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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✿ 11月试阅 ✿] 夜炜《少帅,你被俘虏了!》(上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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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爱 发表于 2023-12-1 16:00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
书名:《少帅,你被俘虏了!》
作者:夜炜

【内容简介】

她死在了沈云霆大婚当天!重生后,她发誓,要让这个冷酷无情的暴君爱上她!她要狠狠玩弄他的心,让他也试试,被心上人抛弃和玩弄是什么滋味!
她低估了复仇的难度!因为,她根本撩不动沈云霆的心!
这个暴君,骨子里就爱两样东西:第一样,是他心尖上那位,出身尊贵有江州第一美人之称的千金小姐白月光、第二样,便是手中的江山与权力!
既然撩不动,那就不要了!
在她改变复仇计划,不肯伺候沈云霆,要从他身边离开时,那个暴君却进入疯魔状态。对她的占有欲慢慢显露出来。为了得到她,简直是不折手段,逼她就范!还让她把腹中的子嗣生下来。
怎么?他那位即将嫁入帅府的白月光,因为一场大病无法生育了,他就想让她生下孩子,把孩子送给那个女人?沈云霆倒真敢想!也想得美!


  楔子

  他是威震四方,赫赫有名的北城十二省三十六州的当家人!更是镇守北城历史上,最年轻有威望的三军统帅。领教过这个男人本事的手下败将皆知晓,这个世上,就没他沈云霆得不到的东西!不管是北城的军政大权,还是北城的民心,更或者是江洲第一美人,那都是他沈云霆的囊中之物。

  直到,沈云霆亲眼目睹,一个女人在他面前化作一道光,从此消失在这世上——这一切都变了,沈云霆的信仰也从此崩塌。

  每月的初一十五,北城的百姓都会到城郊外的寺庙上香。一日,有百姓亲眼在大殿内见到那位传闻中,从不信鬼神,只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少帅,在寺庙虔诚焚香,很快,这事就传开了。

  北城的知识分子,私底下皆对这事议论纷纷,有说沈云霆是为了笼络民心,虚伪做戏。

  也有说连着数日看见沈云霆在庙里,肯定不是演演戏,而是真的有所求,但绝对不是为黎民百姓祈求平安,而是在求自己的私欲,求神佛保佑他手里的权利和江山永固。

  一时间,北城的知识分子,愤怒奔走,有人提议要为民请命,联手在报纸上发文章,抵制沈云霆踏入寺庙,说沈云霆是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大军阀,给佛祖上香,是玷污了佛门圣地。

  直到,数月过去,这个遭到满城知识分子抨击的男人还不曾下山,连权力都舍弃了,终日呆在庙里焚香祈祷。大家才知道,原来,这个站在权力巅峰之上,对于世人来说,就像神一般存在的男人,也有凭他不可得之物。

  渐渐地,就连吃斋念佛的老夫人也看不下去了,几次上山,去找沈云霆。

  老夫人看着这个让自己引以为傲,素来稳重的儿子。如今,眼神毫无昔日意气风发的精气神,只剩下空洞,人也日渐消瘦,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。

  所有劝他,求他的办法,老夫人都试过了,就连以死相逼,沈云霆也无动于衷不肯下山。老夫人实在是没别的招了,只能带着族人,在殿外下跪求他。“云霆,妈求你了,沈家不能没有你,你不能这样糟践自己的身子,北城还等着你主持大局……”

  第二天,他就下山回了帅府,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,继续处理公务。好似不久前的“遁入空门”,只是因为她走的突然,一时没想开,被儿女情长遮住了眼,做出糊涂事。

  又是一年腊月寒冬。他哼起了一首歌,身旁的侍卫听不明白这歌词是什么意思,只是觉得这悲情的旋律有些耳熟。

  到了晚上,侍卫回忆起自家帅爷哼过的那首歌,始终放心不下,就去少夫人“生前”住过的院子看看情况。

  深夜,侍卫顶着鹅毛大雪,推开院门,刚踏进院子,就看见满院光秃秃的石榴树上都挂上了红色的绸带。

  绸带上,是自家帅爷用毛笔,亲笔写下的一句诗「青山一道同云雨,明月何曾是两乡」。

  这首诗,是一次帅爷要离开北城,出去外面公干临行前,少夫人在帅爷掌心写下的一句“家书”。

  少夫人说,不管离得再远,只要抬头看看头顶上这片相连的天空,两人就是同处一乡,让帅爷放心出门,别牵挂她。

  帅爷很是嫌弃,说少夫人这句诗做的太敷衍。

  还是他悟出这诗的意思,告诉帅爷「少夫人真正想表达的是,人虽相远,但只要心还在一块,两人就不曾分开过。」

  帅爷这才罢休,勉强收下了这份“家书”。

  今晚熟悉的情景,让侍卫想起,曾经一晚,陪自家帅爷到这座院子来,当时少夫人就是站在那个位置,手里抓了一把红绸带,一边哼着歌,一边将手中的红绸带逐一挂在干枝上。

  而自家帅爷哼起的那首熟悉的旋律,也是少夫人那晚唱过的歌。

  歌词,他记起来了,是「不懂怎么表现温柔的我们,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说,离愁能有多痛,痛有多浓,当梦被埋在江南烟雨中,心碎了才懂……」

  系完最后一根红绸带,沈云霆倒在了大雪中。

  沈云霆是沈氏族人的希望,更是老夫人唯一的寄托,老夫人召集所有医生医治沈云霆。

  烧退了,但沈云霆却再也没有睁过眼。

  面对医生的束手无策,唯有沈云霆的近身侍卫才从自家帅爷写下的那两句诗中读懂了真相。

  这首诗,前一句中的「云」是帅爷的名字,后一句「月」是少夫人的名字。两人的名字隔着一个无法跨越的符号,又如何能共处一个世界,共望一轮明月……

  帅爷他,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始料未及的选择,那就是——殉情。

  帅爷从未放下过少夫人。等了一年,少夫人还回不来,帅爷就想试试,死后,他的魂魄,是否能去到她所在的21世纪。

  只是,在出发前,帅爷用了一年的时间,整整一年,任凭帅爷动用所有的关系,翻遍史书与整个世界,他都未曾在书籍上,在地图上,找到「台北」这个地方。

  明知道,两人不在同一个时空,可帅爷还是想拿命拼一次。

  也许,上天会眷顾他,让他找到她。

  第一章·他的订婚宴

  深夜的北城,一座大门紧闭的府第里,唯有内院东卧房亮起了电灯。

  呼呼作响的北风,夹着雪花用力拍打着卧房外的木窗。

  站在窗外廊下伺候的下人,缩着肩膀,对着冻僵的手心哈气,小声聊着天。

  “我昨儿去帅府领工钱,出来的时候,正好撞见帅爷身边的侍卫长从江州赶回来报喜。说柳小姐答应嫁给帅爷了,等来年开春,咱们帅爷就要正式迎娶柳小姐过门。”

  “要不说,还是柳小姐菩萨心肠。五年前,她跟咱们帅爷大婚当天,她长姐仗着自己,在帅爷落难时,给帅爷吃过几口热饭,就妄想用那点恩情,逼咱们帅爷娶她。”

  “帅爷不愿意娶她,这个毒妇就在大婚当天,把自己的亲妹妹毒哑关到地牢去,自己抢了新娘子的凤褂穿上身,想鱼目混珠嫁到咱们帅府来。幸亏帅爷及时发现,替柳小姐报仇,对这个毒妇军法处置,亲手把她枪决了!”

  “换做我是柳小姐,我才没那么善良,为了那个没有人性,连畜生都不如的长姐和咱们帅爷退婚。”

  “那个毒妇恐怕做梦都想不到,柳小姐退婚后,咱们帅爷就守着柳小姐五年未娶,这份痴情,要是让那个毒妇知道,还不得妒忌到怨气冲棺,把棺材板都炸碎咯。”

  听完窗外打抱不平,对她咒骂不断的话,苏清月嘴角扯出一抹冷笑。

  她们口中唾骂的那个毒妇就是她。

  五年后重生的她,不再是柳家的大小姐,而是沈云霆的母亲,路过乱葬岗时救回来,给沈云霆冲喜的失忆吉祥物。

  在“她”,去世后一年不到,沈云霆就遭人埋伏,两条腿被开枪打残了,那些对北城大权虎视眈眈的对手,开始明里暗里给沈云霆使绊子,老夫人又帮不上忙,急的只能整日到寺庙给沈云霆祈福。

  老夫人在乱葬岗救起她后,她谎称自己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,老夫人身边的算命大师,从她精心准备,随身携带的玉佩上看见她的生辰八字,说她是紫微星入夫妻宫,将来必嫁手握实权的贵夫,为了给根基不稳的沈云霆冲喜,老夫人连夜把她这个旺夫女带回来,又在府中简单的给她和沈云霆办了一场婚事,让沈云霆暂时娶她为妻。

  沈云霆是个极其孝顺的人,即使心里不愿意娶她,却还是听了母亲的安排,不止娶了她,夜里,还会过来这边。

  “呲——”

  身后传来打火机的声音,烟味顺着空气飘到她这边。

  苏清月转身时,男人已经从床上坐起身,正靠着床头在抽烟。

  “过来!”

  他面无表情命令了一句。

  沈云霆生的斯文儒雅,可骨子里却是个冷血粗鲁的人,哪怕是在做那种事情,也没有半分柔情。

  上了床,她趴下,紧接着他就翻身上来,掀起她臀部的浴袍盖住她的脑袋,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,挺着腰就硬生生撞进来。

  他不喜欢在床上对着她这张脸,也不喜欢她叫出声,等他泄完欲火,全然不顾她的感受,就无情丢来一句,“下去!”

  苏清月扶着床起身时,他落在她体内的东西,还源源不断从腿间涌出来,她爬过的床单,带出了一道湿痕,她也只能装作没看见,规规矩矩从床上下来,免得惹毛了他,所有的忍耐都功亏一篑。

  苏清月弯腰捡起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地上的檀木佛珠手串,拿到浴室用手帕沾着水反复擦洗干净,直到上面不沾一丝烟味。

  再次回到房间,房里原先紧闭的几扇窗户都敞开了,空气中漂浮的气味早已经散去,穿戴整齐的男人背对着她坐在轮椅上。

  每次行房完了,不管多晚,他从来不会在这里过夜。

  不止是老夫人的意思,也是他不承认这桩婚事的态度!

  苏清月半跪在他膝前,检查着他身上的烟味,“你自己小心点,老夫人很担心你的身体,要是让她知道你抽烟了,她会很不开心的。”

  她握着他的手,把擦干净的佛珠给他戴上,“这是老夫人,找了很多得道高僧开过光,替你保平安的佛珠。回家去给老夫人请安前,一定要先检查一下佛珠在不在,要是弄丢了,老夫人……”

  没等她话说完,男人手掌就扣住她的后脑勺,狠狠堵住她的唇,他从来没吻过她,那霸道粗鲁闯入她唇腔里的舌头紧紧缠着她的舌尖,让毫无防备的她,被这种亲密的接触弄得一颗心砰砰乱跳。

  惊慌失措之中,她抬起的眼眸,无意间撞入男人的眼中,男人深邃的眼眸里没有一丝的情欲,眼中的平静和锐利让心里有秘密的她,跟他对视久了,莫名心虚。

  为了得到他的心,她可以不顾一切。

  可,苏清月并不想和他接吻!!

  苏清月使出全部力气去推他,压在她身上的男人却纹丝不动,急得苏清月只能用力,狠狠在他舌上咬了一口。

  “嘶——”

  男人皱着眉,抬起脸。

  一道戾气从他脸上闪过!

  苏清月知道,换做是以前,谁要是敢跟他作对,他一定会为了立威,不带眨眼就解决掉那个对他不敬的人!

  可现在的沈云霆不会了,因为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被赶出老帅府,只能和生母相依为命住在破庙,靠乞讨为生的私生子。他现在是战功赫赫,威震四方,手握北城十二省三十六州军政大权的当家人。

  那种有失身份的事情,用不着他再亲自出手,免得弄脏了他这双尊贵的手。

  很快,他的脸色就恢复平静。

  他漫不经心用指腹擦拭起她唇边沾到的血迹,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,还是在跟她说话:“慧兰留洋回来了,我跟她的婚事定下来了。我妈找大师择了一个黄道吉日,等过了元宵,正式开春了,我就娶她入门。”

  沈云霆虽然在床上不会怜香惜玉,但是下了床,却不排斥和她有一些肢体接触。

  苏清月坐在地上,乖巧的趴在他腿上,“那帅爷,打算怎么安排我的去处?”

  “我会给你补偿。”

  “补偿?”

  “嗯,你要什么?”

  “我……”苏清月靠在他耳边撒娇道,“我想要你今晚留下来陪我。”

  沈云霆喜欢懂事,不贪心的女人。所以她不会蠢到,让沈云霆退婚,别休她。

  她很清楚,自己这个帅府少夫人的位置只是暂时的,只要沈云霆的婚事定下来,她就会被赶出帅府。

  也许是,沈云霆刚才反常的一吻,给了她一种感觉——沈云霆喜欢她!

  所以她就大胆试探了一句。

  可没想到,就是这句试探,让沈云霆的呼吸变了。

  他像是看透她的小心思,一言未发,冷漠的将她从身上推开。

  以前,每次都是沈云霆走了,医生才送药进来。可这次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一句试探,引来沈云霆的不放心,他把医生叫进来,亲自监督她喝药,确定她不会怀上他的孩子,这才放心离开。

  他走后,苏清月将身体反复冲洗无数遍,直到将他的味道彻底从身上洗掉,她才停手。

  她不喜欢沈云霆留在她身上的味道,更厌恶那张床,每次看到那张床,她就会想起沈云霆埋在她身体里,不带半分感情,肆意发泄的狠样。

  所以,除了跟沈云霆行房外,其余时间,她都不会靠近那张床。

  她像往常一样,从柜子拿了床干净的被子,裹着被子就在沙发睡觉。

  沈云霆从来不会在这里过夜,那些照顾她的下人,只要她不失踪才不管她睡在哪里,她根本无需担心,会被谁发现她从骨子里就厌恶那个杀人不眨眼,衣冠楚楚的大军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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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,苏清月就被一阵特殊的“血腥味”唤醒。

  刚睁开眼,她就发现,房间的桌上不知道什么时候,多了一盆,栽种在陶瓷花盆的白玫瑰。

  一股令她抗拒的味道,顿时就让苏清月肠胃难受,她摔坐在沙发上,捂着嘴巴不停干呕!

  苏清月泛红的眼睛,死死盯着那盆白玫瑰。

  五年前,她死在雪地里的画面,清晰的浮现在眼前!

  「沈云霆冷着脸环视着周围乌泱泱的人群,搂着刚从地牢里救出来哭得梨花带泪的柳慧兰。

  “谁敢谋害帅府少夫人!柳思悠就是她的下场!”

  沈云霆拿过侍卫手里的枪,亲自处决她。

  她倒在雪地上,滚烫鲜红的血液从大红色的凤褂渗出来……

  她的鲜血染红了四周的白雪,也染红了沈云霆的军靴。

  在拍掌叫好的人群中,只有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。

  那是她的贴身丫鬟——莲心。

  “小姐为了给你赚军饷,没日没夜的在外面抛头露脸,替你打理生意。你许诺过,等你功成名就,你就会娶小姐过门。你怎么能食言!”

  “要不是遇见我家小姐,你今天还是江州大街上的一个乞丐!你怎么能如此忘恩负义,一招飞黄腾达就忘了恩人!”

  那一枪正正打在她的心脏上,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,又哪来的体力,能张嘴,去质问沈云霆为什么宁可相信柳慧兰的片面之词,也不相信她。

  她歪着脑袋,任由天空飘落的雪花无情的盖在自己脸上,一双瞳孔渐散裹满泪珠的眼睛,只能直直的望着不远处,沾到自己鲜血的花瓣,看着溅落在花瓣上的血珠顺着花瓣缓缓滑落,染出一条血痕,最后渗入泥土里……

  在她濒死之际,她看见了沈云霆归来那日的情景。

  “小姐,大总统的任命下来了,让军爷的二十五师进驻北城,咱们军爷被大总统任命为北城督军兼省长,北城的军政都归军爷管……,不,不是师长了,可不能叫军爷,现在是北城三军最高的统帅,是大将军了,得改口叫帅爷才对。”

  “小姐,你听,外面有鞭炮声!一定是帅爷过来提亲了!”

 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遇见沈云霆的情景。

  那时,沈云霆还穿着破烂的麻布衣在街上乞讨。而柳思悠则是,江州臭名昭着的克夫女扫把星——柳思悠出嫁前一晚,新郎暴毙在小妾的床上,所有人都说柳思悠克死了丈夫。夫家是宁可退婚,另找人给死去的儿子结冥婚也不让柳思悠过门,被人当瘟神嫌弃的柳思悠,让柳家丢尽脸面。

  柳思悠不止长得丑,脸上还有一块盖住大半张脸的褐色胎记,再加上性格软弱,又嘴笨,所以在柳家并不如嘴甜聪慧的妹妹柳慧兰得宠。克死丈夫不到三天,柳思悠就因为忍受不了被人议论的闲话,跳河自杀了,而她的魂魄,刚好穿到已死的柳思悠身上。

  她是在集市遇到沈云霆。

  沈云霆拿着乞讨来的钱去药铺给母亲买药,却被药铺老板诬陷偷钱,对方要打断沈云霆的腿,围观的人群都在落井下石,只有她,被人嘲笑是傻子,居然拿一只金手镯,去换沈云霆那条不值一个馒头的贱命。

  沈云霆是唯一一个,不介意柳思悠遭遇和样貌的人,在“柳思悠”生病的时候,他还偷偷爬进柳家后院,给“柳思悠”送粥吃,又背着“柳思悠”去看医生。

  在这个把名声和清白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地方,沈云霆的不介意,让从21世纪来的她看到了沈云霆的真诚,而她也被沈云霆的真心打动了。

  她经常跟沈云霆走在一块传出不少闲话,为了柳家的名声着想,柳家给她安排了一门婚事,让她嫁给乡下一个地主做填房。

  沈云霆问她,愿不愿意等他,等他混出名堂来了,他一定回来娶她,把她风风光光娶入门。

  柳家因为她跟沈云霆私定终身这事,气的把她赶出柳家。

  后来,她才知道,沈云霆去当兵了。

  沈云霆聪明,又有谋略,在军中很受重用,但因为他母亲原是北城老帅府里的一个洗脚婢,在夫人怀孕的时候,被老帅宠幸生下了沈云霆,夫人知道这事后很生气,就把俩人赶出帅府。夫人因为这事一直记恨沈云霆,不仅利用帅府和娘家的势力打压沈云霆,还告诉所有人,谁敢提拔沈云霆就是跟她作对,又把沈云霆从军营里拉出来,关到狗笼子里,对沈云霆百般羞辱。

  为了帮沈云霆筹军饷,她开始学做生意。

  跟着沈云霆的人都知道,沈云霆能有今日,全靠身后有个会做生意的贤内助,要没这个贤内助搭救,沈云霆现在估计还在狗笼子里吃狗食。

  哪怕她跟沈云霆没有夫妻之实,也没有拜堂成亲,但,在全军上下的心目中,她就是沈云霆唯一的妻子。

  沈云霆当上师长那日,老帅也得了疾病去世,剩下的几个儿子不堪大任,当初瞧不起她的柳家,见老帅府大势已去,沈云霆前途无量,就举家上下亲自登门把她接回家。

  而她,为了沈云霆的未来着想,也答应回柳家住。

  如今,沈云霆出人头地了,也如约带着聘礼来柳家提亲,用莲心的话来说,她没有看走眼,沈云霆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,沈云霆还是当初那个沈云霆,那个对她一心一意,不会嫌弃她名声和长相的好男人。

  她被莲心拉出去,到了正厅的时候,沈云霆已经带着聘礼来了,一身军装威风凛凛的沈云霆,坐在柳家大厅的上座。

  周围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下人,她被人群挤在后面过不去,只听见围观的下人议论着。

  说沈云霆是过来提亲了,但提亲的对象不是她这个柳家大小姐,而是与沈云霆在总统府的舞会上,有过一面之缘才貌双全,名门望族出身的——江州第一才女柳慧兰。

  她看着自己缠着纱布的右手。

  就因为,她会做生意,替沈云霆赚来源源不断的军饷,招来他对手的仇恨。

  那天晚上,沈云霆去总统府参加舞会,她接到沈云霆的电话,让她以女伴的身份陪他出席舞会。

  她赶去和沈云霆汇合的半道上,被沈云霆的仇家伏击,砍了她三根手指。

  原来,那通电话,是那些仇家模仿沈云霆的声音,把她骗过去的。

  原来,沈云霆从来没打算让她,陪他出席舞会。

  如果那天晚上,沈云霆真的邀请她出席,他是不是就不会遇见柳慧兰了……

  也许,从一开始就没有如果吧。

  她看了眼高堂上的男人,他是如此的耀眼,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器宇不凡,让人不可高攀的尊贵。

  她忘了,时间可以成就一个枭雄,也能拉开彼此的差距。

  沈云霆已经不是当日在江州沿街乞讨食不果腹的乞丐了。

  而唯有她,却还是那个样貌丑陋,背负着克夫臭名的扫把星,如今,又被人砍了手指,成了残废之身。

  这样的柳思悠,如何配得上那个高高在上的沈云霆。莫说是他了,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这张脸真的很丑。

  看着沈云霆与柳慧兰相视而笑的画面,她心里,想起了一句话,一句被无数陈世美抛弃的糟糠之妻总结出来的一句话。

  凤凰男翻身第一件事,就是先斩意中人。

  弃糟糠,娶公主,登高座,彻底告别不光彩的过去,从此翻身,成为人上人。

  她把残疾的那只手藏到怀里,满脸落寂离开了那与她毫不相干的地方。」

  沈云霆那一枪,彻底了结了她的性命。死后,她的灵魂从柳思悠的肉体脱离,回到了她原本生活的21世纪。

  从那以后,她闻到白玫瑰的花味,就会联想到她死的那天,鲜血混着白玫瑰那股死亡的味道。她接受过心理治疗,但一直治不好。

  恶心的血腥味,让她难受到呕吐不止,胆汁吐完了,就开始吐血,听到动静进来的下人,吓得赶紧找医生来看她。

  要是让沈云霆知道她没死,还跑回来报复他,以他心狠手辣的性格,他非得杀了她不可!

  为了隐藏这个秘密,她只能谎称自己做了噩梦。

  医生给她检查完,就让她卧床休息几天。医生走后,苏清月就让人把玫瑰拿出去,可那几个下人才懒得搭理她,说白玫瑰是沈云霆送给她的,没有沈云霆的允许,任何人都不能把白玫瑰拿出房间。

  清理干净她吐在地上的血迹后,几个下人就骂骂咧咧出去了。

  到了门口,有个怕事的下人说了句。

  “医生说,她屋里太冷了,让咱们给她烧点炭……”

  “帅爷最讨厌烧炭的味道,明令禁止,不准在房间里点炭火,要是让他知道,咱俩的小命就不保了!”

  “帅爷不会知道的,她现在病了,老夫人就帅爷一个儿子,肯定不会让帅爷过来,免得帅爷被她传染上了。我担心,万一她冻死了,咱们怎么跟帅爷交待?”

  “帅爷哪有空管她,柳小姐要去城外的寺庙还愿,帅爷今天一大早就陪柳小姐去寺庙了,还说要在寺庙小住几日再回来。那个弃妇,就算是死了,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,帅爷真要是喜欢她,也不会每次下了床,就让人给她送一碗避子汤。”

  吃了药的苏清月,浑身软绵绵,根本动弹不了,只能躺在这张让她不适的床上,再对着那盆让她作呕的白玫瑰。

  她睡的断断续续,噩梦不断,老梦见沈云霆一把枪抵在她的脑门上,嘲笑她居然敢报复他,简直是不自量力。

  连着几日高烧不退,老夫人怕她死了,会影响到沈云霆的运气和帅府的风水,就找了各种丹药和符水给她治病。

  苏清月是真的倒霉!

  别人穿越,不是穿成母仪天下的皇后,就是武艺超群的江湖侠女。

  可她就倒霉透了!

  没有穿越回到历史上,反倒是来到一个不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时空。

  这里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,女人却只能沦为男人的附属品,妥妥的一个男尊女卑。工业水平大概在十九世纪初期,社会背景类似民国早期,军阀混战,各股势力分割地盘各占一地,而沈云霆就是北城新贵势力的代表。

  这个地方,就算已经有了火车,汽车,电灯,座机。但医疗水平还是很差劲,一片药丸就能搞定的高烧,却让全国最顶尖的医生束手无策。苦的她,只能被一群科学文盲掐着下巴,轮番灌掺了朱砂的符水。

  得亏,她这次穿越过来,是灵魂和身体一块穿过来,体内携带了不少免疫细胞,这才扛过来了。

  躺了几天,对着那几颗白玫瑰,苏清月也想明白了,她不该厌恶那几株白玫瑰,真正该死的人是沈云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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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几年,省城开始时髦住小洋楼,老夫人就带着大家搬到小洋楼去住了。

  而她呢,被领进门当天,拜完堂,就让沈云霆轰出帅府,赶到一座被弃用,荒废到长满杂草,挂满蜘蛛网的老宅子。

  木窗的隔音效果不太好,街外的鞭炮声都能清晰的传进来。原本冷清的院子,此时显得更加萧条。

  算起来,她已经七八天没见沈云霆了,沈云霆的心可真够无情的,她都“病入膏肓”了,却连一句问候都没有。

  面对这个,连和她行房都吝啬到不愿意多花一秒钟,完事就让她滚蛋的冷血男,苏清月也只能主动给他打电话。

  “找我什么事?”

  “想问问你今晚要不要过来,要是过来的话,那我就等你?”

  “我今晚没空,不过去了。”

  沈云霆不耐烦回了句便将电话挂断了。

  这边电话刚挂了,那边老夫人就派了帅府的司机过来接她。

  “少夫人,老夫人让我来接你回帅府吃晚饭。”

  “就我跟老夫人?”

  “还有帅爷和柳小姐。”

  “柳小姐还没回江州?”

  “原先,帅爷说要陪柳小姐去寺庙还愿,但遇到大雪封山,回江州的路也堵了,帅爷就把柳小姐接回帅府住,等雪停了,再陪柳小姐去还愿。”

  “知道了,我先去换衣服。”

  看着这位性子软弱的少夫人,司机忍不住对她有些同情。

  老夫人今天晚上,不止请了不少达官贵人,还把沈家大部分亲戚都请了过来,柳家在北城的亲戚,今晚也会出席。

  今晚是什么意思,会发生什么事情,已经很明显了!

  可怜的少夫人,还什么都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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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苏清月到了帅府,看到喜气洋洋的气氛才知晓,今晚是沈云霆的订婚宴。

  整个北城都知道,沈云霆娶过一个被老夫人救回来的女人。但这个女人,只是用来冲喜的,并不得宠,在踏进帅府第一天,凳子都没捂热就被沈云霆打入冷宫了。

  她的出现,招来不少白眼和漠视。

  她前脚刚到,后脚门口就传来热闹的声音。

  沈云霆回来了!

  今天,他没有穿军装,而是换了一身纯黑色的西装。

  哪怕是成了废人,坐在轮椅上,也掩盖不住他那股强大的气场,特别是那张帅气的脸,更是招来无数千金小姐向他投去爱慕的眼神。

  陪伴在他身边的女人,身材高挑,穿着一条白色蕾丝贴身鱼尾裙,梳起眼下最时兴的欧式宫廷卷发,几片白色的羽毛插在发髻上,大胆时兴的衣着打扮,瞬间让在场的女人失了颜色。

  苏清月一点都不惊讶,沈云霆身边跟着的那位会夺走全场男人的目光。

  在她还是柳思悠的时候,她就知道,柳慧兰这位柳家二小姐,在整个江州的名气有多大,柳慧兰不止长的漂亮,还懂琴棋书画,又有学识,现在留洋回来了,更是惊艳到,让人挪不开眼。

  把她当珍宝捧着的,何止是在场的男人,还有沈云霆吧——柳慧兰去留洋,走的就是沈云霆的关系。

  随着老夫人一声开席,大家都依次落座。

  主桌那边,沈家和柳家的亲戚各坐两边,老夫人在主位,沈云霆坐在老夫人的右手边,两人中间隔着一个无人入座的空位。

  老夫人招着手,让柳慧兰坐到那个位置上。

  在所有人都依次入座后,偌大的帅府大厅,摆放了十几张桌子,却唯独空不出一个位置给苏清月。

  没有位置的苏清月,就这么尴尬突兀的站在大厅中央。

  老夫人望着苏清月,笑得一脸慈祥,“今天是云霆和慧兰的订婚宴,帅府来了不少客人,家里的下人不够使唤,你为人心细,做事也周全,你就留在主桌伺候吧。”

  柳慧兰语气内疚,“老夫人,这不合规矩吧。怎么说,她也还是帅府的少夫人,让少夫人伺候我们……”

  老夫人拍了拍柳慧兰的手,“你才是帅府唯一的少夫人,你担得起!”

  说罢,老夫人看向沈云霆,“云霆,你说是这个理儿吧?”

  沈云霆回了句,“宾客都入座了,那就开席吧。”

  老夫人这话,不止是在撇清她跟沈云霆的关系,更是告诉在场的人,柳慧兰才是沈云霆唯一的正妻,帅府真正的少夫人!

  老夫人发话,让苏清月伺候主桌,就没人敢搭把手,坏了老夫人拿苏清月给柳慧兰这位未过门的少夫人,正位份的用意。

  苏清月一个人忙前忙后伺候着主桌上的二十几个人。

  餐桌上的亲戚知道老夫人拿她当下人使,是为了给柳家一个说法,也是为柳慧兰出口气,都拼了命的使唤她干活——谁不晓得,讨好柳慧兰,就是讨好沈云霆。

  老夫人给柳慧兰夹了一块鲍汁松茸菇,快夹到碗边时,故意松了筷子,让沾满鲍汁的松茸掉到柳慧兰的裙子上。

  明明是老夫人弄脏了柳慧兰的裙子,可柳慧兰却是很识大体,主动揽下这事,保全老夫人的面子,“老夫人,抱歉,慧兰失礼了。我先去洗手间……”

  老夫人静静观察着柳慧兰的反应,这遇事不慌,处事大气,处处透着大户人家体面的气质,让她越看越喜欢,只有这种名门望族精心调教出来的千金小姐,才配得上她儿子。

  这一对比,老夫人更是瞧不上那穿着马甲棉袄,土里土气,没见过世面的苏清月。

  老夫人抓过柳慧兰的手,“你可是帅府的少夫人,你这双娇贵的手,可不能沾半滴水。像那些琐碎的事情,就交给家里的下人去做就好了。”

  说着老夫人把苏清月喊到跟前,“清月,你去打盆水来,把慧兰的衣服洗干净。”

  “是。老夫人!”

  苏清月打了水,拿了毛巾还有一块肥皂回来。

  柳慧兰看见苏清月想在礼服上打肥皂,她又好笑又无奈,“苏小姐,我这条裙子,是云霆特地让人去西洋订做送回来的。跟你平时洗的那些衣服不一样,不能使用肥皂,必须要用专用的洗衣皂才可以冲洗干净。”

  周围,听到柳慧兰这话的人,纷纷点头称赞柳慧兰不愧是留洋回来的,见多识广,就连洗衣服这种粗活,都能讲出知识和门道来,可比苏清月那个野丫头有学问。

  被人夸赞的柳慧兰,一脸不好意思,许久后,才想起苏清月还蹲在地上,满是歉意看着地上的人,“sorry,苏小姐,你用湿毛巾把布料上面的酱汁擦干净就可以了,等宴席散了,我再让人把裙子送去清洗。”

  柳慧兰的下马威,苏清月刚才已经领教过了。

  知道柳慧兰喜欢听奉承的话,苏清月装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满脸崇拜看着柳慧兰,“柳小姐,你说的是洋文吧?真的好时髦噢,有你这么一位留洋回来的女主人,整个帅府都蓬荜生辉了,连带着我脸上都有光了。”

  “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,呵呵呵呵……”

  “柳小姐,你说的那句‘骚梨’是什么意思?你可以教教我吗?”

  柳慧兰并没有嘲笑苏清月那一股子乡下土味的洋腔,而是耐心的教着苏清月,“是表达歉意的意思。不是念骚梨,正宗的洋人洋腔是骚瑞儿……”

  柳慧兰那满口流利的洋文,也让老夫人觉得脸上有光,老夫人看着这桌上大部分没去过西洋的人,就让柳慧兰多教大家几句,带着大家见见世面。

  老夫人娘家一个亲戚,迫不及待问了句,“柳小姐,那洋人是怎么称呼女的?”

  “洋文里,管女的叫小姐。洋文念密西。”

  “那跟人见了面问好,用洋文又怎么讲?”

  “就说,很高兴见到你,洋文念奶丝吐米酒。”

  周围一群被柳慧兰的才华折服的人,都纷纷模仿起柳慧兰教的那几句洋文,就算没去过西洋,至少也懂得说几句洋文,能拿出去跟别人炫耀炫耀。

  其他桌的宾客,更是现学现卖。

  整个大厅,时不时就从哪桌蹦出几句“骚瑞儿”,“密西”,“奶丝吐米酒”。

  对于虚心求学的人,苏清月是从来不会笑话对方,外语这种东西,发音准不准没多大关系,能沟通就行。

  直到,她听见老夫人娘家的亲戚小声嘀咕了一句。“这洋人说话,怎么那么奇怪?不是骚就是死,你死,奶死?说个话的功夫,全家都快死光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苏清月差点让口水给呛到。

  她想忍的,可实在是没忍住,笑到脸都快抽筋了……

  这事,不能怪老夫人娘家的亲戚没见识在挑刺,要怪就怪柳慧兰那口奇怪的洋文腔调误导了别人。

  一旁的沈云霆不知道苏清月在笑什么,只知道苏清月今天格外高兴。

  沈云霆知道苏清月懂事,可没曾想到,会如此懂事!

  今天这种场合,换做是任何女人,别说是正室了,就算是一个小妾,看着自己丈夫和别的女人订婚,自己却连个入席的座位都没有,只能沦落到做伺候人的活,遭到如此羞辱,别说是当场洒泪,恐怕扭头就要去投河自尽的也大有人在了吧。

  可苏清月不是,面对别人的冷眼和羞辱,她脸上始终挂着笑脸。

  这会跪坐在地上擦衣服,还神经兮兮嘴里念念有词嚼着满口发音奇怪的洋腔,不时,又满脸崇拜在巴结柳慧兰,这从容自若的笑容,还有非凡的气量,还真是让他有些刮目相看。

  不止是他刮目相看,他还听到有不少男宾客称赞苏清月,说做正室,做成苏清月这样,对上,逆来顺受,笑脸迎人,对下不争不抢,不妒忌,恭顺柔和,那简直堪称女人的典范!

  老夫人见饭吃得差不多,就让大家去湖边赏月,柳慧兰头发上佩戴的白羽毛被风刮到湖里去了,老夫人使了个眼色让苏清月去捡。

  幸好风不大,就是飘到伸手就够得着的岸边。

  沈云霆只有晚上才会过去苏清月那个院子。每次,苏清月都会沐浴更衣完在房间等他,身上穿的永远是到膝盖那个位置一成不变的真丝浴袍。除了捡回来那天,穿过一身奇奇怪怪有伤风俗,没有袖子,只有两条带子紧的屁股都勒出形状的长裙外,这是沈云霆第一次见苏清月穿别的衣服。

  她今晚穿了最普通的淡绿色开衩棉长袍,上面套了个带绒的红马甲,别人里面都不穿裤子,唯独她,奇怪的很,里面穿了一条白色的裤子,下面又是一双红色的靴子,扎着两个小辫子,戴着绿色圆帽子,从头到脚特别喜庆,就跟过年似的。

  近看,又红又绿土里土气。

  远了看,却有种,说不出来的别致。

  在这群争奇斗艳的女人中,苏清月这身打扮显得格格不入,特别是头上那顶绿到发光的真丝羊绒圆帽,格外吸引人目光,让人无法忽略她的存在,反而还因为那种奇怪的别致,让他总是不经意多看几眼。

  沈云霆不知道母亲,今晚会把她叫过来。

  看着她跪在岸边捞东西时惨兮兮的模样,沈云霆也看不过去。

  很快苏清月拿着东西回来了,就在沈云霆想出声叫她回去时,柳慧兰从皮包拿出一张纸币递给苏清月。

  人群中不少看热闹的,捂着嘴在笑。

  “别看那个弃妇今晚笑得那么开心,八成都是装的!”

  “柳小姐是帅府少夫人,她也是少夫人,这地位真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好歹也是帅府的正室,居然沦落到要跪在地上伺候未过门的柳小姐,真是丢尽所有正室的脸面。”

  “哎,你们说她会不会接过柳小姐打赏的钱?”

  “没看老夫人和帅爷今晚对她的态度?下人做的好,主子给赏钱那是惯例,她要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,不接这个钱,让柳小姐这个做主子的下不来台,成了今晚的笑柄,你以为帅爷饶得了她?”

  老夫人没做声,目光紧盯着苏清月。

  苏清月迟迟没有接过柳慧兰手里的赏钱,柳慧兰的手就这么一直晾在半空中,一时间周围看笑话的眼神,让柳慧兰很是难为情。

  就在柳慧兰挤出笑容,想要圆过去时,对面的人突然笑的一脸灿烂。

  “少夫人,如果你觉得我表现不错的话,那你就多打赏点呗。”

  一句少夫人,解了柳慧兰的尴尬,也听得柳慧兰身心舒畅,柳慧兰把皮包里所有的纸币都拿出来,厚厚一叠递到苏清月面前。

  “谢谢少夫人!”

  小心翼翼把那两根鸭毛递给柳慧兰,然后又冲着柳慧兰一堆糖衣炮弹,“少夫人,您跟帅爷真是郎才女貌,天造地设的一对,你们俩都如此优秀,那将来小少爷一定也很优秀。”

  老夫人很满意苏清月今晚的表现,特别是那一口一个“小少爷”,让盼着柳慧兰能早日为沈云霆开枝散叶的老夫人,高兴到眉开眼笑。

  老夫人今晚就只有三个意思,第一,是要让苏清月出糗,给柳家和柳慧兰挽回颜面、第二件事,就是让苏清月认清自己的身份地位、这第三件事,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,就是让昔日那些瞧不起她们母子的人知道,曾经和帅府嫡子有婚约的柳慧兰,如今是她儿子的未婚妻了!

  今晚是沈云霆和柳慧兰的订婚宴,既然目的都达到了,再让苏清月这个碍眼多余的人呆在这里,只会坏了气氛。

  老夫人随手抓了一把金瓜子赏给苏清月,就让苏清月回去。

  苏清月路过沈云霆时,不知道沈云霆綳着脸是几个意思。还以为沈云霆是嫌她做的不够好,那苏清月就冲着沈云霆微笑福身,“祝帅爷跟柳小姐,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

  说完,苏清月就捧着自己今晚赚来的复仇经费走人了。

  但凡,苏清月今晚脸上流露出一丝丝的委屈或是难过,沈云霆都不会觉得异常。

  懂事的女人他见多了,可他从来没见过,像苏清月这么懂事的女人!她简直是懂事到,不正常!

  不久前,她可还趴在他身上,想得到他更多的宠爱。

  没理由,病了几天,就性情大变。

  他倒要看看,苏清月是不是像她自己表现出的那样,真的半分都不吃醋,心甘情愿,高高兴兴离开帅府。

  那日帅府一别,苏清月又连着几日没见到沈云霆。

  沈云霆的婚事将近,她得做两手准备,万一被扫地出门,她怎么都得有个落脚点,要是连吃饭都成问题,她还哪来的时间,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俘虏沈云霆。

  最快赚钱的办法,还得是做生意。

  那天晚上,有不少人为了讨好未来的帅府少夫人,都争着打赏她这个“下人”,拼命拿金瓜子和各种值钱的玩意羞辱她。

  面对这种“香喷喷的羞辱”,犹豫一秒,那都是大傻子!

  苏清月把所有赏钱典当后,就拿钱买了几个铺面,专做女人的生意,她们喜欢洋货,她就卖各种洋货,衣服,首饰,包包,鞋子,胭脂水粉,一件不落。

  店里有伙计看着,可谈生意她得亲自去,偌大的北城,上过学的不多,会讲洋文的,那就更稀罕了。关键时刻,还得她这个英美留学回来懂英文的老板亲自去谈生意。

  她每天忙到脚不沾地,实在是腾不出空去招呼沈云霆,为了不让沈云霆打扰她赚钱,她就装病,老夫人听说她病了,就让沈云霆这段时间别来她这里。

  沈云霆那么孝顺,当然会听老夫人的话了,足足半个月没踏足她这座“冷宫”。

  生意太好,赚的太多,苏清月数钱数到,都忘了沈云霆的存在了……

  苏清月打算在省城开几间酒吧,钱和地方都有了,唯独缺了台柱子。

  翻遍整个北城,苏清月终于找到一个顶级的美人——林蔓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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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城的眼线不少,为了掩人耳目,沈云霆只能把谈事的人,约到舞厅。

  进了厢房,同样乔装打扮的侍卫长赵金宝,让经理把头牌叫来。

  “几位,实在是对不住。蔓笙让一位大老板赎身了,从今儿起,就不在这工作了。”

  林蔓笙不在,赵金宝就让经理随便安排几个女的进来,然后赵金宝就领着几个手下和进来的舞女在客厅打牌。

  沈云霆在里屋的阳台谈事,谈完事,沈云霆刚要走,就看见楼下有道熟悉的身影。

  “咱们俩,是自己人不用那么见外,从今儿起,你就叫我做月月吧。我呢,就叫你做蔓蔓。”

  “小姐替我赎身,那蔓笙就是你的人了,你是我的主人,我当然要叫你做小姐了。”

  沈云霆耳边响起一句惊讶的声音,“帅爷,那个打扮成男人模样的女人,好像是少夫人……”

  “她不是病到昏昏沉沉连吃饭都提不起筷子了,怎么会是她?”沈云霆实在是不敢相信,那个握着林蔓笙的手,跟林蔓笙甜言蜜语的“男人”会是苏清月那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药罐子!

  “小姐,你长得真美。蔓笙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特别的女人,你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,别的女人跟你对比起来,就算是最时髦的女人,身上也有种土味。”

  “蔓蔓,你的嘴巴真甜,长得又漂亮,难怪我对你一见钟情,非你不可。”苏清月摸了摸林蔓笙这张她很中意的脸蛋,“你以后就安心跟着我,吃喝不用愁,要是表现好了,我就在城里给你买栋小洋房。”

  林蔓笙从来没遇见过对自己这么好的老板,给她自由身,还拿她当个人看。

  “小姐,你对蔓笙真好。比那些为了蔓笙甘愿倾家荡产的阔少还要让蔓笙感动。”

  赵金宝满脸震惊,“帅爷,还真的是少夫人呢。那个替林蔓笙赎身的大老板居然是少夫人?”

  赵金宝总觉得哪儿不对劲,“帅爷,少夫人明明身体很健康,为什么要称病?又为什么要给林蔓笙那种戏子赎身?”

  下一秒,赵金宝就看见,苏清月把林蔓笙抱到怀里,特别不屑,还很嫌弃的说了句,“男人要靠得住,母猪都会上树!”

  “那些臭男人的甜言蜜语听听就算了,千万别当真。爹娘有,丈夫有,还不如自己有。不过,我跟那些臭男人不一样,你靠着我,这辈子,我都会对你负责。”

  “不提那些煞风景的臭男人了。我带你去逛街,买几身漂亮的衣服,然后咱们再去大酒店吃饭,我已经让人准备好了浪漫的烛光晚餐,咱们一边喝着洋酒,一边听着小曲,再慢慢锯牛扒。”

  “太晚回去,万一少帅知道,会不会生你气?”

  “你就放心吧,我这段时间装病,他胆小的很,就怕我传染给他,哪敢过来。”

  “少帅胆子那么小?”

  “他不止胆小,哪儿都小,中看不中用的家伙。”

  “我在报纸上见过少帅,他长得很强壮呢……,他在床上是不是也很英勇?”

  “切!”

  “切?”林蔓笙捂着嘴,不敢置信,“少帅他,只是腿废了,不会,连那里也不能人事吧?”

  “能和不能,有什么区别?”

  “嫁给一个不能人事的丈夫,那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?小姐,蔓笙真的好心疼你哦。”

  “没你说的那么惨,他还是行的。就是上床不积极,到了床上一根筋只会使蛮力,没有情趣罢了。”

  “小姐,面对您这么一位大美人,任何男人多看几眼都会被你勾了魂。我可不信少帅他对您会不主动,准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,怕别人知道失了颜面,才草草了事。您下回跟他在一块,您就观察观察他的反应,这身体好的人,都不会那么快了事。”

  “时间短,是身体不好?”

  “不怕您笑话,我对这事还是有不少经验。我认识几个专治男人那地方病的名医,少帅身子要不行,我可以把医生介绍给你。”

  沈云霆时间短这病,估计不是身体上的,是心,得柳慧兰才治得了。“别提那个冷漠无情的家伙,提他就扫兴,影响本小姐今晚踞扒的心情。我今天心情不错,待会到店里,你看中什么,尽管买,别替我省钱,我有的是钱。”

  “心情不错?我听说,少帅要娶柳小姐过门了。小姐,你马上要被少帅休了,您怎么还会高兴?”

  “你不提他,我都快把那家伙给忘了。听我一句劝,做女人别那么没出息,整日只会围着男人打转。咱们女人也得有自己的一片快乐天地。没了他,难道我就不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?不就是被休吗?多大的事,柳暗花明又一村,何必单恋一枝花。”

  从舞厅出来的路上,深深陷入自我怀疑人生的赵金宝满脸复杂。只因为,他从来没见过,活得比男人还潇洒快活的女人。像少夫人这种离经叛道的性子,和言词怪癖的谬论,简直是旷古奇闻般的存在,虽然不正常,却细细斟酌,好似每一个字还蛮有道理的……

  “咚!”

  沈云霆终于沉不住气了,他一拳砸在车门上。

  “苏清月!”

  要不是他亲眼所见,亲耳听见,他还不知道,苏清月背地里还有这幅了不得的架势!

  这个该死的女人!居然把他贬的连路边的一条野狗都不如!

  什么险恶的江湖,什么丑陋的人性,沈云霆没见过?

  可今天,他才知道,自己真就孤陋寡闻了!

  这个世上,居然还有苏清月这种男女通好,把名节和丈夫视若无物的女人!

  逛舞厅,养戏子,洋酒配洋曲,这小日子,过得可比他沈云霆滋润多了!

  还有她那言行举止,更是令人闻所未闻,匪夷所思!

  翻遍古今史书,在这个世上,也找不出一个高人,能教导的出这种,思想脱俗,傲睨一世,睥睨天下的“才女”!

  这个苏清月!简直是天外来物,天下第一新鲜人!

  果然是女人中的典范!典范中的“典范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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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蔓笙在舞厅打滚数年,有经验,还有人脉,她跟林蔓笙说的那些酒吧营销策略,林蔓笙不止听得懂,还懂得举一反三,几轮面试下来,林蔓笙就被她聘为酒吧的业务经理。

  把林蔓笙安顿好后,苏清月就安心回家,一觉睡到天亮。

  老夫人听说她病了很久还没好,担心她出事,就要接她到帅府养病,苏清月吓得,赶紧声称自己病好了,老夫人不信,她就跟着来接她的司机去帅府见老夫人。

  到了帅府,苏清月才知道,老夫人带着柳慧兰去寺庙还愿,沈云霆也陪着一块去了。

  他们得中午才回来,管家就让苏清月在客厅等人回来。

  帅府的下人领着御厨进屋时,见苏清月在客厅没走,故意讥讽了几句。

  “怎么还赖在帅府不走?是知道帅爷让人专门去西洋请了御厨来家里做菜,就想蹭吃的?”

  “别说她了,你看她穿衣打扮特别变扭,失忆前,肯定是哪个乡下跑出来没见过世面的野丫头。等帅爷和柳小姐成亲了,她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就到头了,人家一辈子没吃过好东西,你就可怜可怜她,让她沾沾柳小姐的光,也吃上一回御厨做的西餐吧。”

  “她也配?她就算是跪在地上,帅爷也不会答应留她在府里吃饭。帅爷才不会让这种出身低贱的人跟柳小姐同桌吃饭。”

  “可不是没资格一块吃吗!按照家规,只有真正的少夫人才有资格在桌上和帅爷一块吃饭,她要是上了桌,那柳小姐这个少夫人岂不是成了笑话?帅爷才不会为了这个弃妇伤了柳小姐的心。”

  苏清月看着那不知道在骄傲什么的下人。

  等那些人走远后,苏清月好笑的接了句,“御厨?就现在这种水准,能做得出多好吃的西餐?一群崇洋媚外自以为是的骚瑞儿,懂什么叫做美味佳肴?我家的旺财,用后腿的狗爪煎出来的牛排,都比他们做的好吃。”

  坐的太久,腰酸背痛的苏清月,扶着腰站起身,锤了锤腰,刚开始活动筋骨,一转身就看见沈云霆在她背后。

  这家伙,回来多久了?

  怎么走路静悄悄没点动静?

  不对——

  沈云霆站不起来,只能靠轮椅代步,难怪静悄悄没声音。

  四目相对,气氛尴尬!

  苏清月换上一张笑脸,毕恭毕敬来到沈云霆跟前,“帅爷,您回来啦。”

  沈云霆盯着苏清月那张会变戏法的脸,眉头一点点皱起。

  女人心,海底针!

  越美丽的女人,越不可信。

  这话,一点都没形容错。

  “听说你病了?看你气色不错,躺了半个月终于能下地了?”

  这个冷血的家伙,居然也懂得关心她?真是有种要变天的不祥预感。

  “托帅爷的福,我身体好多了。虽然还有几声小咳嗽,但是不打紧,再养几日就好了。”

  “养了那么久,还没好。看来那边确实不适合你养病,那就按老夫人的意思,到这边住几日……”

  “不,不用!”

  “不用?是觉得我帅府的医生,医术不佳,治不好你,还是嫌弃我这帅府寒碜了你的身子?”这个苏清月到底是什么来头!还说她家里的狗,用后腿爪子煎出来的牛排,都胜过从西洋来的专为王公贵族烹饪膳食的御厨?

  “少帅真是拿我打趣了。你这帅府,多金碧辉煌,还有那么多我没见过的奇珍异宝,我喜欢都来不及,这么会觉得寒碜呢。有句话叫做,山猪吃不了细糠。我就是那头猪,你这里就是细糠。我们这种乡下地方来的人,住不惯大洋房。”

  苏清月笑得很假。

  假到,让沈云霆听出她的弦外之音。

  帅府才是那头山猪,她苏清月是细糠。

  “你不是失忆了?一个失忆的人,又怎么知道自己出身高低?”

  “帅爷,您真是拿我说笑了,我虽然失忆了,可生活习惯那是刻入骨子里的,那穷酸味是骗了不了人的。”

  “哦?那你肯定也喝不惯洋人喝的红酒了?”

  “红色的酒?这个世上竟然还有红色的酒?帅爷,要不是您告诉我,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,原来洋人的酒是红色的。哎,我们这些乡下人,就是这么没见识,顶天了,这辈子也就只见过黄色和白色的酒。还是帅爷您见过世面,听您讲一句话,真是胜读十年书。”

  “呵——”这厚脸皮拍马屁的演戏功夫,还真是登峰造极了!

  “少帅,老夫人还没回来吗?那我先去厨房帮忙了。”

  她总觉得沈云霆看她的眼神很怪异,被盯得浑身不自在的苏清月找了借口想离开,就让沈云霆拽到房间去了。

  “把衣服脱了!”

  一进来就脱衣服,沈云霆在这种事情上,就是这么粗暴直接!

  “帅爷,现在还是白天呢……”

  “我只是腿废了,不是眼瞎,我看不见?”

  “可,这是在帅府阿……,老夫人要是知道了会生气的。”

  “你就不怕惹我生气?”她当然不怕了!她要是怕的话,就不会拒绝他!——现在还站在他对面一动不动。

  正好,门外有走动的脚步声,隐约间,她还听见有人提到自己。

  “帅爷,好像有人在找我,不知道是不是老夫人回来了,我先下去了。”

  苏清月刚逃到门口,身后就传来沈云霆不轻不重的嗓音。

  “有人看到我府上的少夫人女扮男装,带着舞厅的头牌戏子,在北城街上四处乱窜。”

  她赶忙掉头回到沈云霆跟前,装傻充愣回了句,“你说的是蔓笙?我看她可怜,就替她赎身了。”

  “苏清月,我是不是会把你吃了?”

  “阿?”

  “离我那么远做什么?”

  “我怕离你太近,让人看见不合适。”

  “怎么不合适,是犯了哪条律法,还是违背了第几条禁令?”

  “我是担心,让柳小姐看见我跟你在一起,会让柳小姐伤心。犯了法,还能量刑定罪,可伤了她的心,就只有一个下场。所以,我不敢惹她伤心。”她是要得到沈云霆的心,可她也不会蠢到不顾后果。

  现在应了沈云霆的要求,一旦老夫人知道,柳慧兰再闹起来,沈云霆还不得为了平息众怒,拿她去祭旗。

  “看来,你很清楚自己的身份。”

  “当然了。你和柳小姐的订婚宴,把所有权贵富商都请来了,现在整个北城,谁不知道,江州柳家小姐是帅府真正的少夫人。柳小姐背后有你撑腰,你是她的丈夫,我要是惹柳小姐不高兴了,你为了哄她笑,还不得当街把我五马分尸。”

  “我现在是你苏清月的丈夫,不是她的!”

  到现在,沈云霆才知道,原来苏清月并不喜欢他。何止是这样,对他还百般嫌弃,恨不得早点离开帅府,搂着那个女戏子双宿双飞。

  原来这三个多月,这个女人,对他的讨好和温顺,都是假的!

  男人都有胜负欲,更何况,还是从未打过败仗的沈云霆!如今被这个女人骗了足足三个多月!

  “苏清月,我让你现在过来!”

  “对不起帅爷,我没权没势,身后无人,就是一介草民,我谁都惹不起,我不止怕柳小姐不高兴,我也怕老夫人动怒要对我动家法。你如果实在是想要人伺候你,那我替你去找柳小姐上来吧。毕竟,她才是你真正的夫人,比我这个临时顶替的吉祥物更有资格躺在帅府这张床上。”

  苏清月抬步要走,就让沈云霆拽住了,没站稳的苏清月重重摔在沙发上。

  沈云霆上来,就扯下皮带把她的双手绑在头顶,粗暴的撕扯着她身下的裤子。

  她居然在那个女戏子面前,对他百般嫌弃!

  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这种屈辱!更何况还是如今身居高位受人尊敬的沈云霆!

  沈云霆不管她是为了博那个女戏子欢心,故意嫌弃他。还是为了别的!

  总之,他今天不会放过她!

  他要让这个狂妄自大的苏清月知道,他沈云霆不止是北城的王,也是她苏清月不可冒犯的人!

  扯下的棉裤,刚让他丢到一旁的轮椅上,苏清月就听见开门声。

  “云霆。”

  进来的人,正是柳慧兰!

  “少帅,你家夫人来找你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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