、二十年呢?那不反也得反了,该缴交国库的赋税也全留在西北,与朝廷分庭抗礼,泾渭分明。

  那时,大明朝真要一分为二了。

  听到西北大军的安置问题,皇甫桓语顿了一下。「你是担心皇上在西北的军需动手脚?」

  不可能,除非皇上不想要西北,任凭胡虏长驱南下,否则还是会掂量一二,考虑兵乱的後果。

  「只要迟上半个月,谎称路上不平,一次、两次尚可应对,若是次数一多,想必底下的兵士难免有闲话,他们是提着脑袋拚死拚活,为的也不过是吃一顿饱饭而已。」人一饿就容易晕头转向,思虑不周全,若有人在其中挑拨,再好的兄弟也会心生嫌隙。

  怨人有,气己无,你吃香喝辣,我却连冷馒头也没得啃。

  闻言,他目光一沉,「你是想……」

  「与其求人给鱼不如自己钓鱼,我们要让西北的军政彻底从朝廷的箝制中挣开,自给自足不求人。」

  人有不如自己有,握在手中才是最真实的,别人的饼画得再大也是空谈,吃不着,摸不到,徒然眼红别人腰缠万贯罢了。

  「所以……」他双目宠溺地望着心爱女子。

  把脸皮磨厚的成清宁嘴角挂笑地仰视丈夫,纤纤玉指勾着他小指轻摇。「给我几万名士兵,我给你不一样的西北。」

  「几万?」他摇着头,面色凝肃。「不行,宁儿,他们是朝廷的兵,不是我的兵,我不能为讨好你而挪用。」

  「不是挪用,是借用,总有一些打仗不行、对庄稼十分在行的人,他们上了战场也是送死的分,留给我还能人尽其用,做人要开通,别一个劲的死脑筋。」

  要打仗先要有银子,凡事依赖三千里外的朝廷,那是被牵制住,不论做什麽事都得听凭那边的话。

  别说远水救不了近火,一道军情由西北快马送往京城,换人换马,最快也要十天半个月,再把皇上旨意传回西北,又要十天半个月,往返一趟便快要一个月,甚至更久。

  瞬息万变的战情不等人,也许前一刻还在欢庆逼退敌军,隔日便面如土色的眼见他们卷土重来,兵临城下,等到一来一往的消息传完,搞不好仗也打完了。

  「一堆谬论,西北没有上不了战场的兵,你还是先把咱们的王府理好,刚到平沙城的头一天,你还没把咱们的府邸走遍。」

  先安顿好再谈其他,她一路舟车劳顿的,原本就小的小脸更显小了,带着困倦和劳累,瘦了一圈。

  没能要到兵,成清宁小生闷气。「那你呢?你不用先到军帐报到吗?参军虽不必上战场,也要出谋划策。」

  皇甫褚派身有残疾的秦王前来西北,要的是他领兵多年的才智和用兵经验,并非让他立功,累积更多的战功。

  坐马车的残废还能有什麽作为呢?

  殊不知世人眼中的废人早已摆脱困境,他暗中策划回到西北,在外人的嘲笑中悄悄站直,阔胸挺背地走向归途,护卫他视作家乡的西北。

  「不急,我先陪你熟悉王府,前方的战况没有想像中危急,东凉国虽连下三座城池,但都是总人口数不到一千的偏远小城,在城破之前,城里的百姓和兵士皆已悉数移出。」空城已待,粮草辎重也早移往安全处。

  「此次朝廷来的兵足以挡上三、五个月,即使没有我也能打几场胜仗,我这个废人在或不在并不重要,反之少了我,皇上说不定反而更放心。」战神已亡,一败不起,这或许是皇上更想要听到的。

  听见他语中的自嘲和对亲情淡薄表现出的无所谓,成清宁心疼不已,纤纤小手往他手背一覆。「你有我呢!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,我少了谁都成,就是不能没有你。」

  唇一弯,他温柔的笑了。

  第二章 受宠的王妃

  「东凉国的军队到哪儿了?」

  兼做议事厅的书房十分宽敝,此刻大大小小的将军站满一室,不论是老将或新秀,个个面泛红光的注视他们眼中的王者,马首是瞻的听其差遣,无一人敢露出鄙夷的神情。

  缓缓站起的皇甫桓以行动向诸位将领宣告—— 本王已然痊癒,并未如奸佞小人所料想的一蹶不振,他仍是昔日的活阎王,取人颈项如探囊取物,杀得敌人有命来,无命回。

  只是他脸上的面具仍是半面狰狞的鬼脸,一半的脸俊美无俦,另一半可怖骇人,隐隐散发令人畏惧的冷意。

  其实在成清宁日日的推拿以及一日两回以香膏淡化疤痕的疗效下,他血肉翻开的可怕伤痕已改善不少,凹凸不平的疤痕逐渐软化,磨去焦黑暗沉的表皮,露出白皙的肤色。

  虽说不能完全祛除,但长时间用淡疤膏涂抹和按摩,即便还以原本的俊逸儿郎是不可能,可是只要稍稍修饰,便能遮住吓人的伤疤,不用面具也能光明正大的走在人前。

  百毒圣手君无恙也跟着秦王夫妇来到西北,西北多药材,他主要是为稀有药草而来,顺便兼当秦王的随军大夫。

  不过他并不是尽责的大夫,才刚安顿好落脚处就不见踪迹,四处寻药草去,虽住在秦王府却日日不相见。

  君无恙手上倒是有一个除疤的方子,只是手法太过粗暴,要硬生生的将脸颊的肉挖出,再抹上生肌化瘀的药膏,等新肉长出还得用利刃修掉多余的颊肉,以人皮覆盖使其与新肉黏合,约一年光景便可还以原来面目。

  皇甫桓对此不置可否,压根不放在心上,肌肤光滑似镜也好,毁容也罢,他都处之泰然,男儿立身於世并非仅靠一张脸皮。

  而成清宁却坚决反对,明明她可以慢慢调理,三、五年她等得了,何必为了一张俊颜让他忍受皮肉之苦,活人割肉还不痛死,他忍得她可舍不得,一寸肉也不相让。

  「在天河以北,隔江与我军对峙。」王爷来了,东凉国的气数也到头了,别想再进一步。

  「由哪位将军领兵?」打这麽久还没分出胜负。

  「是叶将军。」都上了年纪,叫他别出去偏要逞一时之气,脾气跟头牛一样倔。

  好在不输不赢,还能挽回一张老脸颜面。

  「叶平生?」他有六十岁了吧!孙子都成家生子了。

  皇甫桓眉头一皱,颇为感到苦恼,这位定远将军是跟过先帝的老部属,当年是御前的先锋,为人火爆冲动,有勇无谋,但贵在忠心,皇甫桓说的话他尚能听得进一二。

  只是近年来能压得住他的秦王不在,因此那西北汉子的爆性子有越来越烈的趋势,一意孤行,全然不听人劝,我行我素的想做什麽就做什麽,倚老卖老,目空一切。

  「叶将军的用意是好的,他想拚着一条命为王爷守住天河以南的草原,那块丰饶的水源地足以养上千万匹战马。」一到春天草长过腰,水丰草绿,能放养无数牛羊。

  「贪功。」他也不瞧瞧他几岁了,还不提携提携後辈有能的将领,让他们畅快淋漓的打上一仗,自己逞强什麽。

  为定远将军说项的显武将军面上一讪,「王爷,属下等也是久候你不至而剑走偏锋,唯恐没能保住王爷你的西北……」

  皇甫桓目光一锐,以掌重拍他肩头。「谨言慎行,祸从口出,西北是皇上的,皇上才是一国之主。」

  冷汗暗流的显武将军顿感肩膀很重,腰杆儿挺不直。「是,是属下口误,皇天后土皆陛下所有。」

  手一移开,皇甫桓面冷如霜。「皇上对本王的防心甚重,稍有疏失便是万劫不复,你们都是跟随本王已久的人,本王不想有谁因一时失言而枉送性命,切记皇权是天,天威难测。」

  「是。」众将应答,声音宏亮。

  无法久站的皇甫桓走回主位,坐上紫檀木雕螭龙大椅。「敌方领军之人是谁可知晓?」

  「是东凉国长公主普普拉的夫婿,代战公主正全力围攻落雁城,目前两方各有胜负,守城人是宣武将军袁长青。」他并未全力防守,有几分逗弄意味。

  萨瓦琳公主并非传说中的勇猛,攻无不克,战无不胜,她的女战神之名是西北将领捧出来的,用意是蒙蔽皇上的双眼,好让他以为西北战情真的危在旦夕。

  西北不保,大明江山还留得住吗?

  连成一气的西北军成功地把自诩圣明的皇帝唬得一愣一愣地,对危急军情信以为真地放猛虎归山,希望他们两败俱伤。

  殊不知萨瓦琳的连下三城是西北军让出来的,他们佯输装作後退,以不合事实的谎报军情渲染公主的战绩,让京城那边认为萨瓦琳是正崛起的女战神,势如破竹的打算越过西北三城,挥军南下。

  朝廷震动了,皇帝也为之一惊,为了不让东凉公主一路往下,他只好动用残疾的一母同胞兄弟去迎敌。

  「北夷王子倒是长命,北夷部落被本王清扫得差不多了,无兵可用的他便投向东凉,还出人意料的搭上长公主,本王不得不佩服於他的善於钻营。」还真是百足之虫,死而不僵。

  「王爷,我们要拿下塔木齐吗?」北夷王子一死,大明边境少了一患,至少五十年内北夷人不敢犯境。

  皇甫桓黑瞳幽深如墨,「让他多蹦躂几天,把新兵带出去练练,他若太快被打败,朝廷那边怕是又要不太平了。」

  仗要怎麽打由他决定,边打仗边吊着,打上三、五年也无妨,边关不稳,远在京里的皇帝才有所忌惮,不敢轻易调动防守,他才能更稳妥的安排西北的部署,一步一步走下去。

  刀要越磨越利,小兵不磨出锋芒难以成大器,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带兵打仗,总要有几名得力的左右手。

  就让东凉军队当磨刀石,砥砺出最精锐的部队。

  「王爷,代战公主呢?需要属下出兵帮叶将军一把吗?」一名年轻小将摩拳擦掌,眼中闪着兴奋,他渴望有大展身手的机会。

  「不急,让她善战的名声传得更大再说,通知老叶一声,只要不让蛮子的兵过河,他喜欢怎麽打就怎麽打,别把命弄丢了就好,猫逗耗子拿捏好分寸,且战且保留实力。

  「另外传本王命令,与东凉国公主的应战先败上几回,假意抵挡不住,急需援兵,让女战神之名沸沸扬扬,皇上那边需要一个能让他转移视线的靶子,不用时时盯着本王。」

  外敌不退,哪空得出手整顿卧榻之下酣睡之人。

  代战公主是个诱饵,引开皇帝对秦王的关注,东凉国一日不退兵,皇帝便一日无法安心,目光盯在两国的战况上,无暇分心揣测秦王的动静,这便是皇甫桓计划中的一环。

  刚回西北百废待兴,他得做一番收拢,把散出去的兵权收回来,重新编列略显散慢的西北军。

  「王爷,我们要和朝廷对上吗?」底下的将士们早心生不满了,用得上他们的时候当天兵神将,不在乎伤亡的抵御外侮,一旦偃旗息鼓後便置之不理,军饷粮草一拖再拖,要不断的上书催促才以施舍的嘴脸发放。

  他们是打仗的兵,而非遇事就缩头的百姓,不给兵吃饱又何来气力抗敌,马要能冲锋得先喂饱草料,何况是人。

  「目前还用不上,不过要预做准备,一旦本王双腿复原的事传回京城,只怕西北的局势会有变动。」不至於明面上的打压,但肯定小动作频繁,提醒他为臣之道。

  皇甫桓眸光冷锐,透着寒意。

  身有残疾一事众所皆知,一路随军北上,他以身残姿态始终坐在马车里,少有露面,几十万大军并非全是他的人,有隐瞒的必要性,不能功亏一篑的毁於有人口风不紧。

  但是所谓纸包不住火,他在行军途中练习走路无人知晓,全由亲信把守四周,可一到了西北那就真是想瞒也瞒不住,改骑马的他是用双腿走进秦王府的。

  平沙城的王府内应该有皇帝安插的探子,一有王爷的风吹草动立即回报,他双腿能行走便是惊天大事,若想皇帝不知情恐怕不可能。

  「王爷,要另外给你找几个贴心的人服侍吗?红绡、绿翘还给你留着。」平时护卫秦王府安全的统领问道,他指的是屋里人。

  秦王不重色,但身边仍有几名容貌姣好、身段妖娆的丫鬟服侍,她们伺候王爷的饮食起居,偶尔也侍寝。

  不过皇甫桓很少亲近她们,通常只让她们负责内院琐事,一部分人在他不在西北这段时日已出府嫁人,现在留下的都是些不甘心平庸,想要搏一搏的,她们自恃容颜出众,王爷身虽残但仍位高权重,只要攀着了大树,还怕没好日子过。

  她们自知身分低微,不敢有所奢望,不求当正妻,不过拚个姨娘前程也好过当平头百姓的糟糠妻,见多了绫罗绸缎、穿金戴玉的富贵,要打回粗布粗食的生活哪能接受。

  因此一听闻秦王要重返西北,最高兴的除了追随王爷多年的部属外,莫过於那些服侍过王爷的女人,她们觉得送到眼前的机会来了。

  「咳咳!老郑,别忘了王妃也来了。」武毅将军罗佑东好意的提醒,唯恐老友郑丰元一脚走差了。

  得罪王爷还有转圜余地,最多八十军棍,可让他们面带娇气的王妃肝火大动,那就真的会屍横遍野了。

  不知死活的郑丰元冷哼一声,他向来瞧不起女人,即使贵为王妃,在他看来不过是暖床的玩意儿。「王妃管得着王爷找女人吗?咱们英明神武的王爷岂能只有一个女人,何况她那小身板哪满足得了身强体壮的王爷,叫她哪边凉快哪边待……」

  唉!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在心直口快上。赵走西一脸怜悯。「郑统领,先看看王爷的脸色再高谈阔论。」

  「王爷的脸色有什麽不对,我可是为了他着想……」哎呀!我的亲娘,王爷的表情似要拿他祭刀。

  直肠子的郑丰元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,沾沾自喜自以为设想周到,没想到一看向王爷,当下被他森冷的脸色吓得心口一抽。

  这……这是怎麽一回事,王爷的性子几时变得如此冷戾,难道是受了伤的缘故,使得性情大变?

  「郑丰元。」

  「是的,王爷,你有什麽吩咐?」站得笔直的郑丰元上身往前一倾,神态恭敬的像见了祖宗。

  「以後对待王妃要如同见到本王一般,不可有丝毫怠慢。」他舍不得说一句重话的爱妻,哪容旁人轻慢。

  闻言,鲁汉子一愣,「王爷,是属下听错还是你说错了?那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……」

  哪有什麽重要的,沙场男儿不在乎儿女私情,像他府里的一妻五妾不都是乖巧温顺,凡事他说了算,少有二话。

  「那是本王的女人。」皇甫桓语气严厉,带着金戈铁马的冷悍。

  他不懂女人有什麽不同,不就只有一种作用。「王爷,女人不能宠,你要多少属下为你找来……」

  没等郑丰元把话说完,一道冷利的风滑过面颊,他忽地一疼,伸手一摸,手上尽是鲜红温血。

  「不要让本王重申一遍,不只是他,把话传下去,谁敢对王妃有一丝不敬,自个儿前去领罚,鞭一百,逐出王府,不准立足西北。」他的王妃岂能受人折辱。

  此话一出,全场震惊,书房内的将领面面相觑。

  他们是知道王爷娶了王妃,并将王妃带回西北,但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权宜之计,王妃的存在与否不会影响西北大局。

  「王爷,王妃她……」不是你用来糊弄皇上的幌子?

  几乎所有的西北将士都这般认为,王爷娶亲是迫於无奈,他对宁平侯府嫡长女压根无心,一度欲提出退婚,各觅良缘,侯府千金不得王爷所喜,因太后之故才未毁婚别娶。

  而王爷向来冷情,不入他眼的碰也不碰,即使红绡、绿翘等人,他也是待她们可有可无,既不亲近也不多看一眼,只当是府内的一件不值钱物事,多了不见得赏心悦目,少了也不会觉得空了什麽。

  因此当一干下属看到王爷带了「家眷」回府,说实在的,一群身经百战的汉子还是狠狠的惊了一跳,以为王爷是受到什麽胁迫,或是有把柄落在王妃手中,迫使他同行之人多了女眷。

  「咳!王妃好,王妃是个妙人儿,等她在西北多待一些时日,你们会知道王妃是多麽可人,蕙质兰心。」赵走西笑得特别亲和地拚命挤眉弄眼,希望将军们能领会他的意思。

  赵走西和罗佑东一直是秦王身边的人,从个小兵做起,之後是随侍,一直至左右先锋,王爷的大小事问他们最清楚,几乎没有一件事不晓得,包括王爷中毒,被个十岁的小姑娘所救,而後小姑娘长大了,被嫡母、嫡姊逼着代嫁,庶女变嫡女。

  好巧不巧,这名有恩於王爷的小姑娘嫁入秦王府,新婚夜认出落难的王爷,原本打算冷落娇妻的王爷一见是故人,那张结霜的脸顿时春暖花开,顺水推舟的圆了房。

  只是他们没想到一向能吓得北方蛮夷闻风丧胆的活阎王、玉面罗刹,一成了亲之後居然成了妻奴,宠妻宠上天不说,还百依百顺的唯妻命是从,将人疼入骨了。

  「王妃有这麽好?」将领当中有一人提出质疑。

  不只是赵走西,连罗佑东都肯定的直点头,脸上明白的写着—— 一定要相信我们呀!要不後果自负。

  「是言语无法形容的好,王爷今日能重新站起来,全是王妃的功劳。」

  「真的吗?」众人大为讶异。

  「真的、真的,比真金还真,王妃还积极的为王爷治脸,利用香药淡化疤痕,日日为王爷上药,王爷的脸明显好了很多。」他要多宣扬王妃的美德,王妃好,王爷就好,王爷好,大家都好,省得就地操练七个时辰。

  「王爷的脸……能治好?」大家面露惊喜。

  不管成不成,赵走西只管点头,当初连太医都不看好,只说王爷的腿终生无望,一辈子残疾。

  可是经过王妃的药浴和什麽香疗法、推拿的,加上神医的针灸和祛毒,王爷难以站直的双腿还不是能行走自如了,宛如没受过伤,只要不疾行快步是看不出他的腿其实仍稍显不够灵活。

  不过这是短暂的,王妃说了,只要勤於复建,不出三个月,王爷便可健步如飞,能跑还能跳,踹人踹到翻跟斗。

  因此,凡事无绝对,谁说王爷的腿不良於行,如今不是能走了吗?还走得八面威风,神气凛凛。

  原本能吓哭孩童的半张鬼脸,如今也没有令人看了脸色发白的可怕模样,焦黑的皮肉已细嫩多了,外翻的伤疤渐平,一道长长的肉疤从眉毛下方横过脸颊,停在嘴唇上方,看着并不恐怖。

  「那真是太好了,王爷又能恢复以往的英姿焕发,面如冠玉,一露面便全城震动,王爷……王爷,你在看什麽?」

  顺着秦王的视线朝往窗外看,一名容貌秀丽,肤色白嫩的女子走过宽砖石板路,怀里抱着一物。

  在挑剔的京城贵人眼中,这样的姿色算中等,勉强能入目,多属丫头、婢女一流,难登大雅之堂。

  不过在僧多粥少的西北而言,有个女人就不错了,管她美丑,未曾婚配更是上上之选,看谁下手快。

  西北军中娶了妻的人并不算多,因为当兵的真的养不起妻儿,而且待嫁女子少之又少,所以只要颜色不差的,对这些没老婆可抱的兵汉子来说,那可是黄沙里的一朵花,花色正艳。

  其中一名自作聪明的小将开口说起荤段子。

  「王爷要是看上了就召来服侍,能伺候王爷是她的福气,瞧那奶大屁股翘……噢!赵将军,你做什麽打我後脑杓?」真痛。

  赵走西故作无事人的道:「那是王妃跟前的丫头。」

  「那又如何?」王妃的陪嫁不等同通房吗?日後开了脸一样是王爷的人,主子、丫头共同服侍一人。

  这人是榆木脑袋呀!都说这麽白了还不开窍。「王爷留心看她一眼,是想知道王妃吩咐她做了什麽事。」

  重点是王妃,不是丫头。

  小将还是听得很含糊。「看了就看了,有什麽不同?」

  「你……」是他傻,是他错了,妄想和石头对话。

  「武扬,去把荷心叫过来。」

  武扬是赵走西的字。

  「是的,王爷。」王爷要坐不住了吧!一碰到和王妃有关的事,王爷很少不过问一二。

  一会儿,俏丽的荷心走进满是爷儿的书房,习惯主子满身香的她一入内,一股冲鼻的汗臭味叫她很想捂住鼻子,只是双手抱着东西,腾不出手来。

  「王爷。」她屈身一福。

  「那是什麽?」皇甫桓看向她怀中之物问道。

  「胡服。」

  胡服……「王妃要的?」

  「是的。」还有银臂环、银头饰,银做的腰封铃串。

  「王妃要出府?」她不是静得下来的性子。

  「呃,这……」王妃交代了不能说。

  「告诉她,最近城里不平静,别尽想着往外溜达,过两天本王得空了再陪她上街逛逛。」他还得赶往大军驻紮地,尽尽参军之责,至少要做做样子,帮着堵住南侵的敌军。

  闻言,荷心苦着一张脸,「王爷,你这不是为难奴婢吗?王妃要是肯跟人讲理,奴婢都觉得是菩萨开眼了。」

  王妃如此蛮横无礼?众将领狐疑的眼光看向方才还宣称王妃好得不得了的赵走西,似想提问王妃好在哪里?

  皇甫桓失笑,他的确娶了个不怎麽安分的小妻子。

  「王妃,这西北的秦王府好大,大到奴婢都迷路了,一走走到石头路。」到处是石砌屋,看多了眼睛都花了。

  「哪来的石头路,准是你东瞧西瞧太起劲,错过回屋的廊道。」她这性子要磨一磨,省得招祸惹事。

  「才不是,真的是王府的石头太多了,奴婢看得眼花撩乱,王妃瞧瞧这屋子的四面墙全是石砖,住在里头多沉重,彷佛压了无数石头似的。」气都快喘不上来了。

  「在边陲地带,多一分防备少一分损失,连年征战,毁损的屋舍不计其数,你家王爷也是聪明,省去修屋的麻烦,直接以坚硬的石头建造。」

  她倒是不讨厌,喜欢花草的人通常乐与大自然为伍,石头是最纯净的天然物,历经千万年岁月,说不定都有灵性。

  《西游记》里那只泼猴不就是石头吸取日月精华而孕化的,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宝玉也是一块灵石。

  「王妃不觉得石头太多了吗?花草树木倒没瞧见多少,光秃秃的一片好似身在石头山里,凿空了山壁往里头一住。」富贵窝里不住倒成了山里人,只差没背弓上山打猎。

  经她一说是有点像,成清宁捂嘴轻笑,「是少了点绿意,太过刚强了,不像王府倒似军营。」

  皇甫桓一开始的打算的确是盖几排石砌屋子,把他的几万名亲兵收入府内,後来发现不妥当才改建成目前的王府,超过亲王定额的亲兵迁往後山,这才有十万府兵的营区,镇守王府後门。

  因为王府里大多都是男子,女子寥寥可数,盖成石头屋也更显得宏伟壮观,磅礡大气,完全符合铁血男儿的刚硬。

  这是一个纯爷们的地方,皇甫桓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迎进娇气十足的王妃,他当时胸怀万里的气魄,号令十万壮士凿石,耗时一年才完成如今的秦王府。

  王府落成时他颇为骄傲了一番,认为是惊世创举,足以留待千秋万代,子子孙孙瞻仰。

  可如今雪做的人儿一住进来,便明显看出不足,当年的豪气干云、年轻气盛已成为明日黄花,少了儿女柔情。

  「王妃,你得想个法子改善改善,多种树,栽栽花,或是养几盆兰草也好,至少让奴婢看看会动的东西。」风一吹,树叶摇动,花花草草迎风摇曳,妙趣横生。

  「人不会动?」这府里最多的是人。

  说到这,最没脾气的荷心竟不满的发牢骚。「一个个跟石头一样又硬又臭,奴婢实在不吐不快,王府内到处可见披着铁甲的兵士,可想找个人带路居然目不斜视,明明看到奴婢了还直视前方地打奴婢面前走过,好似奴婢是一棵多余的杂草,不挡路就留着。」

  她都快被气死了,这些个府兵分明欺负人,欺负她们新来乍到,还没能是号人物。

  看到丫头气愤的模样,身为主子的成清宁反而满脸堆笑,「这才叫纪律,要是你一个丫头使唤得动,令其坏了规矩,那我和王爷才该苦恼,军令如山,任谁也不得违抗。」

  「王妃,你一嫁人就不护短了。」以前还是姑娘时,自己和荷叶与她主仆三人像脱缰的野马,四处游走无人管束,现在服侍的人多了,她大丫头的地位越来越不保。

  成清宁语带深意的睨了她一眼,「在这秦王府里,每一个人都是自己人,没有外人,不分彼此。」

  「王妃……」她觉得委屈。

  「王妃,别理会荷心的小家子气,她就是心眼小,喜欢托大,以为王妃的身边人就该高高在上的被吹捧着,她忘了自个儿是个丫头。」荷叶冷声道,手底下忙着为主子理理云鬓,插上叮叮当当、以银丝打制的梨花花冠,一颗颗垂落鸦黑青丝的花串是五彩宝石,最底下的吊坠是脆声轻盈的银铃,一串两铃铛,铃铛约指甲片大小。

  「奴婢才没有小心眼,荷叶姊姊胡说,奴婢很认清自个儿的本分,要一辈子给主子当丫头。」有王妃当靠山,她横着走都行。

  瞧了瞧铜镜里的自己,成清宁笑得明艳动人。「我才不敢留你一辈子,哪天恨嫁了,我还拦着不让你嫁吗?」女大不中留,到了年纪还不嫁人,闲话一箩筐。

  「王妃……」红着脸的荷心轻轻跺脚。

  「好了,不逗你了,看看本王妃这打扮俊不俊,像不像本地人?」她瞧了都觉得俏,明眸盼兮,好个美人儿!她顾盼自得。

  「远看像,但是王妃肤白胜雪。」晶莹剔透的肌肤宛如打磨过的珍珠,白皙透光,薄得可见晕红。

  长年在风沙的侵袭下,又未做适当的防护和保养,西北妇人大都五大三粗,皮肤黑成深麦色,手臂、脸粗糙得会硌手,她们双颊上是冻出来的乾红,看得出来苦日子过得多了。

  一个玉做的人往麦色的人堆一扎,一眼就明明白白了,成清宁有令人妒恨的好肤色,白里透红。

  她太白了,白得不像当地人,一看就知是京里来的,那分贵气、那分恬然、那份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宁和,是西北水土养不出来的娇贵和水嫩,清淡如水莲,幽幽然送暗香。

  「难道要我抹上炭粉?」好让自己黑一点。

  她这一身白确实和满脸风霜的西北格格不入,养得太好了,冰肌玉肤,眼角儿都带着细碎的风流。

  两个丫头一听王妃要将玉颜抹黑,同时惊声拦阻,「不可呀!王妃,王爷怪罪下来,奴婢们吃罪不起。」

  「是呀!王妃,你天生丽质何必糟蹋了,谁不羡慕你美得像朵花似的,王爷一见你双眼都直了,嫌奴婢们碍眼,大手一挥全把我们赶出去。」王爷最常做这种事,守财奴似的把王妃当宝给守着,谁敢多看一眼便厉颜以对。

  真让王妃弄了张黑脸出府,这事一传到王爷耳朵,两个荷字辈的丫头就得遭殃了,王爷的笑脸只给王妃一人。

  「瞧你们一个个脸白似纸,王爷有那麽可怕吗?」桓哥哥只是不爱理人罢了,生性不喜与人相处。

  非常可怕。两人在心里异口同声。

  「我看你们也说不出实话,虎威未现先怕了三分。」成清宁皓腕套上纯银打制的十连环,银环相扣的碰撞声十分清亮。

  「王妃,王爷有令,不许你私自出府。」荷心顺口一说。

  「什麽,你说啥?最近耳背得很,老听不清楚别人在说什麽,改天让君大夫诊诊脉,看我是不是犯了什麽顽疾。」她边说边穿戴起来,耳垂也换上俗艳的银红色大耳环。

  成清宁一身胡风,还系上蹀躞带,带上有银饰,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,足下踩的是鹿皮靴,靴子上有牡丹花压纹,两条小银鱼挂在靴子外侧。

  但她又不失汉风的在衣襟上做了一排盘扣,好看用的,直接缝住而无扣洞,一只雕着双鲤羊脂白玉佩垂挂胸前。

  娇美动人,落落大方,活脱脱是未出阁的闺女,不见西北妇人的盘髻,因为她做的是姑娘装扮。

  「王妃,你太坏了,奴婢们又得把皮绷紧,代王妃你受过了。」王妃能装聋作哑,把王爷的话当耳边风,可苦的是底下的奴婢。

  「怎麽,还惯出你的祖宗脾气了,跟不跟,一句话。」为主子分忧解劳是她们的本分,还不乐意?

  「跟。」荷心没骨气的寸步不离,跟在王妃身後。

  天塌下来有人扛着,她怕什麽?

  荷叶、荷心也是一副胡汉混穿的打扮,一身的银制品不住发出叮咚声,头上梨花栖蝉的玉簪子反而不伦不类。

  可是有谁在意呢!套句成清宁的话,这叫混搭风,非胡非汉穿出自个儿的风情,独她有而已,绝不撞衫。

  带着两名丫头正要出府,迎面与明叶、明心遇上,在她俩後头还有两个黄衫绿裙的姑娘。

  「王妃,你……」

  不等明叶开口,成清宁先一步堵住她的嘴,「王爷叫你来堵我的是吧!你跟他说,本王妃赚银子去了,挡我者,杀无赦。」

  她故作凶恶的神情,以手当刀,刀起刀落,气势十足的摆出女汉子架式,谁敢拦着她赚钱便是和她结仇。

  殊不知她自以为的凶狠,在明叶等会拳脚功夫的婢女们眼中却是可爱至极的鬼脸,她们莞尔不已的忍笑。

  「王妃错了,王爷命令奴婢等近身保护王妃,务必毫发无损的回府,这一位是明春、那一个是明桃,她们和我在同一个护卫营。」她们亦是俗称的死士,专做暗杀、诱敌和情报收集,在严格的训练中被选上,脱颖而出。

  「咦,桓哥哥的脑洞补好了呀?他居然肯放心把我交在其他人手中。」可见他手上的事多到抽不出身来。

  身形玲珑,容貌妍美的明春是死忠的秦王派,对秦王有一种说不清、道不明的恋慕,一听有人诋毁她心目中的神只,管她是不是王妃,神态傲然、语气冒犯的冷着声道:「另有十二名暗卫隐身在暗处,随时做好接应、撤退、回护,王爷的用心望王妃不要辜负。」两军交战之际还执意出府,分明是恃宠而骄,任性妄为,给王爷带来麻烦。

  「明春,不得对王妃无礼,她是你的主子。」明叶特意强调,要明春牢记自己的身分,她们的命不是自个儿的,早已属於效忠之人,王爷重视王妃,她们便得以身护主。

  明春眼里的恼意一闪而过,随即恢复了平静。「奴婢逾矩了。」

  她们的身分不能有私人情感,她的确是过了。

  「明叶、明心、明春、明桃,这可有趣了,明亮晃晃的四个一等丫头。」

  一旁的荷心一听急了,她才是大丫头,怎能让人後来居上,不过她急归急,成清宁下一句话又让她悬起的心回到原位。

  「只是荷叶、荷心是打小跟着我,陪我在嫡母、嫡姊间战战兢兢的过日子,我若亏待了她俩也说不过去,不如你们四人为伴,一起降为二等丫头,日後看谁更利索再往上升。」

  明叶、明心被明春拖累了,她们原本领的是一等丫头的月银,钱多人阔气的王妃给的可是庶小姐的月银,一人五两,而二等丫头则是对半开。

  虽说另有暗卫的补贴,但也不及王妃的大方,她不时的打赏远超过暗卫的月俸,是一个钱多事少的肥缺。

  银子也许买不到忠心不二,但重金之下很少有人不动摇,成清宁很舍得用银子砸人,她认为人心不太禁得起考验,多下一点本多一层保障,看在银子分上多得是前仆後继的勇夫。

  虽然秦王手底下少有见利忘义的两面人,个个在铁血的训练中坚贞如石,可是若出现那一、两颗老鼠屎,要命的关键时刻往往在瞬间,在人最不提防的那一刻,她习惯未雨绸缪。

  论足以信任的程度,谁也比不过荷叶、荷心,即使她们的身手远远不及明叶、明心,但她了解她们,自幼一起生长的情分是他人无从相比的,在某些方面她还是比较相信她们两人,毕竟明叶、明心原是皇甫桓的人,对他的忠诚是铁铸的杆子,敲不碎的,对她仅是听从命令行事罢了,高下立现。

  不过正如她所想的,人心可以收买,多用点水磨功夫和银弹攻势,她俩也渐渐倾向她。

  至於明春、明桃,那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,她还得花时间适应,不熟悉性子的人她不会交付信任。

  尤其是明春的态度太令人不喜了,除了在未嫁前在娘家受过一些闲气外,嫁人後还没人敢给她添堵,秦王妃的身分在前,那简直是一块免死金牌,再加上秦王的宠爱,她更是随心所欲了。

  成清宁不否认她被皇甫桓养出一点娇气,甚至惯着惯着惯出受不得气的脾气,她身处高位,为何还得看下人脸色?

  明春算是倒楣,正好往枪头撞,给了她一次立威的机会,就从整顿内宅开始。

  第三章 集市教训地痞

  融入当地是成清宁的第一步。

  所谓嫁汉,嫁汉,穿衣吃饭,而嫁给神只一般的秦王,她只好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当个事事操心的秦王妃,为夫婿分担一些重责大任。

  每月逢三、六、九,城内会有不小的集市,今儿恰巧碰上的成清宁抱着寻宝的心态,也跟人挤进万头攒动的集市,水眸灿如星地寻找着她认为的宝,尽管那在别人眼中压根一文不值。

  城外战事连连,因此也影响到城内的交易情况,人虽多买气却热络不起来,个个无精打采的叫卖着,能得一文是一文。

  买家和卖家一样是一脸颓色,面无表情,大多数的百姓只走过摆摊凌乱的摊位,看而不买。

  在多数人看来,这是个欲振乏力的集市,一滩没生命力的死水,除了零星买卖外,看不到大宗交易。

  可成清宁和别人不一样,她看见的是无限的商机,越是贫乏的土地越能挖掘出致富的黄金,人是财富的来源。

  「来来来,小姑娘,买颗果子解解馋吧!我家的柿子又大又甜,水分多,包你吃了不後悔……」

  一位缺牙的老妇包着褪色的头巾,发已斑白,稀稀落落,在她面前的是两筐黄澄澄的甜柿。

  「柿子怎麽卖?」「小姑娘」双目闪闪。

  入秋後西北季风日渐增强,天候也转为凉爽,一入夜便带着凉意,虽然还不致冷到要烧炭的地步,但没盖上厚实点的棉被,没见过北风冷厉的成清宁是消受不了的。

  她体质偏寒,一到秋冬便手脚冰冷,这两、三年来赚了点钱才开始给自己进补,可补来补去不见成效,还是十分畏冷。

  成亲之後,有皇甫桓这个大暖炉在,她倒不觉得冷,而且新婚燕尔,两人热乎得很,就怕热过头了哪还会冷。

  只是一路往西北走,气候的变化越来越明显。

  在京城的冬天,再冷的天气也只是下点雪,待在烧着地龙的屋子,成清宁熬着熬着也能熬到开春,春暖花开。

  可在强风直吹的北地,明明才是秋天,却已呈现初冬的景致,秋老虎仍是威风,艳阳高照,可是冷一阵、热一阵,早晚温差大,一不小心就着了凉。

  成清宁是个喜欢预做准备的人,有备无患,来到这个什麽都没有的年代,她最不想的便是亏待自己。

  於是,她又动起脑子了。

  物资匮乏的西北,几乎什麽都缺,因此她才想在入冬前买齐所有东西,别委屈了自己,她想自己前辈子肯定是仓鼠,见到好的就往窝里搬,睡在米仓上才安心,囤粮囤衣好过冬。

  「两个三文钱,小姑娘你瞧瞧,这皮儿多薄呀!香甜爽脆,是自家种的,不坑你,买两个吃吃吧!」再卖不出去,柿子就要全烂在筐里,他们一家五口的生计也没了。

  「我不买两个。」好便宜,京里好一点的柿子一颗要十来文,差点的也要五、六文,这位老婆婆亏大了。

  一听她不买,原本脸上稍有光彩的老妇又黯淡下去,两手局促的搓着竹筐边缘。

  「你家里还有多少柿子?我全买了,包括你这两个筐里的。」也不知西北的冬季有多长,多备点好过想吃没得吃。

  老妇一听,灰白的双眸忽然睁大。「全……买了?」

  成清宁咧开一口好看的编贝般白牙,俏皮的一颔首。「是呀!全买了,你让人送到秦王府,论斤买,一斤十文。」

  亏本的生意她不做,但也算照顾了西北百姓。

  「什……什麽,秦……秦王府……」还一斤十文钱,她卖一辈子柿子也卖不到这样的高价。

  难以置信的老妇盘算着能得多少铜板,家里有两棵结实累累的老柿树,她原本想留一棵给孙子解解馋,反正也卖不了那麽多,留着自己吃也好,多少算是口粮。

  可如今贵人出手了,她十根指头都不够算,起码能赚好几两呢!这个冬天不用发愁了。

  想到能过个好年,有肉吃,有白米饭,老妇满是皱纹的脸开出一朵菊花,多了能活下去的希望。

  「对呀!你知道王爷娶王妃了吧!我是王妃跟前的小丫头,她这人最喜欢帮助人,看不得别人受苦,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这般辛劳,王妃肯定不忍心。我不骗人,你尽管往秦王府送,我们论斤给银子,有多少收多少。」

  买卖有进有出,她已经想好销售管道。

  「真的?王妃真是大好人,刚一来西北就照顾百姓,老婆子我……我真是太高兴了,我们西北有希望了……」天大的烧饼砸下来,老妇喜得落下两行泪水,边用摘果子时沾了汁液的手擦脸,边哽咽不已的道谢。

  「以後王妃还会做更多有利西北的好事,婆婆别急着哭,日後有得你笑呢!」改善西北的贫穷,先由商道做起。

  打仗很耗钱,养兵更需要银子,皇甫桓虽然有很厚的家底,可是一旦京城那边断了供给,一年、两年还养得起,三年、五年就捉襟见肘了,百姓们的日子会过得更苦。

  身为王妃,成清宁自是要尽一份心力,她首要目标是把西北变得自给自足,不依赖其他地区的供给,若能做到,那麽粮食不足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。

  百姓吃得饱便有银子交税,一交了税数十万西北军便有军饷可领,领了军饷养家活口,西北才会日渐繁荣。

  这是一个双赢的循环,关键是要有个分量重的领头羊。

  这人非她莫属。

  其实说穿了,成清宁也只是为了赚钱而已,不跟银子过不去,有大发特发的机会在眼前,她怎麽能不伸手一捉,紧握在手?!

  「小姑娘,那你买不买菜?看起来虽然不好看,有些虫蛀的洞,但下锅油炒十分好吃,能整肠健胃。」

  看到老妇把自家种的柿子卖了,一旁卖菜的妇人也捉起一把卖相不好的青菜,盼着能换上几文钱。

  「你这是……呃,小白菜?」长得蔫蔫地,只有巴掌儿大。

  「是呀!因为水浇得少,长不大,我就种在院子里,约半亩地,一家老小靠着这半亩菜地多少有点进项。」日子不好过,有一文是一文,再艰难也要熬下去,不然眼睁睁地等死吗?

  一瞧见妇人眼中对生活的绝望,没有一丝盼头,心生不忍的成清宁脑子转得快,又想出不一样的生财之道。

  「是丑了点,不过也不是不能入口……这样吧!那半亩菜田的菜也送进秦王府,府里人多,还不够一顿呢!」多吃点菜有利消化。

  不过府内有这麽多府兵,这点菜量也完全不够就是。

  尽管王爷让手底下的兵有空就去种田,但王府的五谷杂粮还是不足,需要向外购买,先不论後山那十万驻兵,光是自家的蝗虫就食量惊人,一顿饭能吃七、八颗大馒头,这还不算饱,一到饭点,一个个饿死鬼投胎似的争先恐後,手里捉着、嘴里叼着,眼睛还盯着筐里的馒头。

  她是没亲眼目睹抢食的凶悍,但光听丫头、婆子的形容,也想像得到那情景,士兵们操得狠了自是饿得快,尤其还是粗糙的汉子,吃起饭来跟猪没两样,秋风扫落叶般转眼全吃个精光。

  秋风起,冬天的脚步也不远了,食物的来源是一大问题,除了温暖潮湿的南方小岛,包括大明朝境内,一入冬粮食的取得便十分困难,想吃点蔬菜瓜果更是不可能的事。

  可是穷则变,变则通,脑筋灵活的人想得长远,山不就我我就山,山不通就打通它。

  妇人一怔,随即欣喜若狂的感谢道:「多谢姑娘,多谢姑娘,这样我也能裁些尺头给小儿做冬衣了。」

  冬衣?

  冬日的棉袄要棉花,十几万件的冬衣就要几十万斤的棉花,若是她在下雪前进一批棉花,是不是还来得及做完发到兵士们手中?

  成清宁想做军方的生意,她夫婿便是这些兵的头儿,监军九皇子皇甫寻又是「自己人」,通融一下应该不难接到单,肥水不落外人田,至少她在做工上不会偷工减料。

  她可以先招当地妇女剪布制衣,等棉花送到再塞入袄子里缝实,有了棉袄,再大的风雪也不发愁了。

  城里的人有活干,经济就会活络起来,有钱便添衣加食,买些平日不敢买的物事,生意人有收入了还不赶紧进货,做手工活的工匠也有事做了,不再整日望天,想着米缸空了。

  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能牵动一座城池的复苏,百姓们不是不想做,而是无权也无势,阮囊羞涩,城里的大户人家也不肯当领头羊,因此贫者越贫,几无果腹之食。

  「不用谢,举手之劳,我们王府的人也要吃饭嘛!你那些菜也就几个大锅的事,一人一筷子就没有了。」那群兵的吃相,这些菜真的只能塞塞牙缝,滋味还没嚐出来就囫囵下肚。

  「姑娘,那我家的葫芦瓜收不收?」

  「还有我们家的芸豆、豇豆、小葱成不成?量不多,但收一收也有几十斤……」

  「那鸡鸭要不要?咱家院子里养了十来只……」

  「羊呢?收不,俺家有头下崽的母羊,瘦了点,没什麽肉,一百文卖给姑娘,炖个羊肉汤补身……」

  「我有鸡蛋……」

  蛋?

  豇豆、芸豆……

  还有现成的羊奶。

  这……简直是意外的收获。

  「不要急、不要急,我家王妃心善,刚好手边有点银子,你们手边若有多余的蔬果米粮都可以往王府送,照巿价收购,但前提是自个儿家中要有吃的,不能搬空了,不然反倒害了各位。」不能与民夺食,要给他们留口吃的。

  「真的会收吗?」

  「王府会给我银子?」

  「我们只是小老百姓,可别骗人……」

  「真的、真的,我代我家王妃跟大伙儿保证,只要不是烂叶子、臭果子,能入口的食物王府都收,而且秤重多少就给多少钱,当日领取绝不拖延。」利之所趋,人心所在。

  「哎呀!我那头大肥猪能宰肉了。」

  「田里的收成得赶快了,我种了三亩粮呢!」

  「还有我家的包谷……」

  集巿内的小贩围成一堆,你一语、我一句的交头接耳,红光满面的漾着兴奋,彼此讨论家里有什麽可卖的。

  但也有些在一旁冷眼旁观,表情冷漠,别人有钱赚与他们何干,他们还不是得苦哈哈的勒紧肚皮过日子。

  「大家不要心急,我还没说完呢,若有药材、香料、皮毛等也能送来,我们王爷数年未归,园子都荒废了,乡亲们若上山砍柴、拾栗子多留心点,要有不错的小树种、奇花异草也行,照样以银子收购。」王府里是该植些花木,不然一堆石头太单调了,看久了也会腻味。

  「药材、香料?」

  「皮毛我家很多,我是猎户……」

  此话一出,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,一波波活水似的声浪卷了起来,迅速地淹没整个集市,每一个人脸上都充满惊喜。

  「不过为了避免大家一窝蜂的涌向王府,反而耽误了大家,我看每月逢一、二便是蔬果米粮的粮食日,三、六、九是赶集日跳过,四、五收药材和香料,七、八是皮毛和活物,而除了分泌乳汁的母羊等得牵活的来,其余请你们先宰杀好,鸡鸭等禽类贴补一文,羊猪等是三文钱,你们看可好?」

  这一番话听下来,银子像流水般哗啦啦的流出,心头一急的荷心连连扯扯王妃的袖子,让她别瞎折腾了,往後使银子的地方还多得是,她们当初是带了不少银子出京,可禁不起主子漫天撒钱似的花用啊。

  成清宁回荷心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,她自有打算。

  荷心还想劝说两句,身侧的荷叶拉住她,朝她一摇头。

  主子有主子的想法,当奴婢的看着就好,不得干涉。

  「好—— 」百姓自是齐声应好。

  看着那一张张纯朴憨实的脸孔,成清宁嫩如花瓣儿的小嘴往上一扬,露出令人为之迷醉的笑靥。

  她不知道自己故作平淡的装扮却艳惊四方,西北没有这般水嫩得如同花骨朵般的姑娘,她眼睛大、皮肤白、笑容可掬,水汪汪的大眼似会说话般,勾得人晕头转向,不自觉的看傻了眼,目不转睛。

  已经有人在打听她许人了没,若是缘分到了,娶个美娇娘暖炕头,来年生个大胖小子。

  不只是她,荷叶、荷心也受到不少关注,她们一看就是京里来的大户人家婢女,肤白、脸嫩、脾气好,一张脸儿白白净净的,看了真叫人喜欢,若能讨回家去也是福气。

  至於明叶、明心因为跟了王妃一段时日,原本肤色深的她们在用了主子做的香脂、香膏後,原本和汉子没两样的肤质大跃进,虽不到吹弹可破也白净光滑细嫩。

  不少人窃窃私语,评头论足。

  倒是明春、明桃因为长得太黑,站在她们几个身边很容易被忽视,即便黑里俏长得不错,但是珠玉在前,也只能黯然失色了。

  「把子,这妞儿生得真不赖。」

  人群中,有几名山里人打扮的男子站得远,他们身上披着兽皮上衣,前襟是敞开的,露出里面藏青色内衫。

  外表像下山的汉子,但眼神凌厉得有如豺犬,锐利的闪着光,看得人心里发寒,不自觉避开。

  「想让她当你嫂子?」那双招子真漂亮,透着水光。

  长相猥琐的男子涎笑道:「有何不可,女人不嫌多,把子你也该换换口味了,京里来的小娘子细皮嫩肉。」

  「喂,倒是很顺眼,水眸明媚、腰肢纤细,那双腿儿……」眉目尚称英俊的男子十分高大,嘴着衔着不正经的邪笑。

  「看中了就带回去,可没人拦得住把子你……」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,时机可不等人。

  把子吃肉他喝汤,小姑娘身旁那几个他就接收了。

  「贼六,你可真不负你的名字,贼精贼精。」正好说到他心坎上了,前几个抢来的女人已经腻了,这个应该能让他玩久一点,那一双眼尾往上勾的狐狸眼真是美呀!

  「多谢把子的称赞,我就这麽一点本事了。」逢迎拍马,谄媚献计,贡献出一肚子坏水。

  「把子,办正经事要紧,别徒生事端,秦王府的人不是好惹的,即使是一名小小的丫鬟,只怕也是我们目前动不得的。」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透着几分文人的儒雅,声音压得很低。

  「秦王府又如何,我会怕一个瘸子?!」秦王都废了,他还能护得住谁,就连自个儿都自身难保。

  「把子,你太久没到城里走动,听说秦王的腿能走了,他还到军营操练他的兵。」秦王此人不可轻忽,战神之名并非空穴来风。

  「他好了?」怎麽可能?

  男子两眉一拢,他不是畏惧秦王的实力,但也不想硬碰硬地撞上。

  「看过的人都说好得差不多了,行走自如,上下马一如以往爽利,英姿勃发,十名小将同时近身袭击,被他打得落花流水。」在西北,秦王是标竿,无人能超越。

  「文先生,你倒是看好他。」若是两人一较高下,谁优谁劣,他真的很期待。

  「我是看中他军事上的能耐,没有秦王,西北不保,我们也无法横行沙地。」蛮夷的兵马长驱直下,所经之处寸草不生,百姓、商人流离失所,无所安居。

  他便是战乱下的遗孤,读了几年书却生计无以为继,只好另寻出路。

  「哼!你倒是推崇他,我就不信西北少了他便会守不住,好歹大明是泱泱大国,怎麽可能连个能打仗的将领也没有?」

  秦王是号人物,可惜他没机会会一会他,他燕北秀崛起时,秦王正因伤隐退。

  「文先生,你别扫兴,只是一个小丫头罢了,丢了就丢了,难道秦王府还会大费周章的寻人不成?」贼六眯着老鼠眼,桀桀桀的低笑,贼头鼠目的盯着荷心等人。

  「没错,就干这一回,抢了就立即出城,黄沙几万里,看他们往哪里找人去!」燕北秀正要往前一跨,面色一肃的文先生忽地拉住他。

  「城管来了。」

  他一啐,「真是晦气。」

  众人随即闪身出集市,往东巿去购粮。

  城管,说好听点是代替衙门看管城里的大小事,帮百姓解决一些不需要上衙门的私人纠纷的巡城官,虽无品阶但领官府俸禄,每日行走城中各角落,见有人行恶事可立即拘提。

  但事实上那是一群不学无术的地痞流氓,仗着和当官的扯上一点关系便鱼肉乡里,自以为是城中一霸,常常向商家、摆摊的小贩索要银钱,简直是以官家身分光明正大的行勒索之事。

  他们横行霸道、嚣张跋扈,看到女人就调戏,见着了貌美的小姑娘、小娘子还会动手动脚,甚至强抢民女,掀摊子、吃东西不给钱、欺负老人小孩都不算什麽,要是缴不出他们要的数目,还会把人家的闺女玩弄一番再卖入青楼换银子花用,可说是无恶不做,罪大恶极,城里的百姓怨声载道,每个人见到他们都绕路走,避得远远的,免得被找麻烦。

  「你们在这里干什麽?这麽多人围成堆是想闹事吗?散开、散开!都给本大爷滚远点,不许挡路……」

  带头吆喝的是一名身着绸服的阔嘴男子,他腰缠玉扣腰带,胸前挂了个狗牌似的银制长生锁,有女子的巴掌大,重达一斤,年约三十,略胖,眼袋浮肿,满身酒气。

  「哎呀!我的枣子……」全给踢翻了,磕伤的枣子肯定卖不出去,这个杀千刀的,比土匪还可恶!

  「嚷什麽嚷,信不信我让你有吃不完的牢饭。」他伸手端走一碗刚煮好的馄饨,呼噜噜的吃得痛快。

  「没事、没事,爷儿你请,要不要吃点卤肉?小老儿孝敬你。」识相的摊主主动送上吃食。

  「呵!上道,今儿少收你两个铜板,十八文。」嗯!这肉卤得真入味,软嫩有嚼劲。

  他一怔,「上次不是才十五文,怎麽今儿是二十文?」

  「涨了。」什麽时候涨由他说了算。

  「张爷,我们是做小本生意的,再这麽涨下去就没赚头了,只好收摊回南边种田去。」摊主是有苦难言,有气难吐。

  原本的摆摊费是一日五文,大家都穷,紧一紧腰带也能凑出个数,好歹把东西卖了便能赚几十文。

  可是自从换上眼前这个城管,那真是来吸百姓血肉的,一开始还不敢大涨,一文、两文的往上涨,还随他高兴多收几文,或者把人家卖的东西拿走一大半,叫人欲哭无泪。

  後来见没人反抗便胆儿肥了,狐假虎威的一再加钱,涨得有些人实在生意做不下去,只好改为走街串巷的兜售。

  「你在跟我讨价还价吗?也不瞧瞧我背後的人是谁,这兵荒马乱的,我怕你没命走回南边,还是乖乖的缴钱,免得你这摊子没人看管招贼了。」敢不给钱,他一把火烧了!

  摊主无奈,肉疼的掏出十八枚铜板。

  这还算是有肉的,割几下还挺得住,换成城外的小农,几把青菜全卖了也不到二十文,而集市里卖菜的人真的太多了,摆了大半天也卖不出三把,想买个肉包子吃钱都不够。

  偏偏遇上个心狠的,一个卖箩筐的老人因为凑不出钱竟被踢倒在地,那城管手底下一群喽罗拳打脚踢的欺负孤苦老人,成綑的箩筐散落一地,其中一只小箩筐滚呀滚的滚到成清宁脚下。

  「明春、明桃,我还没见识过你们的身手,展露一下吧!」笑咪咪的粉色小脸散发着动人光彩。

  「小事一桩。」

  明春一说完,飞身一纵,秋藕色的长裙一飞,一个猴儿似的小喽罗被踢飞,再一抬脚、下压,又一人趴下。

  慢了一步的明桃也不遑多让,左一拳,右上一勾又一拳,两道人影飞过摊子,落在一桶泔水里,浑身狼狈。

  「谁?谁敢管大爷的闲事,不知道大爷是谁的人吗?快出来受死!」真是向天借胆了,连他也敢不当一回事。

  「我刚来平沙城不久,自是不晓得你是谁,不如你自个儿说说好让我明白。」原来这里是有地头蛇的。

  两名长得秀妍的丫头朝左右退开,又有两名容貌娟秀的丫头足跟一旋,让出一条通道,如花般娇艳的俏人儿莲步款款,铃铛叮叮响的走过四名丫头身边,笑颜灿烂。

  「美,好个小美人,让哥哥摸摸你白嫩的小手……」张庆丰一脸色相的滴着口水,见美心喜。

  「放肆。」

  不知被什麽伤着了,只见银光一闪,色胆不小的张庆丰手背上出现一道见血的长痕,火辣辣的疼着。

  「谁打我?」好大的胆子,不想要命了。

  「你家姑奶奶我。」往前一站的明春抬高下颚,她扬手一甩,一条看似鞭子,其实是银索的腰链赫然握在虎口。

  「我呸!居然敢在大爷面前自称姑奶奶,你活得不耐烦了?」他挥着拳头,作势要毁了她的脸。

  「谁嫌自己命短还不知道,不过就凭你这副短命相,看是活不了多久。」王爷回来了,由不得他猖狂。

  一听她咒他短命,张庆丰当下气得脸红脖子粗。「大胆!你敢公然抽打城管,我捉你进大牢,没让你吃点苦头是不知晓爷儿的厉害,平沙城是我在管的,没人敢替你出头。」

  「你……」在王爷的地头也敢撂大话,根本是找死!

  肩上被轻轻一点,明春原本不耐烦的想拨开,但眼角余光瞟见纤纤玉指的主人是谁,顿时面色一沉的垂目。

  「王……」妃。

  「姑娘。」娇软的嗓音带着勾人的缠绵。

  「是的,姑娘。」一见她小指勾勾的神情,明春再迟钝也知道她的意思,默然退下。

  悍婆娘走,娇丫头来,色不迷人人自迷的张庆丰早忘了手伤,眼巴巴的流着口水往前凑。

  「我们家明春不懂事,一见到歪瓜裂枣就想甩上几下,你肚大能撑船,别见怪。」那圈肥肚子堆了多少油呀!用民脂民膏、百姓的血汗钱养大的,拿来榨油能有一坛子吧!

  呃,歪瓜裂枣……他是要应还是不应?怔住了的张庆丰最後还是不敌美色所诱,涎水一吞的笑得开花。「不见怪、不见怪,有小美人替她赔罪,哥哥的心就酥了。」

  等等有得你酥。「我们是秦王府的人,刚跟着王妃打京城来到西北,人生地不熟的,没个认识的人,请问你是……」

  一听到是秦王府,他面皮抖了一抖,讪然一笑,「张、张庆丰,妹妹喊我一声庆丰哥哥就好。」

  妹妹?

  四个明字辈的丫头同时都想去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泼皮,可是成清宁一个眼神过来,她们只好按兵不动。

  堂堂的王妃他敢称妹妹,果然是活到头了。

  「你在这城里很有势力吗?怎麽平沙城会归你所管,我还以为最大的头是我家王爷。」桓哥哥都成了人家小弟了。

  闻言,他乾笑道:「是代管,代为管理不肖的刁民,平沙城守备娶了我姊姊,所以……呵呵!自家人、自家人。」

  其实是纳妾而非娶妻,张庆丰的三姊是守备大人的第五房小妾,也是最受宠的一个,枕边人的一句软语,守备大人全身的骨头都软了,因此他才敢仗着「姊夫」之势为非作歹。

  「原来是守备大人的小舅子呀!难怪敢无法无天,视王法於无物,四处欺压百姓、中饱私囊……咦,守备是几品官?」应该是不大的官儿,她听都没听过。

  「五、六品吧!」明叶回答。

  成清宁故作讶异的吁了口气,「山中无老虎,猴儿当大王,才五、六品的小官员也敢纵容自家小舅子视人命如草芥,胡作非为?他的乌纱帽不想要了?王妃最恨底下人以势凌人,以为靠这靠那就能当个土皇帝。」

  「土皇帝」三个字一出,张庆丰一脑门冷汗,他是在平沙城作威作福,拿守备大人之名在外欺凌良民,可他还没胆大的连官也敢欺,看到偶尔入城的将士也会老实的往角落站,不敢吭声,这些兵痞子抽人很疼,完全是横着来。

  说穿了,他也就是个欺善怕恶的货,只敢向小老百姓行恶,遇到比他更凶的人就孬了。

  「呵!好妹妹,你可别吓哥哥我,我没做什麽恶事,每一座城都有每一座城的规矩,入城摆摊本来就要收税,因为来来去去的人不固定,所以才委任我代劳,你看我也是赚辛苦钱,顶着风沙满城跑。」

  秦王他得罪不起,一句话就能让他人头落地。

  张庆丰也有怕的人,秦王名列第一。

  「那就把摆摊费还给他们,一人一日最多收五文钱,以摆摊的大小位置酌量增减,一个摊位五文,占两个摊位十文,三个摊位十五文,以此类推。」她发现卖豆腐脑的摊子占了五、六个摊位,摆上七、八张桌椅,可他分文未取。

  卖豆腐脑的老板娘不到三十岁,不是很美,但胜在眼儿媚,一挑一挑的水媚眸子一横,别有一番风情。

  不用说,两人之间肯定有私情,要不然一个女人家怎麽能在城里讨生活安然无恙,没被人找碴?

  一听要把他收入银袋中的银子拿出来还回去,一时被秦王府名头威慑住的张庆丰也回过神来了,顿时满脸不悦,一个小小的丫头也敢管到他头上?!「好妹妹,你也管得太多了,不如哥哥陪你去城外玩一玩,郎情妹意做对野鸳鸯。」

  唉!有些人就是死性不改,不见棺材不掉泪。「铁面无私的秦王容不得揣奸把猾,你真的要赌一赌运气?」

  拿秦王来压他?他冷笑。「王爷也要税金养他的兵,若没有这些老百姓按时缴纳,他的兵早就饿死了。」

  「原本想给你一个机会痛改前非,可是你仍是执迷不悟,看来我得跟王妃说一说,调你去清洗全军营的恭桶。」既然他浑身发臭,就让他彻底臭气熏天好了。

  「你敢—— 」他凶相外露。

  「你都敢当众打人了,我为什麽不敢将你的所做所为告知王妃?如果你认为你做的是对的,何惧之有?」这世上要做到夜不闭户、路不拾遗太难了,人人都有一颗贪婪的心。

  心里有鬼的张庆丰恼羞成怒,抡起袖子就要拉胆敢编排他的丫头。「臭丫头,你还真把自个儿当回事了,我好声好气的跟你说,你却给脸不要脸,秦王府的丫头又如何?在这个平沙城里,要让一个人消失很容易,你在找死。」

  见他手一伸近,成清宁身形如蝶的往後一闪。「人要不想活了真是无药可医,希望你不要後悔。」

  「後悔的人是你,爷儿我先疼疼你,再送你一命归阴……」没人可以威胁他,他才是横行的主儿。

  张庆丰的声音忽然如被切断气管的鸭脖子,顿时无声的喘着气,他颈项缠绕着一圈又一圈的马鞭,鞭上的勾刺扎入他的肉里,颈上满是斑斑血迹,止都止不住。

  而那张脸先是涨红,而後发紫,接着青白一片,眼看着就要没气了。

  「你想让谁一命归阴?」极低的男声带着冷意。

  张庆丰瞠大眼,极其惊恐,双手拚命地想拉开绕颈的鞭子。「你……秦……王……」

  「本王的王妃是你可以疼的吗?」几年未归,平沙城的根都烂了,藏污纳垢,虫鼠一窝。

  王……王妃?!张庆丰双目大睁如铜铃,惊骇的看向始终笑靥如花的丫头。

  「桓哥哥,你不是出城了,怎麽这麽快就回来了?」她还没玩够呢!只逛了西城和集市。

  「过来。」皇甫桓冷着半张俊颜,另一半隐在面具下。

  成清宁像只倦懒的小狐狸,朝骑在马上的男人走去。「桓哥哥,别摆着张冷脸吓人,我胆子小,会作恶梦……啊!你轻点,磕到我了。」

  面冷如霜的秦王长臂一伸,将他不知死活的王妃捞上马,侧坐拥入怀中。「我说了不准出府,你还阳奉阴违。」

  他早知她不受约束,却又希望她听话一回。

  平沙城内还隐藏了不少危险,在他不在的这三年间,潜入各方的探子和奸细他还没有一一拔除,她是他的软肋,他不想她成为众矢之的,挟持她迫使他屈服。

  「我闷嘛!这里的秦王府什麽都没有,比京里的王府还萧条,我想总要住上个几年吧!起码得弄得赏心悦目一些,别除了男人和石头外一无所有。」

  连女人也少得可怜,她带来的人本来就不多,没想到王府内更少,她一睁开眼听的是雄壮威武的操练声,而非丫头的莺声燕语。

  这趟出来,她还打算买几个丫头和婆子,王府内院的女眷实在太少了。

  「什麽男人?」皇甫桓吃味地往她腰上一勒。

  她吃吃一笑,以指划着他下颚。「不就是你那些兵,我往湖边走,一堆人在那儿挖污泥,再绕去观星楼,上百的府兵在巡逻,转了个方向看看无花的花园,又有一群人打着赤膊两两击剑操练,你把兵当下人来使合适吗?」

  「打着赤膊……」他脸一黑,咬着後槽牙。

  「你太重看你的兵,以至於里外不分,我都不晓得该拿他们当下人使唤,还是让他们去扛沙袋、磨磨刀器。」

  扫地捡枯枝,有士兵来做,抹桌子擦椅子,还是士兵代劳,连主院的恭桶也是士兵扛去倒,他们真的很勤快,什麽都做。

  「我会命人改进,这阵子太忙了,忙得忽略今非昔比……反正你不许看别的男人,只准看本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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